全县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调查报告
XX市XX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辖17个乡镇(街道)、385个行政村、5个城市社区,人口90万,其中农村党员2.2万多名,是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XX县原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大多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房屋简陋、院落狭小,设计标准低,管理维护和使用不规范。还有不少村没有独立的村级活动场所,通过租赁民房或在村干部家里开展活动。这不仅削弱了党组织对党员群众的吸引力、影响力,而且直接导致村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难落实,影响和制约了村级组织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开展。
一、推进措施
2013年初,XX县委围绕如何强化村级党组织阵地建设,进行了集中调研、论证,决定把建设楼房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为建强基层党组织阵地的重要抓手。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建成300平方米以上楼房化村级场所346个,占行政村的90%,累计投入4100多万元。
(一)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县委及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县委与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街道)党(工)委与责任村党支部签订责任书,并作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采取村党组织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县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严格把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调度,年终进行考核,对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在全县通报。
(二)科学规划,明确标准。县委组织部牵头,对村级活动场所位置、房屋结构和拟建场所选址、面积、功能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登记造册。住建局根据村庄规模大小、人口分布特点、交通条件状况、村庄发展规划等,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乡镇(街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质量、统一验收、统一配套开展实施。按照适度超前、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部设计为两层或三层楼房,建筑面积为300至500平方米。活动场所占用土地性质必须是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不能占用耕地。室外统一制作旗杆,修建村务和党务公开栏,建立“四德榜”。
(三)多方筹资,分步实施。针对村集体经济薄弱,建设资金短缺难题,采取上级部门配套、县财政奖补、下派第一书记帮扶、联系单位援建、党员干部义务投劳等多
渠道筹资方式进行建设。首先从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群众基础好、资金筹集到位、百姓活动广场配套到位的村建起,逐步推进。县财政每年至少投入500万元,为每个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补贴10万元。在资金管理使用上,设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县财政补贴资金按照3∶3∶4的比例分批拨付,打好地基拨付3万元,建成一层拨付3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4万元。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竣工验收后再补助10万元至30万元。
(四)拓展功能,充分利用。通过四项措施,确保场有所用。一是干部轮流坐班。下派第一书记、县直机关驻村工作队成员、村“两委”干部每天至少有一人值班,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处理日常村务等工作。二是便民服务代理。设置便民服务室,推行村民事务代办制度,对行动不便的群众,由村干部到乡镇(街道)或县级服务大厅代为办理。三是远程监督管理。村村开通“智慧党建”平台,对村级活动场所远程、实时监控。四是打造中心阵地。坚持开展“三会一课”,定期组织开展政治文化学习、技术培训,为群众上网查阅市场信息、致富信息,农闲季节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广场舞、秧歌舞、篮球比赛等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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