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党组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1.加强组织领导
(1)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结合民政系统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业务股室中层干部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完成时限:2017年4月底前
(2)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听取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健全工作机制
(3)健全完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完成时限:2017年5月底前
(4)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主体责任述责述廉和评议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和约谈机制、责任分解机制、半年督导制度、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责任追究案件报告和通报
曝光制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完成时限:长期
3.深化宣传教育
(5)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创新宣传形式,加强经常性教育,扩大教育覆盖面,开展分层次教育。抓好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贴近民政工作实际,贴近教育对象思想实际,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
完成时限:长期
(6)党组主要领导讲党课不少于2次。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4.选好用好干部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彻执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完成时限:长期
5.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8)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20条意见,落实好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精简会议活动、压缩文件简报、简化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保持“三公”经费开支控制在正常合理范围。加强纠正“四风”问题的督导检查、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
完成时限:长期
(9)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新时期大力弘扬学学习新乡先进群体精神”和“敢担当、转作风、争一流”实践活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6.维护群众利益
(10)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系统继续开展好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和“亮剑”回头看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重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7.领导和支持纪检组执纪办案
(11)支持纪检组履职,深化推进“三转”工作。加强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办公用品齐全、办案经费到位和办案装备齐全。支持查办案件工作,排除外界干扰。
完成时限:长期
8.推动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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