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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人文学院有关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建议]

时间:2022-01-06 16:40:04 浏览量:

人文学院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杨总裁提出的南昌理工学院《关于修改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实践环节教育,突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明确提出取得相关技能证是学生取得本科学位证、专科毕业证的必要条件,同时要求加大实践课程的条件建设,从经费投入与管理落实实践教育目标,对于完善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培养应用型人才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根据我院各专业对于人才培养的要求,我院对《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十三条意见进行了认真学习与研究,特提出如下建议:1.《人才培养方案》是培养专业人才的基础性文件,应以国家对相应专业培养要求和教育部颁布的我国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结合我校及各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实际情况,立足规范、不断完善。

2.赞同杨总裁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的指导思想,建议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拟定补充意见,统一《人才培养方案》修改中实践环节教育和分学期课程表及相关要求的格式与内容,便于各专业方案的再修订。使修改的人才培养方案既有我校统一特性又显专业个性。

3.同意每学期集中实践1周或累计本科6周,专料4周的集中社会实践方案。建议由各专业设计,不占用每学期16周课堂教学为主的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本科1-6学期、专科1-4学期。作为文科类专业还可以安排学生利用暑假进行社会调查和实践,并对学生的调查报告进行考核。

4.同意学生毕业前校外实习20周方案。建议亦由学校统一规定安

排,本科第7或第8学期,专科第5或第6学期。

5.加强实践教育管理是落实实践教育的关键。杨总裁指导意见重投入、重效益,培养学生应用性,建议学校将有关细则明确下来。实践教育经费可参照兄弟院校按学生人头计算,从学校专项教学经费中支付。

6.关于课程实践条件建设,教育部有关文件都列有目录,明确了各项要求,建议单列汇总,不列入培养方案文本中。此项缺口较大,列入不兑现,反而给工作带来不利。

7.赞同一个专业学生在校要求至少通过取得一个专业技能证和一个相关联技能证,方可取得本科学位证或专科毕业证。但希望学校出台相应政策和措施,注重发挥院系、教职员工及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监督和审查。

以上建议不妥之处,请指正。

人文学院

20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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