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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管岗位职责

时间:2021-11-15 09:04:42 浏览量:

  2021年城管岗位职责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 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指示,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熟练掌握、准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

  5、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6、 严格遵照执法程序办案,对现场调查和询问笔录应详细、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伪造篡改各种证据及相关材料,办案情况应及时上报领导。

  7、 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参与影响公正办案的宴请和收受礼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谋私。

  8、 在执法中应做到着装整齐,仪表端正,佩带执法标志,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9、 依法行使城市管理十三项职能,完成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篇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市容环境综合管理)

  城市管理职责

  一、城市管理指挥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x委、x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二)制定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分工,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社区、村居,并进行监督实施。

  (三)加强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合理安排改造项目和经费,逐步提高社区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

  (五)组织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考评,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和措施,推动城市管理长效化、常态化。

  1.负责市容秩序管理。规范临时占道市场管理,确保布局合理、卫生整洁、秩序良好;依法及时查处取缔店外摊、流动摊、夜市排档、烧烤摊等各类违规占道经营行为;整治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阳棚雨披、广告条幅,及时清除乱张贴、乱涂写的“牛皮癣”广告;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进行渣土密闭运输,无轮胎带土、撒漏和偷

  倒乱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有序。

  2.负责环境卫生管理。按照核定的作业面积标准配足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确保主次干道保洁时间,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抓好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辖区单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路段包干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劳动。

  3.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建立以村居为管理主体、街道城管办为执法主体的管理模式,落实日巡、周查、月考、季评的考核办法,切实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4.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劝导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运行、停放有序。

  5.负责规划监察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建设,巩固楼顶拆违成果。

  6.负责“五小”行业管理。严格审查公共场所和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整治取缔不合格的“五小”行业,保障市民健康。

  (六)负责辖区城市管理的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

  (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

  二、城管办职责

  1. 负责辖区内街巷的街容街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街巷“门前三包”、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考核辖区内各单位和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工作;

  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协助执法部门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

  5.设立城管信息员,负责向区有关部门通报辖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及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

  6.负责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服务。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区(居委会)职责

  1.负责辖区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维护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居民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种植蔬菜等的实施和督查工作;

  3.负责辖区内街巷店外经营、摊点的管理和牛皮癣的清除工作;

  4.负责辖区内损坏市容违章行为的劝导;

  5.设立城管信息员,负责向街道办事处通报辖区内的违法搭建物及设施安全隐患等信息。

  6、完成办事处指挥部及城管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清洁队队长职责

  一、带头工作,以身作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检查保洁员的仪容仪表和到岗情况,作好考核评估记录。

  三、根据当日工作任务,负责每日工作的分配指派。

  四、负责检查所辖范围各责任区的清洁卫生状况。

  五、负责随时检查保洁员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各种工具及人力的配置。

  六、负责对保洁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作出恰当的批评、纠正、指导,并作出正确的评估。

  七、负责对清洁工具、设备的使用维护进行指导。

  八、负责检查设备、工具的清洁保养工作。

  九、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十、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清洁队清洁工岗位职责

  爱岗敬业,工作要有责任心。准时上下班,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各项清洁工作,不留死角,坚持规范化服务,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1、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按规定的标准与量化做好本责任区清洁卫生工作。

  2、包干区(道路、广场)内洁净:无废纸、无落叶、无起眼的碎石沙子

  3、当天的垃圾要当日清运、不许堆积;

  4、爱惜公共财产,爱护清洁工具及用品,定时清洗垃圾车,负责保管和使用好各种清洁工具,每天下班后,各种工具必须按指定地点摆放,避免各种浪费现象。

  5、注意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械时必须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6、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临时工作任务。

  小区保洁员职责

  1、及时清运垃圾及道路障碍物,保证小区无污物,纸屑,塑料袋,作到日产日清。

  2、制止小区内不文明,不卫生的现象和行为。

  3、负责小区内的路灯、幕墙、宣传牌等的清洁工作,处理责任区篇三:城管局工作职责

  城管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全区城市管理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评;组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区环境建设和改造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容市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清扫保洁作业、垃圾清远、清冰雪、公厕清掏作业质量工作;负责全区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施工场所、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条幅、标语、牌匾、街路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全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及砍伐树木审批和管理;

  监督检查和指导园林绿化的苗木生产、工程施工、园林设施景点维护及绿化抚育管理工作。

  七、负责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门前四包’工作的落实。

  八、负责对全区市政、园林绿化、路灯设施、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新建、改建和维修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园、游园、广场、步行街等重点部位及公共场所的规划、设计、组织建设和审查验收,并对场所内设施、卫生、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城市供热行业管理;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热源建设规模的审核把关;负责辖区内供热质量、供热服务和供热运行安全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工作的规划、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全区义务劳动工作。 十三、负责承办和处理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四、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篇四:城管员岗位职责

  城管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以上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要求人行道上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有序,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劝阻驾驶人按规定有序停放;对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主动将车辆按规定摆放整齐。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各类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要求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要及时与交警中队衔接,由交警按程序进行处理。

  二、负责辖区内占路经营或占路堆放物料的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门店有室外经营、占路堆放沙土、杂物和摆放灯箱、广告牌匾以及流动摊点占路经营等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做好教育与宣传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

  发现有在沿街建筑物、线杆以及树木上乱贴乱画的行为时,要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自行清理干净。 发现有乱贴乱画现象,便于清除的,要及时进行清理。

  四、负责辖区内乱挂乱晒的管理工作

  发现沿街有乱挂条幅、乱晒衣服、毛巾、被褥等物品时要及时进行劝阻。要求其立即将物品清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安排人员清理。

  五、负责辖区内污染、损坏路面的清理工作

  发现因修、洗车和加工喷漆等行为造成路面污染,以及私自挖掘城市道路、私拉管线造成路面损坏的行为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六、负责辖区内乱倒垃圾的管理工作

  发现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行为时,要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正在乱倒的要及时制止,并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清除,已经乱倒而违法行为人又不在现场的,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清理。

  七、负责辖区内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发现有破坏绿地、损毁树木的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城管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章行为在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城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1、向责任单位(门店)和居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随地乱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的行为进行教育。

  3、服务街巷社区,参与社区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社区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所分管的路段和沿街责任单位(门店)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4、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制、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劝助、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1、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从上午7:00—下午6:00(作息时间随季节的变化改变,具体时间由局办公室通知)。

  2、工作时间内不准看书、打牌、下棋、串岗、脱岗等。

  3、每周一或有重大活动、检查时,要统一着装,其余时间可着便服,上班期间佩带统一制作的标志。

  4、定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小组巡查人员联系,协同解决。

  5、重点地段和路口守点的城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参与城市管理日常性的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

  3、劝阻和制止所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及时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收集并及时反映责任区域单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篇五: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二龙镇城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场镇环卫。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扫、转运责任范围内的垃圾,切实做到每天街面清爽无灰尘,场镇周边可视觉范围内无白色垃圾。同时,协助街长引导并监督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垃圾箱内。

  二、加强市场管理。以思恭路、商贾市街、二郎庙街为主,杜绝冒口经商和骑门占道行为,规范摊位摆放到指定位置,做到有序经营。

  三、重抓车辆管理。摩托车、小汽车、货车等各型机动车辆必须整齐、西向停放在划定停车位。二石路口、二红路口、二郎庙街与思恭路交界处空坝、思恭路未确定停车位的地段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保证周内每天街道美观。

  四、严格广告张贴。执行标语、广告张贴审批制度,凡未经镇政府批准的标语、广告张贴(墙面、电杆或临空)必须及时清除,禁止使用小店招和遮阳棚伞。

  五、规范占道建筑材料堆放。因建设确需临时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的,只能统一在街道一边整齐堆放,建筑废渣必须及时清运到垃圾填埋场,不得影响场镇风貌。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积极完成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在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完成好辖区主城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辖区建设项目按规划程序进行审批,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按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认真做好监督、管理。

  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在晋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好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宣传、监督检查及管理。

  五、认真落实爱国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措施,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卫生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以及除“四害”工作。

  六、在县“四创办”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镇的“四创两争”工作。

  县城管局四项举措完善执法巡查制度

  一是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社区规划中队对21个社区落实每周2次的执法巡查;乡镇城管中队管理办每半月检查1次乡镇城管中队落实巡查情况;各乡镇、县开发区、西太湖旅游度假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古

  城和龙山街道办的城管中队或联合执法中队根据各自职责和辖区的实际情况落实日常巡查。在违法建设多发季节和重点区域,采取定期巡查和随时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建立巡查台帐。各城管中队和联合执法中队均明确划分巡查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规范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在巡查中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在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三是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巡查队员发现有违法建设行为时,立即现场制止,核准当事人情况,查明违法事实和程度,及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巡查发现已抢建完工,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立案查处。四是严格公正执法。巡查队员在巡查中严格遵守巡查的纪律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文明规范,秉公执法。

  为扎实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城市管理的提质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重点工作开展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徒步巡查制度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立并落实三级巡查机制

  (一)建立网格责任人徒步巡查制度。网格责任人要定时开展徒步巡查,认真履行发现、处置、上报和核查职责,填写巡查记录,加强与责任网格内单位、居民的联系互动。

  (二)建立区执法大队常态巡查制度。区大队以机动巡查和徒步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强对基层中队徒步巡查制度落实的督察、指导、检查,做好辖区内城市管理事项的巡查和管控工作。机动巡查要确保辖区内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城市秩序,重点时段应增加巡查密度;要认真组织开展徒步巡查,细致梳理辖区城市管理问题,逐一销号解决。

  (三)建立市支队精细化督察制度。市督察支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督察单位,对全市城市管理问题全面精确排查、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二、实行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

  对于巡查中发现的轻微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问题处理 “三单制”,即温馨提示单(粉红色)、郑重警示单(黄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白色)。具体做法是,第一次发现违法行为时,对相对人批评教育,下达温馨提示单,要求立即改正。再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下达郑重警示单,责令其立即改正,否则将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次发现相对人出现相同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

  三、建立完善责任区管理台账

  各区要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收集整理各类经营户、机关事业单位

  信息,建立责任单位信息库,及时记录履约情况,形成责任区管理台账。对下达使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示单的,要及时记入管理台账,不断规范轻微违法行为查处“三单制”工作。各区要将街道(社区)责任区管理台账列为督察、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检查。

  对于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损毁绿化、损坏市政设施、建筑垃圾管理等违法行为,不得使用温馨提示单、郑重警示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立即立案查处。

  为规范城管队日常巡查工作,确保辖区良好的环境秩序,特制订本巡查制度如下:

  1、以七个社区为单位,分为四个组。每名队长带一个组,下设组长。 第一组

  带班队长:黄细国 组长:赵尚科

  分管社区:天福园社区、芳草地社区

  队员:孙永林、徐静、赵荣华

  第二组

  带班队长:石宝东组长:王目春

  分管社区:吉庆里社区、体东社区

  队员:赵培泽、左思洋、王敢玉

  第三组

  带班队长:孙培革 组长:陈春清

  分管社区:雅宝里社区、三丰里社区

  队员:刘洪、金岩、朱葵萍

  第四组

  带班队长:苏磊组长:佟岩

  分管社区:吉祥里社区

  队员:魏存玲、宋希云、杲婧

  2、巡查工作安排及要求

  (1)日常巡查中由当天执法组负责重点点位的盯守工作,其他各组主要在各自辖区内巡查

  (2)遇重大节日和各类突发情况时由队里统一安排部署工作

  (3)组内所分管社区发生的督办单、信访件、网格案件等原则上由组长带领管片队员共同处理

  (4)每组外出巡查必须按要求着制服,带好电台、文书及取证设备

  3、责任落实

  在各级领导检查及分队自查中发现问题的:

  正常工作时间内管片队员为直接责任人,带班队长负领导责任;

  非正常工作时间(11:30-13:30及17:00以后)内当天执法组为直接责任人,带班队长负领导责任。

  本制度自2009年8月18日起执行

  龙湖从严整治违法违章建设 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 为推动城市管理形象区建设,龙湖区结合“创卫”、“创模”等,采取硬措施从严整治“六乱”、“八无”工程,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按照“分级管理、重心下移”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龙湖区明确落实街道、镇的城市管理职责,由区政府与街道和各环卫作业单位签订城市管理责任书,街道与

  沿街单位、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同时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在中心城区重点整治各种乱摆乱卖、乱吊乱挂、乱扔乱弃、乱张贴、乱倾倒、乱设置广告牌等“六乱”行为及“黑烧烤”、“黑三轮”等现象。针对农村集体用地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无序、出现不少“八无工程”的情况,龙湖区增设外砂、新溪执法中队,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加强对村居集体建设用地的巡查、监控,及时发现、查证、制止,严肃查处“八无工程”等违规违法行为,各街道(镇)对辖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实行每周“零报告”制度,逐步把村居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另外,还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争取用2至3年时间逐步解决城乡结合部和外砂、新溪两镇生活垃圾集中化、无公害化处理问题。

  实行三级报告制度 建立查拆违长效机制

  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社会监督、强化考核,集中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县镇两级共动员自拆436户、13420.1平方米,强制拆除3360户、99171.55平方米,承诺拆除3086户、191082.8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但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仍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加之管理力量不足,老的违法建设容易出现拆除—反弹—再拆除—再反弹的现象,新的违法建设也在局部地区有所抬头。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出台的《繁昌县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管理办法》,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各类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维护城镇规划和建管秩序,建立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长效机制,我县从7月1日起实施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三级报告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这个制度,立足预防,着力查处,坚持从源头抓起,加强对苗头性问题的巡查、报告与处置,使我县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一是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集中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告一段落后,我县查拆违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步入了长效管理阶段,所以原来作为县、镇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指挥部、指挥所下设机构的查违办,也要根据查拆违工作需要,相应地转变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全县和各镇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置工作,并做到场所、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明确县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巡查、报告工作由繁阳镇负责,界定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依法拆除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各镇非县城规划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置,由各镇政府负责,县规划、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二是要明确查违工作职责。查违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政策界限把握得准不准,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新增违法建设能不能得到有效界定和及时拆除,直接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正性。因此,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查拆违办负责全县查拆违工作的监管、督促和考核,县查违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的巡查、报告和处置工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镇查违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巡查员,原则上由村、社区两委干部担任,进而建立起村、社区巡查,镇监管报告,县督查考核的工作网络。

  三是要实行三级报告制度。在查拆违工作中,巡查是基础,报告是保障,查处是关键,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所以,首先要打牢网格化巡查这个基础,村、社区配备的专兼职巡查员要坚持每天(包括节假日)在责任区范围内进行至少一次认真细致的巡查,不同责任区要做到无缝对接,不漏不重,并于当日报所属镇政府。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苗头,要及时宣传政策,当场予以劝止;其次,要确保日报告这个保障。镇政府对村、社区上报的违法建设一手抓依法处理,一手抓统计上报,特别是对通过各种途径举报、反映上来的新增违法建设,做到举报一起、受理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确保社会稳定;再次,要抓好查处这个关键,坚持做到露头就打、见违就拆的原则,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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