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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选范文3篇

时间:2021-11-10 08:12:43 浏览量:
关于整治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选范文3篇


 

  整治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范文一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福泉市纪委市监委把解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聚焦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全面开展整治,重点发现和纠治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等3个方面15项具体问题,着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统一思想抓落实。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干部职工学习会等组织传达学习《州纪委州监委《关于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方案》精神,准确掌握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精准施策;成立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泉市纪检监察机关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形成整体合力。

  狠抓问题促整改。围绕3个方面15项具体问题,按照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对十八大以来同级党委管理干部、转送的下一级党委管理干部信访举报件,以及多年、多层、多头举报和集体来访举报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找准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建立目标台账,主动认领,限时整改,推动制度落实。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共梳理排查出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线索24件,已化解19件,正在化解5件;查处问题10条,风险点5个,制定可行有效整改措施或风险防范措施共16条,已整改或防范风险点11条,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处理工作规范运行。

  建章立制求长效。进一步完善规范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过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整治工作完成后,将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针对受理办理、处置反馈、交办督办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规范工作,从制度上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

  整治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范文二

  “漠视群众关切,敷衍应付、冷硬横推,该受理的举报不受理”“工作方法简单,对不予受理事项不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疏导工作,引发群众误解”“脱离群众,在来访接待、来电接听等过程中,与群众交流颐指气使,没有‘温度’,冷了人心”这是典型的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近日,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主持省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施方案》。方案列举了信访举报中接收受理、分流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具体表现,并要求重点查找和纠治。方案明确开展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步骤、主要任务以及组织实施等。

  从2019年10月开始,云南省纪委监委用6个月的时间集中解决一批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此次整治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总结三个阶段,其中,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包括:深化和改进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对转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现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加强和规范交办督办工作,推动制度完善和落实,推动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用心用情做好接访下访走访工作,深化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运用等九个方面,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对症下药、精准施策。能改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倒排工期改,并将专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专项整治中,坚持“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形成整体合力。按照“谁负责谁整治”原则,接受、受理、分流、办理工作中的问题,主要由信访举报部门负责整治;处置工作中的问题,主要由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负责整治;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主要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整治;督查、督办工作中的问题,主要由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部门负责整治。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2021年3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报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总结和运用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成果转化和运用,做好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效果的动态跟踪,持续解决好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不断深化信访举报内容分析研判工作,初步建立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使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处置更加精准,制度更加完善,回应群众关切更加及时,维护群众利益更加有力。以整治工作为契机,逐步拓展带动其他问题解决,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治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范文三

  为切实解决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日前,蚌埠市纪委监委印发《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两大方面整治重点,一方面,重点整治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包含该受理的举报不受理,对不予受理事项不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疏导工作,对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长期搁置不作核查,对反应问题严重复杂的举报“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举报件层层“空转”,监督检查不深入、走过场等3类15个问题。另一方面,重点整治有关基础工作和接收、录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具体包含对信访管理系统使用不熟练,签收上级转送的信访举报件不及时,不及时录入办理,录入举报内容不作认真核对和必要校正等5个问题。

  整治工作从2019年10月开始,将用半年时间,分梳理排查、集中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通过自我检视、座谈调研、线上线下检查等方式,聚焦信访举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以解决“两个一批”为目标,集中解决一批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解决一批多年、多层、多头、多人举报问题。能改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倒排工期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同时注重完善制度机制,针对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弹回潮。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谁负责,谁整治’的原则,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来访接待场所和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全面提升。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查摆本地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精准采取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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