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调研报告——赴延边州调研组
【期刊名称】吉林农业
【年(卷),期】2018(000)001
【总页数】3
党的十九大首次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并再次强调,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回顾新农村建设发展历史,从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具体要求开始;到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社会生产生活条件”;截至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把“新二十字”方针作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要求。从新农村建设的脉络延续可以看出,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新高度,党和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升华,提出了更高目标,也能非常清晰的看出党和国家对新农村建设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如何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伟大构想,按照委里统一部署,由省新农村办主任宋杨带队、省新农村办副主任艾志刚、省新农村办科长董寒香参加的调研组,2017年11月6~10日,利用5天时间,赴延边州,围绕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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