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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合作办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_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时间:2022-01-08 01:05:17 浏览量:

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市校合作办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市校合作办党组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校合作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

2.每年至少两次专题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5.督查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履行分管的领导责任。

6. 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适时在全系统领导干部大会上报告。

7.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二)严守党的纪律

8.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9. 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10. 坚持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人事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选好用好干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思想和“守规矩、正风气、树导向”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年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1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等问题,加强对干部的民主评议。

(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4.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5.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市校合作办的党组廉政承诺。

(五)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17. 完善市校合作办的领导班子、各个工作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分类查找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8. 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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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19.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0. 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办案,做到严明纪律零例外、惩治腐败零容忍、一抓到底零反复,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2.领导并支持纪检组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3. 建立健全执纪监督保障机制,以纪检组会同综合科为主;全面落实纪检组长排序和分工规定,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其聚焦主责主业。

24. 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和防控机制。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强化组织领导

1. 领导市校合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安排,全面完成主体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 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3.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等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市委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与党组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加强监督管理

4. 加强对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 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党组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并根据情况随时进行约谈。

6.全面掌握党组成员、机关中层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7.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思想和“守规矩、正风气、树导向”原则,坚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接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8.组织召开市校合作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将党组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9. 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0.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纪检组长排名、分工规定;加强执纪监督保障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重视廉政教育

11.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

12. 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

13. 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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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五)坚持以上率下

14.带头强化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首责、主责、全责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15. 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在市校合作办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

16. 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践行党组廉政承诺,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17. 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行业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从严教育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18. 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三、办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范围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专题调研,形成有效管用的成果。

2.支持查办案件

(5)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6)支持执纪执法机构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7)经常性地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8)坚持做到作风建设常抓不懈,“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及时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5.严格廉洁自律

(11)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践行党组廉政承诺,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12)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行业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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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从严教育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1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4)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5)每年向市纪委和党组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永忠同志的个性责任清单

(1)领导市校合作办的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完成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3)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组织整治“中梗阻”、“四难”等突出问题,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4)协助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5)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在向党组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督促有关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6)组织开展腐败风险排查和防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提醒谈话,防患于未然。

(7)加强对党组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责述廉等制度。

(8)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9)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和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网络正能量。组织策划廉政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

(10)组织协调领导干部积极参加“行风热线”、“百姓问政”等重点媒体节目。

2.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昊同志的个性责任清单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市校合作办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办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督促检查。

(2)组织安排党组中心组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

(3)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鼓励创作优秀廉政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4)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两用两反对”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5)综合运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离任审计等有效手段,动态掌握和了解干部情况,严肃处置不合格干部。

(6)会同纪检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调配优化干部结构。

3.副主任熊卫同志的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排查与高校合作过程中,在项目引进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

(2)对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将线索移交给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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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合作办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协助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意见,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协助党组对党员干部分层分类加强党纪教育, 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定期向党组汇报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

5.进一步清理、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维护党的纪律

6.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7.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影响党组织的团结统一、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8.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9.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加大对私设“小金库”、违反“三公”管理制度、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检查和查处力度。

10. 坚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有错不纠,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众错轻处,一把尺子量到底,违纪追究查到底。

三、深化作风建设和源头治理

11.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每季度开展明察暗访不少于两次,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2.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作风建设民意调查,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群众满意度。

13.组织整治“中梗阻”、“四难”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加大信访件、交办件和自办案件的查处力度

14. 坚持在市纪委指导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定期向党组和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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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15. 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试行在纪检组领导下的协作办案办法,积极整合力量,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快查快结,提高查处率。

16.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科室,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7. 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通报力度,加强警示教育,针对案发原因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18.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加强党内监督

19.督促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监督制度,并实行向同级党组成员提醒告知制度。

20.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思想和“守规矩、正风气、树导向”原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21. 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拟提拔重用干部廉政状况,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22.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带头纠正“四风”问题,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23. 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增强纪检监察机构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党组织、上级部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24.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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