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云南扶贫通app 云南省扶贫情况

时间:2022-01-07 11:07:20 浏览量:

一、主要措施

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基本情况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是集边疆、山区、民族、贫困为一体的省份。全省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总人口4483万,其中农村人口3600多万。国土面积为39.4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4%。与越南、老挝、缅甸三个国家接壤,边境线长4060公里。有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197个民族乡,有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25个,少数民族人口有1415.3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1.6%。有国家扶贫重点县73个,占全国的12.3%,还有7个省级扶贫重点县,是全国扶贫攻坚的重要主战场之一。

一、云南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制定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从2001年到2010年,集中力量,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进程,把我国扶贫开发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务院扶贫办的关心指导、中央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上海市的倾情帮扶下,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关于完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的意见》、《关于实施分类指导加快扶贫开发进程的意见》、《关于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众脱贫进程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团结带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推进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高潮迭起,特点鲜明,措施有力,亮点闪烁,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2001—2009年,全省共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42.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96.17亿元,省级财政扶贫资金45.8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总量居全国第一。2010年计划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达26.31亿元,比2001年增加了14.2亿元,有力地推动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

(一)“一体两翼”战略强势推进。一是整村推进。2001—2010年,省扶贫办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51.7亿元,完成了2078个村委会和2.53万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有143.5万户贫困农户直接受益,提前一年完成“三个确保”目标任务。如:曲靖市2007年开始,以户“八有”、自然村“六有”和行政村“六有”为目标,每村整合投入资金400万元,探索开展了“政府大投入、资金大整合、项目大集中、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建设”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新路子,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332个贫困村委会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贫困人口整体脱贫。二是劳动力转移培训。在贫困地区认定了90个省级和1个国家级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69亿元,转移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201.69万人,其中技能培训28.4万人,拓宽了贫困群众的就业渠道。如:昭通市在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工作机构的基础上,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和外出务工人员同乡会,在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了60多个农民工服务联络点,提高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常年在珠三角、长三角的昭通籍务工人员达30.98万人,占全省省外务工总人数的25.8%。三是产业扶贫。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贴息资金8.36亿元,引导项目贷款94.41亿元,重点扶持了龙头企业251家,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引导到户贷款114.59亿元,帮助约240万户贫困农户发展特色小产业,户均增收1100多元,到期还款率由过去的86%提高到现在的9 9.3%。投入专项财政扶贫资金4.57亿元,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在69个县600多个贫困村开展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600万元,实现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如:金平县引进广州大唐实业公司到勐拉乡进行香蕉产业开发,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发展模式,使香蕉亩产由原来的200-30 0公斤提高到1000-1500公斤,已带动3500多户农户实施标准化种植香蕉6000亩,户均增收400多元。漾濞县立足自然资源优势,着力培植和壮大核桃产业,苍山西镇光明村共有核桃12万多株,人均99株,核桃干果年产量480吨,销售收入674万元,人均纯收入达5600元。腾冲县大力推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界头大园子村汤家岭小组互助社35户社员累计借款35万元,购买摩拉奶水牛35头,日产奶约240公斤,每天毛收入近千元,每年户均增收达7000元。

(二)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帮扶和少数民族扶贫迈出重大步伐。突出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认真落实人口

较少民族扶持发展规划,率先对人口较少民族集中扶持,组织实施了布朗族、基诺族综合扶贫工程。累计投入镇沅县苦聪人帮扶资金2.6亿元,基本解决了1.3万苦聪人的温饱。整合投入莽人克木人帮扶资金1. 66亿元,开展了整村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安居工程等12项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了胡总书记、温总理的充分肯定。2008年以来,又相继启动了对僰人、独龙族、瑶族支系山瑶、拉祜族的重点帮扶工作,为全国开展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综合扶贫开发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重要经验。

(三)兴边富民扶贫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2010年,我省先后组织了两轮兴边富民工程,累计投入资金预计达到254亿元,主要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温饱安居、产业培育、素质提高、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生态保护与建设等6大工程30件惠民实事。其中,在边境25个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38亿元,实施了4902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使边境一线贫困程度得到有效缓解,贫困人口数量明显减少,贫困村脱贫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四)片区综合开发取得实质性成效。建立了对特殊困难区域重点扶持机制,加大了对昭通、文山、怒江、迪庆集中连片贫困州市的投入力度,整体贫困状况得到明显缓解。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亿元,在10个县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按照大扶贫、大整合、大参与、大发动、大开发的理念,一次规划、分两年实施,在全省16个州市20县21个乡镇开展整乡推进试点,省级每乡补助600万元,探索了贫困地区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的经验。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我省47个革命老区县开发建设进程。如:云县在茶房、大寨两个乡镇相对集中连片的20个行政村,1 87个自然村实施连片开发试点项目,覆盖11900户、49839人, 累计完成总投资14837.3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35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5201.45万元,通过抓产业、强基础、重培训,全面夯实了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基础。会泽县五星乡共投入资金6882.1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资金42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6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350.93万元,群众投工投劳及自筹2850.18万元,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步伐。

(五)行之有效扶贫措施充分发挥作用。一是易地搬迁扶贫。对丧失生存条件,就地难以解决温饱的人群,坚持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安置和插花安置的原则,10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4.88亿元、国债资金17.96亿元,对基本丧失生存条件的64.66万人实施了易地搬迁扶贫,基本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特别是在防灾减灾、保障贫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如:永德县大山乡纸厂村龙塘沟自然村,红山自然村一组、二组海拔地处炭酸盐岩地区中松散堆积的不稳定陡坡上,随时面临滑坡的威胁。2009年共投入资金337.9万,其中: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68.5万元,群众自筹1 69.4万元,组织实施了易地扶贫开发,转移安置农户55户337人,从根本上改善了基本丧失生存条件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安居温饱工程。2003年以来,我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54亿元,对125个县(市、区)1726个乡(镇)9180个村委会5.5万个村民小组40.25万特困农户实施了破烂茅草房改造,并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又改造了3.3万户,实现了贫困群众世代期盼的安居夙愿,被贫困群众称为“第三次解放”,在境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充分肯定。如:沧源县自2005年以来,通过茅草房、杈杈房改造和安居工程等建设,先后修建民房达21196户,占全县总农户的64.13%。勐来乡民良村七组通过项目实施,人均纯收入达2900元,人均比上年增加1943元,翻了两番多。三是以工代赈扶贫。投入以工代赈资金24.43亿元,积极开展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江河治理和水毁工程恢复建设,加强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六)社会扶贫成就斐然。密切与中央27家挂钩单位和上海市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高层互访机制,27家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单位在我省4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18.13亿元。上海市投入对口帮扶资金12.07亿元,对红河、文山、普洱、迪庆4州市26个贫困县实施帮扶,同时还将德昂族、独龙族纳入帮扶范围,基本形成了“4+2”的工作格局。制定实施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的意见》,213家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投入帮扶资金 12.65亿元。广泛动员驻滇部队、民营企业、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并积极开展减贫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如:外交部定点帮扶麻栗坡县17年来,共投入帮扶资金1亿多元,主要实施了“温饱工程”、“卫生工程”、“希望工程”和“培训工程”4

类工程492个项目,使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比1992年增加了1944元。上海市自2006年对口帮扶德昂族以来,5年共投入帮扶资金3688.76万元,安排项目457个,实施8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和社会事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帮扶工作。“上海亲戚”、“上海路”、“上帮村”遍布德昂族聚居区。

(七)扶贫机制和政策研究不断创新。开展了“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和整乡推进试点,扩大了村级互助资金试点范围,增加了小额信贷和信贷扶贫规模,小额信贷扶贫经验得到国务院扶贫办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开展了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和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积极探索扶贫园区开发模式。开展了《云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的前期调研和10余项专项课题研究。开展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机衔接,在16个州市19县开展了试点工作,并对80个重点县进行了摸底调查。到2009年底,全省低保对象达到338万人,月人均救助水平达60元。

十年来,我省扶贫开发重点突出,亮点频现,为我国率先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指标和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贫困人口数量明显减少。全省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1022.1万人下降到2009年底的540万人、减少了482.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9.63%下降到14.71%。二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73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00元提高到2569元,其中2009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三是贫困地区整体经济水平明显提高。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均GDP从2000年的2207元提高到2009年的7198元,农业总产值从302亿元提高到810亿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从120元提高到418元。四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加强。新增灌溉面积315.3万亩、农业设施和畜牧设施面积342.9万亩、小水渠(管道)192万公里、人畜饮水管道15.8万公里、小水窖1069.4万立方米,解决和改善了496.1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增通村硬化路面5.1万公里、通自然村(组)硬化路面8.7万公里、连户硬化路面142.4万公里。五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在73个重点县完成学校修缮投资65.98亿元,建设学校10278所,项目建设面积达8 92.36万平方米。有1.1万个行政村建设了卫生室, 2009年新农合参合率达90%以上。六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条件不断改善。结合“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还草118.8万公顷、退牧还草19万公顷,共建设沼气池及节能灶137.5万口。

回顾即将过去的十年,我省扶贫开发思路越来越清晰、投入越来越加大、制度越来越完善、措施越来越有力、推进越来越强劲,扶贫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也创造了宝贵的经验。今年7月在昆明召开的亚洲政党扶贫专题会议,认为“云南扶贫经验是亚洲的财富”。近几年来,莽人克木人和苦聪人帮扶工作得到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肯定,茅草房改造和“866”整村推进得到回良玉副总理的认可,认为全国可以借鉴学习。总结这几年我省的扶贫开发,主要的经验是:一是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实行农村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扶贫工作现场会,一次社会扶贫表彰会,一次沪滇合作对口帮扶联席会和高层互访,一次中央机关定点帮扶云南座谈会,形成高位强势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态势。二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区域,紧紧瞄准贫困对象,锁定扶贫开发目标,实行贫困人口“首扶”制度,将70%的扶贫资金用于特殊困难区域和特殊困难人群的帮扶。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农村扶贫政策和措施。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特点,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三是综合开发,整体推进。以发展特色支柱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以贫困人口聚居的村、乡、片区为单元,实施山水林田路电综合治理,实现贫困社区贫困人口的整体可持续脱贫。四是整合资源,聚力攻坚。统筹各类支农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并落实以贫困村整村推进为平台的整合机制,把扶贫专项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紧密衔接起来,通过专项扶贫,集中力量发展产业、提高劳动力素质,通过规划衔接,落实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责任,构建了“党政硬化责任、部门整合资金、统筹各类政策、定点挂钩扶贫、沪滇扶贫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的“大扶贫”格局。五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正确处理扶贫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独特资源优势,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视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六是强化监管,群众主体。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扶贫项目永久性公示牌设立制、审计监察制、资金专户管

理制、资金报账制、跟踪问效制、招投标制、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项目验收考核及后续管理制等,严格落实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革命老区项目、信贷贴息项目、村级互助资金绩效管理制,着力推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创造性地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扶贫机关、进扶贫项目、进贫困社区、进扶贫企业、进培训基地、进培训课堂、进干部职工家庭“七进”活动,牢固树立了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六道防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工作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嘉奖,获9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奖励。

二、当前扶贫开发工作的形势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连续出台八个1号文件,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扶贫开发从主要依靠经济增长拉动和专项扶贫计划推动,转变为各行业、全社会和区域政策共同推动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奋斗目标,对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今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向。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赋予了扶贫开发工作新的内涵、新的要求、新的标准。十七届五中全会又提出“加大扶贫投入,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扶贫减贫取得更大进展”。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要求“把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等集中连片困难地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对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扶贫攻坚作出明确安排。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明确要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西南开发的桥头堡,并作出了战略部署。云南省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进入了扶贫开发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

一方面,在当前发展阶段转换和结构调整加快的双重背景下,我省扶贫开发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虽然贫困人口在持续减少,但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致贫因素较多且复杂、返贫压力增大。按照1196元扶贫标准,到2009年底,全省还有贫困人口540万人,贫困发生率14.7%,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5%,居全国第二位。还有60多万特困群众基本丧失生存条件,急需进行易地搬迁扶贫。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生存环境更差、居住更加分散、构成更加复杂、社会发育程度更为落后的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原战区、边境一线、“三江”沿岸地区,扶贫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同时,自然灾害、市场风险已成为贫困农户的经常性威胁和致贫返贫的主要因素,工程移民、建设用地、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等项目,都可能产生新的贫困群体。虽然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但区域、城乡和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扩大,相对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率,从全国来看,2002年为1:2.8,2009年为1:3.34;从我省情况看,200 2年为1:4.27,2009年为1:4.29;已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1:3的警戒线。2009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369元,仅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4424元的23.3%;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玉溪市为5119元,最低的怒江州仅为1709元,相差3410元。73个国家重点扶持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2569元,仅为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76.2%,全国的49.8%。我省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总体有了改善,但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交通、饮水、上学、就医、住房等问题仍然困扰着当地群众。虽然部分贫困地区已经实现整体脱贫,但特殊困难区域和特殊贫困群体问题依然突出。边境一线、“三江”沿岸地区、革命老区、原战区及昭通、迪庆和怒江等州(市),7个人口较少民族和少数民族中的困难群体的贫困问题仍然十分严峻,农村残疾人贫困面比较大,实现脱贫致富受到多重制约。虽然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总体得到初步遏制,但生态环境保护区农民的生计问题还没有得到稳定解决。我省约50%以上的国土面积划为天然林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和自然保护区,是大江大河的上游区,是我国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国土安全的生态屏障,这些区域绝大部分为贫困地区,他们赖以生存的森林等自然资源被无偿划拨,没有可替代的、可脱贫致富的生计,使一些主要依靠资源开发为主的贫困地区陷入两难境地,扶贫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

另一方面,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又面临难得的良好机遇。一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把扶贫开发放在了农村改革发展全局中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明确把我省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

区作为全国六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大扶持,中央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调研组提出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要内容写进《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这些都为扶贫开发提供了体制机制及政策措施保障。二是中央和省级综合实力和财政调控能力增强,公共财政有条件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各种资源有望更多地投向扶贫领域。三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推进,对稳定解决温饱起到积极作用。四是多年来扶贫开发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广,扶贫措施的完善,扶贫政策的影响,激发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坚定、愿望强烈、积极性空前高涨。五是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对农村全面实施反哺政策,为构筑“大扶贫”工作格局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六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逐年加大扶贫投入,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搞好扶贫开发创造了良好工作条件。

三、云南省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初步设想

第一,基本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开发式扶贫方针,以尽快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促进贫困人口就业、改善贫困地区民生、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为主线,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一线为扶贫优先地带,以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为优先帮扶对象,以专项扶贫为龙头,以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为支撑,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源开发、增强贫困人口内在发展动力和能力,更加注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更加注重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开发攻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集中力量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

第二,总体目标。巩固提升480万基本解决温饱农村人口的扶贫成果,全面推进54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进程,突出实施160多万深度贫困人口的扶贫攻坚。力争到2015年,解决3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基本实现深度贫困人口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学上、有低保、有医疗、有产业,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特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9年翻一番以上,深度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整体上达到当年国定贫困标准。到2020年,稳定解决深度贫困人口的温饱,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特色产业、生态建设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综合素质和稳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重点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为全省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三,工作重点。一是紧紧瞄准扶贫对象。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并且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住户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对象。对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体进行重点扶持。注重对少数民族、妇女、残疾人实行帮扶。建立健全贫困识别机制,做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二是突出打好深度贫困扶贫攻坚战。云南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众脱贫进程的决定》,制定了专项规划,决定采取综合规划、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分而治之的策略重点、限期解决深度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我们将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安居温饱、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素质提高、服务体系建设、整村推进六大工程,实现深度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明显加强,社会事业明显进步,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三是着力抓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综合扶贫开发。抓住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央支持我省“桥头堡”建设的重大机遇,对滇西沿边和哀牢山区、乌蒙山—凉山片区、石漠化地区以及迪庆、大理、丽江、怒江等藏区进行深入调研,摸清贫困底数,编制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我省各级扶贫部门也将对所辖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区域情况进行调查,坚持分类指导,实行有差别的扶持政策。

第四,专项扶贫。以专项扶贫规划为平台,整合各部门资源,以专项扶贫资金为粘合剂,整合行业部门资金。一是整体推进。初步考虑今后5年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缺什么补什么、整体推进的原则,实施3225个贫困行政村的整村推进,其中2011年实施645个,每村补助100万元。

二是产业扶贫。继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扩大信贷资金和到户贴息贷款规模,每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亿元,年度信贷规模力争达到50亿元,积极稳妥推进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初步考虑,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新增经济林果3000万亩,经济作物3000万亩、出栏大牲畜2000万头。三是劳动力转移培训。以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到2015年,完成100万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其中技能培训75万人,引导性培训25万人。2011年完成20万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其中技能培训15万人,引导性培训5万人。四是易地搬迁。注重与工业化、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结合,到2015年,完成易地搬迁35万人。2011年计划完成易地搬迁7万人。五是片区综合扶贫开发。以三个片区为主战场,按照“整体规划、县为单元、整合资源、集中投入、综合开发”的原则,到2015年实施30个“县为单位、整合资源、整村推进、综合开发”项目。在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择365个乡开展整乡推进试点,每乡补助1000万元。六是以工代赈。大力改善贫困地区耕地(草场)质量,稳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强乡村(组)道路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开展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中小河流与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夯实发展基础。七是兴边富民扶贫。以解决边境地区和广大边民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为重点,继续实施兴边富民整村推进综合扶贫计划,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区域经济协作,帮助边民尽快脱贫致富。八是革命老区综合扶贫开发。进一步落实革命老区综合发展规划。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革命老区,制定专门规划,提升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水平,着力夯实脱贫致富产业发展基础。

第五,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在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部署中,将围绕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重点在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和人口服务、社会保障、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按各行业部门的职能,具体明确部门扶贫任务和扶贫责任,切实建立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监督、考核奖惩机制,并对其作出制度性的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的实施意见》、沪滇对口帮扶规划等社会扶贫的纲领性、政策性、制度性文件,着重在切实加强各级定点扶贫工作,深入推进沪滇对口帮扶合作,充分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队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动员企业参与扶贫,动员社会各界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六个方面取得突破。

第六,政策保障。实施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增长方式,采取鼓励和帮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增加支持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发展的专项投入,制定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攻坚、开发式扶贫与救济式扶贫有机结合、对贫困人口全面扶持的政策,发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综合效益。考虑在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培养、区域发展等8个方面制定有利于扶贫开发的政策。同时,要求各地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措施,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认真研究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进程中,进一步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途径和实现方式。

第七,机制保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继续按照“省级统筹、州市负总责、县抓落实、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的扶贫责任,督促行业履行部门扶贫职责。要求各级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为行业扶贫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切实加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健全完善扶贫开发投入长效增长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切实建立扶贫财政投入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稳定增长机制。动员企业、农民、社会其他力量千方百计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加大信贷扶贫力度,增加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用于贫困地区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加大小额贷款发放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争取各行业部门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将项目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向贫困人口集中地延伸。鼓励在贫困地区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新型农业保险试点。健全完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切实建立党政一把手扶贫开发责任、行业部门扶贫责任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奖惩激励制度,切实建立扶贫开发绩效与干部提拔使用相衔接制度,切实建立扶贫开发重点县、重点村绩效管理和动态管理激励机制。将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同扶贫效果挂钩,将一部分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激励各地扶贫积极性。健全完善全

社会参与机制。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云南单位的沟通和联络,构建沪滇对口帮扶合作良好机制,认真落实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探索军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方式,积极组织扶贫志愿者参与扶贫事业的活动,争取更多的国外政府援建项目、世界银行贷款和非政府组织反贫困资金、各类慈善基金等投入贫困地区。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情况统计监测平台,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切实落实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资金公开公告公示制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审计和督查制度,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廉政评议、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廉政文化进扶贫制度,牢固建立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

整村推进工作基本情况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整村推进作为我省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2001年,制定了《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 10年)》,确定以行政村为单元实施4000个重点村和以自然村为单元实施5000个温饱村。2006年,为进一步提高整村推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十一五”时期农村扶贫开发进程的决定》,确定到2010年完成3万个30户以上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其中省级扶持2万个、州市级扶持1万个。2002年至2009年,我省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1.88亿元,其中:投入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41. 73亿元,州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7.68亿元,部门整合资金22.33亿元,其他扶贫资金10.14亿元。共完成了4835个行政村的整村推进(注:2005年以前以行政村为单元实施整村推进2078个,2005年至2009年以自然村为单元实施整村推进,折算行政村数为2757个)。项目覆盖了16个州市的124个县,使267. 3万户1208.5万人受益。

一、十年来我省整村推进成效显著

一是基础设施明显提升。通过实施整村推进,累计新修乡村道路4.19万公里,村内道路硬化9103万平方米,铺设饮水管道4.4万千米,新建饮用水池1313.3万立方米,架设高压线6729.7千米,安装变压器17 87台,新建特困农户住房30.8万户,中低产田改造91.6万亩,新建灌溉沟渠1.2万千米,新建灌溉水池(塘)总容量501.3万立方米,使贫困村面貌焕然一新。

二是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整村推进有效促进了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卫生、广电、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促进了贫困地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新建文化活动室26.8万平方米、文化活动场所29.2万平方米、村卫生室1464所、村小学(校点)416所,实现通广播电视3046个村小组,新农合参合率达90%以上。2007年至2008年,在73个重点县投入了21亿元,将421.83万人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占全省享受低保人数的79.83%。

三是产业培植为贫困群众增收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实施整村推进工作中,高度重视贫困群众增收产业的培植,结合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累计发展种植烤烟22.1万亩,茶叶53万亩,核桃200.9万亩,橡胶13万亩,甘蔗21万亩,蔬菜24.6万亩,草果等香料23.6万亩,其它经济作物167.4万亩;累计发展养殖牛34.8万头,羊36.7万只,猪125.5万头,家禽349.2万只,其它13.3万头/只,为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奠定了基础。

四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条件不断改善。结合“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共新建节能灶42.9万口,新建沼气池74万口,新建太阳能设施45.9万套,种植生态林17.9万亩。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10年来,我省在实施整村推进中,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村推进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大扶贫理念的有效抓手。我省各级各部门把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

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行业扶贫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逐级分解目标和建设任务,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做到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同,步调一致,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攻坚的工作态势。

二是整合资源,合力攻坚。以村级规划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互配套、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各类强农惠农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立并落实以贫困村整村推进为平台的资源整合机制。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开展了“千企扶千村”扶贫行动,加强了与中央定点扶贫单位、上海市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滇沪对口帮扶规划,不断提升定点扶贫、对口帮扶的范围和层次,丰富社会扶贫的内容。同时充分发挥贫困群众扶贫开发的主体作用,初步构建了“党政硬化责任、部门整合资金、统筹各类政策、定点挂钩扶贫、沪滇扶贫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支持贫困村发展的强劲合力。如曲靖市实行“政府大投入、资金大整合、项目大集中、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建设”的扶贫开发模式,对全市332个贫困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每村投入达到400万元以上,这一模式得到了回良玉副总理的高度评价。

三是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全面落实财政扶贫资金预拨报账制,坚持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严格实行支出凭证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扶贫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财政扶贫资金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主要用于贫困户的住房改造、人畜饮水、基本农田、村内道路、产业开发等与解决贫困群众温饱关系最密切的项目上。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对整村推进的年度项目建设计划、项目村名称、资金补助等情况,要求各州市县必须在当地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情况报上级扶贫部门备案。在项目村内,结合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同时,采取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办法,必须设立扶贫项目永久性标志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大宗物资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供货企业的资格和产品认定,使用的产品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鉴定合格。加强部门配合,依靠行业部门,按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全面推行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坚持管理与效益并重的原则,确保建设责任、目标任务、管理措施“三到位”,强化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奖惩措施,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四是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在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上,严格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优先安排最贫困的村实施规划,优先解决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消除贫困死角,让最贫困的群众率先受益,做到“雪中送炭”,坚决杜绝“锦上添花”。牢固构建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五道防线,切实加大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点检查指导,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坚持扶贫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察制度,定期对扶贫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和督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建立和完善验收项目的移交管理制度,并结合验收工作制定后续管理办法,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保证项目成果长期发挥作用。

五是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发挥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宣传国家和省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群众全程参与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管,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努力扭转群众自力更生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思想的被动局面,使之成为改变贫穷落后面貌的决定力量。切实加强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堡垒作用、核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在扶贫开发中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水平和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使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推动贫困地区发展的强大动力。

整乡推进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云南省自2009年5月开始组织实施第一批17个乡(镇)整乡推进试点,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云贫开办发〔2009〕261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突出重

点,硬化措施,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加强管理,有力推进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整乡推进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在第一批17个乡(镇)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又相继增加了会泽县待补镇、祥云县米甸镇、威信县水田乡3个试点。目前,全省整乡推进试点项目涉及16个州市,20个乡镇(其中曲靖市3个乡镇,大理州2个乡镇)、182个村委会、1576个自然村。项目规划围绕产业扶贫、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能源建设、科技推广、民生保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七大类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22.55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14亿元,州市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2.02亿元,整合部门资金10.82亿元,社会帮扶资金1.69亿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5.74亿元,使用信贷扶贫资金1.13亿元。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项目,实行一次规划、二年实施、第三年检查验收。省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每乡(镇)投入600万元,分2年安排,2009年至2010年度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累计投入各类建设资金16.38亿元,占总投资计划的73%。项目进展情况为:产业扶贫,种植经济作物37.6万亩,发展种植经济林果28.7万亩,发展养殖大牲畜30万头(匹、只),分别完成计划的9 5%、75%、89%。基础设施,完成安居工程建设25709户404.2万平方米、占计划的84%,完成基本农田建设10.1万亩、占计划的88%,修建三面光沟渠48条237千米、占计划的70%,完成小水池、小水窖等蓄水工程建设1276件2万立方、占计划的74%,实现新增灌溉面积4.1万亩、占计划的93%,改善灌溉面积8.4万亩、占计划的90%。架设引水管道1720千米、占计划的70%,完成小水池、水窖等蓄水工程建设10.2万立方、占计划的56%,解决9.5万人11.8万头家畜的饮水困难问题。修建乡村道路24条191公里、占计划的89%,建村组道路319条1168公里、占计划的86%,完成村间道路硬化214万平方米、占计划的38%。社会事业,建设村级卫生室84个、占计划的77%。生态能源,种植生态林木6万亩、占计划的72%,建设沼气池9623口、占计划的75%,节能灶16383口、占计划的36%。科技培训,开展劳务输出培训1929期29.5万人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建村党组织活动场所95个,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71个,培养致富带头人9102人。

三、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各级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整乡推进试点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破解“三农”难题的重大举措和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克难、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成功之路,切实加大组织和推进力度。 2009年11月中旬,在文山州文山县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工作汇报会,纪恒书记、孔副省长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按照“省抓协调,部门配合,州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要求,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奖惩考核制。实施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建立和完善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扶贫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同,步调一致,形成了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攻坚的工作态势,确保了整乡推进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因地制宜,科学编制规划。科学规划是搞好整乡推进试点的基础。实施项目的县(市、区)党委、政府,按照以乡(镇)为单元,一次规划、二年实施、三年检查验收的要求,坚持瞄准对象和全面推进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落实贫困对象瞄准机制,实行贫困对象首扶制度,由扶贫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共同编制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建立项目库,并将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曲靖市按照“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体现特色、群众满意、先户后村再乡”的要求,立足乡情,全面摸底,排查户、自然村、村委会、乡镇有什么、没什么、差什么、差多少、怎么投、怎么建、投多少、补多少,认真编制“整乡推进”实施方案和村级“866”工程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昭通市根据鲁甸县小寨乡的自然条件和优势,编制了《昭通市鲁甸县小寨乡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在规划产业发展上,根据小寨依山傍水的特点布局产业发展,山顶重点发展核桃、水果,山腰重点发展烤烟,山脚重点发展樱桃、时鲜蔬菜和休闲观光旅游。在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上,按照“山、水、林、田、路、电、气、房”综合立体治理方针,集中力量,打造一片,见效一片,受益一片,确保用最小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在统筹

城乡协调发展上,按照“以地生财、以财建镇”的思路,政府负责公共设施,群众自主建设精品旅游小集镇,使统筹城乡发展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明确目标,重点突出。各州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建设要有新规划、产业要有新格局、项目要有新突破、服务要有新体系、村庄要有新面貌”的“六新”要求,突出建设重点,找准工作难点,选好工作结合点,在“六新”上取得了实效。曲靖市委、市政府在总结全市两批“866”工程建设和会泽县五星乡“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产业支撑、强化基础、综合配套、整乡推进”的扶贫工作思路,明确了“整乡推进”的“8666”目标(即户“八有”、自然村“六有”、行政村“六有”、乡镇“六有”)。昭通市鲁甸县在实施小寨乡整乡推进试点工作中,确立了项目乡“八通、八有”建设目标。“八通”:所有村委会通公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移动电话;100%自然村通简易公路,60%自然村通安全卫生饮用水,100%自然村农户通电;“八有”:实现村委会有安全实用的办公房、支部活动室、卫生室、文化室,80%农户住上安全实用的安居房,60%农户户均有1口沼气池或节能灶,80%农户有1个小水窖或小水池,人均有0.8亩高稳产农田地,人均有4.5亩经济林果或经济作物,年人均有1.5头商品畜出售,户均有1个以上劳动力输出,贫困发生率降至14%以内。着力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上学难”、“看病难”、“看电视、听广播难”、“生活难”等问题。迪庆州根据整乡推进试点乡(镇)巴迪乡的实际,以群众最需要最实惠的水、电、路、房等项目为切入点,从群众易行适用的“一池三改”项目入手,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四)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整乡推进试点更好地整合了行政区域内的资源,有效地推动工作力量向贫困地区集中、引导资金向贫困地区聚集,实现了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扶贫开发的带动辐射效应成倍放大,“酵母”作用充分发挥。文山州采取“一挂三帮四整合”的措施,实行“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产业大发展”,对追栗街镇66个村组开展建设,其中2008年以前已实施13个,2009年实施33个,2010年实施20个。计划投入资金10920万元,自项目启动实施以来,累计投入资金6762.6万元,完成计划的62%,基本实现了“五强八有九提高”目标,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级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试点贫困村,宣传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规定,确保项目区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广泛发动群众,激发贫困农户参与试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扶贫开发。临沧市在博尚镇实施整乡推进试点工作中,通过村组召开户主会议,宣传发动群众,每7至11户农户自愿组成村民联合互助组,做到生产互助、生活互助、资金互助。召开村民会议由村民投票决定村内重大事项,创新村民自治机制。目前,全镇成立了777个村民联合互助组,19个村委会制定了《村民决议办法》。德宏州在实施整乡推进试点工作中,大力发挥村民的主人翁意识,项目乡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如:丙盖自然村活动室建设木料由村民自筹,群众一户捐一棵树,筹集了4.5万元的木料建盖活动室;管家寨村内道路建设所需沙石全部由群众自筹,节约资金近2万元;那峦傣社村内道路建设中群众自筹了1万多元的沙石;永和村在外墙加固粉刷上每户投入资金200元。

(六)强化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省扶贫办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督查制度的通知》(云贫开发办发〔2010〕63号),把试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重要督查范围,严格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专户(账)运行。建立和完善了项目资金廉政承诺制,把评议结果作为扶贫项目管理的重要事项。牢固构建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项目点检查指导,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行省级试点工作月报督查制和定期通报制,做到跟踪问效、督促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各州市县严格执行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工程质量监理制、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等制度,从物资采购、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等各个环节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

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基本情况

2005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各级扶贫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产业开发、

促农增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信贷资金扶持贫困地区加快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扶贫贴息贷款运行机制,加大财政贴息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扩大扶贫信贷规模,扶贫贴息贷款工作运行良好,有效推动了贫困地区产业开发又好又快发展。

一、五年来,我省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2005年至2009年,全省累计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01.8亿元,安排贴息资金45545万元,其中:累计发放扶贫项目贴息贷款26.8亿元、占扶贫贴息贷款总量的26.3%,安排扶贫贴息资金8040万元、占扶贫贴息资金总额的17.7%;累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以下简称到户贷款)75亿元、占全省扶贫贴息贷款总量的73. 7%,安排贴息资金37505万元、占全省扶贫贴息资金总额的82.3%。主要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明显成效:(一)加快了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步伐。到户贷款通过我省探索实施的五种模式,使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及时获得信贷资金,既解决了贫困农户抵押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还给予贫困农户贴息扶持,极大地调动了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广大贫困农户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精心筛选项目,用好为数不多的到户贷款,不断增强使用有偿资金的信用意识,基本都实现了增产增收。到户贷款已成为贫困群众稳定解决温饱和致富奔小康的希望之路。

(二)增强了贫困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扶贫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业,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的一项重要扶贫措施。贫困农户通过信贷扶贫项目扶持,使自身的劳动和经营能力得到充分有效的开发利用,极大地提升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从根本上转变了“等、靠、要”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农户的信用意识、市场意识和经济意识。把贫困群众迫切脱贫的愿望,变为了扶贫开发的强大动力,为贫困群众稳定解决温饱打牢了基础。

(三)培育了一批地方优势产业。扶贫贴息贷款重点扶持贫困村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围绕增收调结构,突出特色闯市场。通过扶贫贴息贷款引导,使产业扶贫项目覆盖到户,实现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实现近期增收有保障、远期增收有潜力。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科技扶贫和信息扶贫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循环经济,注重生态能源运用,培训大批农村经纪人,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扶持了一批龙头企业,开发建成了一批区域化、规模化产业扶贫项目。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创建政府引导下的金融机构到户贷款模式。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开展到户贷款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明确由扶贫部门牵头,并负责制定年度到户贷款计划。落实扶持政策、搞好综合协调和组织推动;财政部门负责贴息资金保障和监管;省农行、农信社等负责信贷资金筹措和管理、到户贷款的放贷和到期收贷;乡财政所、农经站、农科站等七站八所齐抓共管,为获贷贫困农户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等服务,帮助他们搞好生产经营,实现增收。全省还逐步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实行资金到县,权利到县,任务到乡,责任到乡,确保了到户贷款有人抓、有经费、有制度、有目标、有奖惩、有实效。

(二)增加投入,银政合作,充分发挥到户贷款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近年来,省政府逐年加大到户贷款财政贴息投入,金融机构以对贫困群众深厚的感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增加到户贷款资金规模,2009年全省发放到户贷款30.11亿元,安排专项扶贫贴息资金15055万元,到户贷款获贷贫困农户达39万户,比2005年发放到户贷款10.03亿元,增加放贷资金20.08亿元,年均增加4亿元。财政贴息资金投入比2005年增加1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贫困农户的扶持力度,为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瞄准对象,规范管理,切实抓好扶贫贴息贷款工作。为确保到户贷款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我省各级扶贫部门紧紧抓住扶持范围、扶持对象、管理制度、贴息管理、监督检查五个重要环节。扶持范围确定在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非重点县的贫困村开展到户贷款。扶持对象确定为贫困人口。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每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到户贷款发放情况统一填报《扶贫到户贷款受益农户基本情况登记表》(年报表)和《扶贫到户贷款基本情况统计表(季报表)》,并要求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贴息管理经县扶贫办审核,由县级财政与县级选定的金融机构直接结算贴息,贴息为年利率5%。到户贷款由审计、财政、扶贫、金融机构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实行奖惩,确保了到户贷款工作有序推进。扶贫项目贷款建立了项目库制度,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库按照1000万元以内的贷款项目由州(市)推荐认定,1000万元以上贷款项目由省推荐认定,1亿元以上贷款项目报国务院扶贫办备案的推荐认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将推荐认定的扶贫项目纳入项目库。项目库的扶贫项目在2年内均有获得项目贷款的资格,2年还未获贷的扶贫项目将自动从项目库中清除。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实行由企业自行选择金融机构,金融承贷机构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自行选择、自主放贷。每年10月31前,由各县(市、区)扶贫办将省、州、市扶贫、财政部门推荐认定的扶贫贴息贷款项目提供的金融机构放贷凭证和结息单,通过州、市审核后逐级上报,经省扶贫办、财政厅审查确认后,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贴息可贴到金融机构,也可贴到企业。贴息期限一年,按年利率3%给予贴息。五年来,各级扶贫、财政部门严格把关,扶持了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推动了我省贫困地区产业快速发展。

(四)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把我省到户贷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我省的到户贷款坚持“借鉴不照搬,创新不走样”的原则,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到户贷款的五种运行模式:一是到户贷款直接扶持到贫困户的模式。二是结合党员干部包户结对帮扶,由党员干部为贫困户进行担保,并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和指导生产经营的结对帮扶到户贷款模式。三是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牵头,帮助贫困农户获得到户贷款,组织贫困农户进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及产品销售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动模式。四是到户贷款扶持能人,扶持农村专业户带动贫困农户的能人带动模式。五是走产业化到户贷款的扶贫开发模式。通过扶持龙头企业,扶持带动贫困农户获得到户贷款,开发当地优势产业,提高了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破解了如何将分散的贫困农户引入现代大市场的难题。如昭通华曦生态有限公司依靠华曦集团企业实力,积极沟通金融机构,为农牧园区和参与项目开发的贫困农户提供信贷担保,农牧园区和参与项目的养殖农户按到户贷款程序规范运作,每户可获贷5万元。根据农户的获贷情况,昭通华曦生态公司按每户一次投入5万元,公司提供1千只鸡的脱温蛋鸡、饲料、药品、原辅材料等,并按统一的生产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管理,直到蛋鸡产蛋。一个饲养周期后,公司对产品回收并统一销售,确保每户养殖农户获5000元保底纯利润,市场价格走势较好时,超保底利润部分,贫困农户还可获70%的利润分成。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缺市场信息的难题。

(五)突出重点,大力扶持发展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优势产业。扶贫项目贴息贷款紧紧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整村推进村级规划的产业扶贫项目,集中信贷扶贫资金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贫困地区优势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培植原料基地,带动贫困农户,从分散种植向规模化区域化种植转移,大力引进、选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大力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增加项目贷款的科技含量,淘汰低劣品种和落后技术,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为贫困农户找到了市场,解决了贫困农户小产生与大市场相联系的问题,形成了“市场+公司+基地+农户”的良性产业开发模式,实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2008年围绕我省贫困地区茶叶优势产业,项目贷款重点扶持了双江勐库茶业、镇源县五一茶业等10个茶叶企业,发放贴息贷款2.0125亿元,安排财政贴息资金603.9万元,占当年扶贫项目贴息资金的19.5%,带动6.19万户贫困农户实现了增收。

三、我省今后五年扶贫贴息贷款工作的思考

今后五年我省扶贫贴息贷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引导信贷扶贫资金的倍增机制,探索信贷扶贫资金的担保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加强扶贫贷款和贴息资金的有效监管,规范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运作程序,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的运行效率和扶贫效益,为加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发挥重要作用。

(一)加大创新机制力度,创建政府引导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服务水平,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扶持力度,最大限度满足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完善扶贫、财政、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衔接合作机制,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有效解决仅靠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扶贫开发贷款规模投入不足的问题,建立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的扶贫贴息贷款长效扶持机制。逐步建立确保贫困农户受益优先为条件的扶贫贴息贷款扶持机制,抵御风险机制和扶贫贷款及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统一的绩效评价机制。

(二)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为贫困农户增加收入和可持续脱贫提供更多的资金扶持。国家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和建立农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后,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开发与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由解决贫困人口温饱转向增加贫困人口收入、提高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信贷资金的投入力度。为此,我省将积极争取建立信贷扶贫资金投入与财政扶贫投入同步增加的机制,通过政策扶持,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筹集更多的信贷扶贫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探索并开展多种模式的扶贫贴息贷款试点,提高扶贫贴息贷款工作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在扶贫贴息贷款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本情况

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是城乡统筹重要之举,也是农民增收关键之策。我省始终把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之一,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省级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58亿元,完成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186.89万人,其中,引导性培训157万人,技能培训29.89万人。

(一)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转移输出更加有序。各级切实加强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领导,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在规模、速度、流向等方面加强宏观调控,过去贫困地区农民工主要靠血缘、人缘、地缘“三缘”关系外出务工的状况,开始转变为政府主导,教育培训、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组织服务为主渠道的有序转移。农民参与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积极性大幅提高,就业观念得到较大改变,对实现贫困人口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增加贫困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贫困农民经济收入得到较大提高,生活方式得到改善。据调查,培训后就业的农民工较培训前月收入一般增加200元以上,高的达到500元以上,培训后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达到了900元以上。通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实施,接受培训的贫困人口逐步开始由体力型输出向技能型输出转变,贫困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思想观念得到更新,生活方式得到改善,实现了“外出一人、致富一家,输出一批、致富一方”目标。

(三)贫困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大幅提高,外出务工竞争力得到增强。通过示范基地培训和转移机构的规范,提升了外出务工劳动力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操作水平,学到了外出务工求生存求发展的本领,使农民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得到了提高,开拓市场,寻求发展的能力得到了增强,就业岗位、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转移就业率和稳定率明显提高,贫困人口劳动力资源得到了有效地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经成为贫困地区“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的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明确工作职责。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务输出的意见》(云政发[2004]76号)。省扶贫办始终把贫困人口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明确专门处室的工作职责,做到领导、人员、资金、职责四到位。在对全省贫困人口劳动力资源及转移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编制了《2005-2010年云南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明确2005-2010年全省规划完成转移培训贫困人口富余劳动力200万人,其中,15万人通过转移培训获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都成立了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领导机构,由扶贫部门牵头管理,负责落实扶持政策,搞好综合协调,编制本区域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及计划。各级党委、政府把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扶贫目标管理的指标体系,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有人抓、有经费、有目标、有考核、有实效。

(二)瞄准对象,强化管理,切实维护转移输出农民合法权益。为使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落

到实处,使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的资金性质不偏离,紧紧抓住重点范围、重点对象、重点管理三个重要环节,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转移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为切实维护贫困人口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各级相关部门积极为转移输出农民提供服务,各级扶贫部门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转移就业及培训机构,督促用工单位与贫困地区农民工签订有效劳务合同,为转移输出农民做好劳动安全、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跟踪服务。部分州(市)、县还对转移就业规模大,且较为集中的输入地采取派带队干部开展协调联络、维权保护等工作,帮助处理劳务纠纷、工伤事故等。通过开展跟踪服务工作,提高了输入地及用工企业对贫困农民的信誉度,使转移输出农民能安心务工。

(三)增加投入,整合资源,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逐步加大了劳动力培训转移投入力度,目前,我省安排转移培训专项资金已达到中央财政安排我省扶贫资金总量的5.4%。为充分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省通过认定示范基地,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各示范基地采取校校联合方式,实行统一招生,统一配置教学资源,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转移就业,让贫困人口劳动力自愿选择转移培训专业和输出就业岗位,并尽可能就近在乡(镇)农民技术学校参加培训。各地还结合实际采取培训机构与转移输出中介机构签订培训订单和转移协议,输入地与输出地培训机构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形成了上下齐协调,部门共努力的良好态势。

(四)统筹安排,相互支持,把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各项扶贫开发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围绕整村推进的年度实施计划,对当年实施的扶贫重点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户均转移培训一个贫困人口劳动力。结合小额信贷扶贫,制定了转移输出贫困地区农民工,按《云南省小额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后,省内务工人员发放1000元,省外务工人员发放2000元以内小额信贷资金的扶持政策,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前和就业初期交通、住宿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充分发挥定点挂钩扶贫单位和上海对口帮扶的作用,促进挂钩点贫困人口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明确企业责任,要求享受我省扶贫信贷资金扶持的企业,在项目论证、审批前,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安排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

(五)突出重点,积极探索,提高转移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围绕劳务市场需求,以贫困人口富余劳动力为对象,以示范基地为载体,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在提高转移培训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坚持“订单培训、订向培养、保证质量、保障就业”和“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1至6个月的中期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就业促增收。示范基地按照省扶贫办下达的转移培训任务,以签定的转移就业订单为依据,采取在招生通知中,明确招生专业,就业方向,培训内容和时间,公布收费标准;贫困学生凭扶贫培训资助申请表,由县扶贫办核准后,享受政策规定的培训补助;以及“订单式”、“定岗式”和“校企联合”培训等措施,根据学员自身情况和企业用工要求,优化培训内容,编制不同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在课程设置上推行了“专业课+技能课+实习课+就业素质课”的课程设置体系,要求实际操作课时占50%以上,取得了明显的转移培训效果。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阶段,随着户籍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土地流转政策执行,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将认真总结“十一五”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经验,按照“瞄准对象,提高效果;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的思路,突出技能培训,抓好引导性培训,搞好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为持续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扶贫易地搬迁基本情况

扶贫易地搬迁不仅是帮助基本缺乏生存条件的贫困群众从根本上解决温饱、摆脱贫困的必由之路,而

且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人口资源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恢复和改善生态平衡、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一、主要成效

2001—2010年,我省已有16个州(市)的115个县(市、区)实施了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共转移安置贫困群众64.66万人,其中:财政扶贫转移安置28.65万人、国债资金转移安置36.01万人。全省累计投入省级以上易地扶贫资金32.84亿元,其中: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14.88亿元,中央国债和省级配套资金17.96亿元。

(一)加快了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经调查统计,搬迁到安置区两年以上的移民,有超过90%已基本解决了温饱,部分实现了小康;搬迁到安置区不足两年的人口,一部分当年就解决了温饱。通过实施扶贫易地搬迁,促进了搬迁贫困农民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有效地解决了转移安置贫困农民的温饱问题,为他们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

(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扶贫易地搬迁资金重点用于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安居房、基本农田地、社会服务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安置区基本实现了通水、通电、通路,广播电视电话覆盖率在80%以上,并做到孩子能上学、有病能就医,大部份移民解决了户均不低于0.3亩的宅基地、人均不低于1亩基本农田地,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好于搬迁以前。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三)培育了一批地方优势产业。在保证移民粮食基本能自给的前提下,着力增加移民收入。近几年来,适当安排了产业扶贫资金,扶持移民大力开发当地优势资源,发展产销对路的养殖业和经济作物,建成了一批有一定科技含量、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扶贫项目,对培育地方优势产业,推进安置区农业产业化经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大部分安置区实现了移民增收的目标。

(四)为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贫困群众思想观念发生积极变化。按照“移民就路、移民就市、移民就富”的原则,贫困农民从山头搬到山脚,变分散为集中,部分搬迁农民在土地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直接安置到乡镇、县城附近,不仅使村容村貌得到彻底改变,思想观念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传统的封闭保守、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逐渐被开放进取的市场竞争意识所取代。

(五)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减灾防灾效果显著。我省基本缺乏生存条件的贫困农民大部分生活在高寒山区、石山区、生态恶化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其耕地大部分属25度以上坡地,干旱缺水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通过实施扶贫易地搬迁,一是使迁出地人口减少,极大地缓解人地矛盾和土地承载压力,二是25度以上的耕地大部分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减少了森林的采伐,缓解了生态压力。同时通过实施厩舍改造、卫生厕所、沼气池和节能灶等建设项目,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三是我省山区面积达94%,受洪灾、泥石流、旱灾等灾害的影响非常严重,实施扶贫易地搬迁是减灾避灾重要的有效措施。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扶贫易地搬迁项目。扶贫易地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牵扯部门多,工作量大,要求标准高。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做到领导、人员、资金、任务四到位。各级扶贫部门严格搬迁对象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要求选好安置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二)科学规划,讲求实效,切实搞好扶贫易地搬迁。“十五”时期,在对全省基本丧失生存条件贫困农民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了《云南省易地扶贫开发“十五”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措施。结合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的开展,各州、市、县摸清底数,制定了“十一五”扶贫易地搬迁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在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中,各地主动把扶贫易地搬迁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充分尊重移民的意愿,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突出重点、综合开发;坚持以土地定人、以人定投资,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确定转移安置形式,实行“山、水、林、田、路、电”综合治理,精心搞好安置区规划,为组织实施好扶贫易地搬迁项目夯实了基础。

(三)完善政策,注重管理,扎实有效推进扶贫易地搬迁。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修订完善了《云南省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管理要求和管理责任。各项目县重点在资金投向、使用、效益三个环节上下功夫,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实行资金回补报账制度,坚持项目公示、公告制,在迁出和迁入区张榜公布搬迁名单、项目建设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建材和设备采购、资金使用和物资发放等情况,做到项目建设公开、透明。

(四)坚持“五个结合”,形成扶贫易地搬迁合力。一是坚持政府引导与自力更生、社会参与、市场行为相结合。在政府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参与易地扶贫开发,使移民在国家必要的扶持下,通过自己的艰苦劳动,脱贫致富;二是坚持扶贫易地搬迁与发展区域经济相结合。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大力培植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移民的收入;三是坚持扶贫易地搬迁与其它项目相结合。努力把扶贫易地搬迁与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安居工程、小额信贷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措施有机结合起来,与农村抗震民居建设等项目相结合,多方整合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加快扶贫易地搬迁进程;四是坚持扶贫易地搬迁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相结合。积极推进迁入、迁出地的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工程,搞好安置区的生态能源建设,实现资源、人口、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五是坚持扶贫易地搬迁与人力资源开发相结合。安排一定资金做好农业适用技术培训,提高移民的综合素质,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搞好医疗卫生保障,倡导少生优育,把安置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五)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安置区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从扶贫开发的大局出发,一手抓迁移,一手抓稳定。一是认真处理好迁出方与迁入方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及时召开村民大会,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二是认真处理好移民与当地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关系。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在帮助移民脱贫致富的同时,兼顾当地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问题;三是认真处理好移民自力更生与国家扶持的关系。动员移民积极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在国家必要的扶持下,通过自身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我省扶贫易地搬迁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历史、自然、投入等原因,目前全省还有70万贫困人口,其中有22.16万深度贫困人口需要实施扶贫易地搬迁。将认真总结过去十年扶贫易地搬迁的经验,按照“移民就路、移民就市、移民就富”的原则,把易地扶贫搬迁与工业化、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建设、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扶贫易地搬迁力度,改善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条件,确保贫困农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能致富。

社会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社会扶贫是政府专项扶贫的有效完善和补充,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解决贫困问题、落实科学发展观、缩小地区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实践行动,是我国扶贫开发最为显著的特色之一,对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要成效

目前我省社会扶贫主要有四种方式: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省、州(市)、县(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沪滇对口帮扶合作;驻滇部分师以上部队、国有企业和非公经济力量参与扶贫。

(一)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了21个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我省定点扶贫,2002年又调整和新增了一批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到云南定点挂钩扶贫。调整后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7个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我省的13个州(市)共4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定点扶贫。据不完全统计,从1996年到2009年的14年间,27家单位在我省4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派出蹲点扶贫干部317人,挂钩单位领导深入定点县、乡、村实地考察4144人次,

直接投入扶贫资金18.13亿元,引进扶贫资金8.91亿元,实施扶贫项目2446个,引进人才1976项,修建校舍375所,资助学生15.2万人,举办各类培训班43492期,共573.1万人次。特别是在今年我省百年不遇的大旱中,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系灾区群众、情倾灾区帮扶,纷纷伸出援助之手,筹措物资、拨付资金,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支持我省的抗旱救灾工作。

(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我省自1986年就开始了省直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尤其是1 994年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央发出了关于“全社会扶贫,党政机关要带头”的号召,我省陆续组织了大规模的定点扶贫工作,省、州、县各级相关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定乡、定村、定户的帮扶工作。2007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社会扶贫动员大会,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责任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对省级定点挂钩扶贫的单位要进行年度检查考核、验收,各定点帮扶单位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资金投入逐年递增,项目管理日趋规范。在挂钩点实施了通路、通电、通水工程,帮助解决医疗卫生、儿童就读、农村科技普及等困难和问题。20 01年至2009年,9年间,213家省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派出蹲点扶贫干部2376名,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帮扶点考察18438人次,定点帮扶单位直接投入12.65亿元,其中资金投入11.7亿元,引进各类资金14亿元,引进人才1163人,引进技术7762项;资助贫困学生11.99万人;举办培训班8181期,共培训69万人次,劳务输出14万人。

(三)驻滇部队参与扶贫。驻滇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积极参与我省扶贫开发。2009年,仅云南省军区师以上单位,就设立拥政爱民服务组织386个,为民治病36120人次,减免贫困群众医药费439.79万元。参加公益事业建设279项,投入经费295.92万元。1+1结对助学学生2858人次,援建“希望小学”26所。投入经费237.83万元,办夜校扫盲班100个,扫除文盲9175人。

(四)非公经济力量参与扶贫。省工商联、非公经济力量、民间机构组织在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引导或自发积极参与扶贫,非公经济等民间扶贫活动效果显著。2007年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工商联和中国光彩促进会的具体指导下,云南省扶贫办与省工商联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截止2009年12月,我省民营企业共进行光彩事业捐赠资金13.88亿元;捐物折款2.85亿元。民营企业已经与自然村开展“结对帮扶”实施了1243个项目,投入资金7.05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通过投资建设,使贫困农民实现了稳定增收,企业实现了盈利,村企共建工作成效明显,提前完成了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千企扶千村”工程的任务。

二、主要经验

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挂钩帮扶的方式,深受我省贫困地区农民欢迎,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是做好社会扶贫的根本。各级定点挂钩单位,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成立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协调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抓好扶贫干部选派,捐款捐物等各项扶贫工作的落实,并建立了例会制度,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扶贫工作组织体系。挂钩单位领导每年坚持深入挂钩县、乡、村考察,指导帮扶工作,深入农户访贫问苦,了解贫困地区的现状,与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广泛交流,既提高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扶贫开发的自觉性,同时又增进了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基层干部群众的相互了解。

(二)制定年度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是做好社会扶贫的关键。定点扶贫单位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主动与帮扶县(乡、村)衔接,深入实地调研帮扶项目,按照“统筹中长期扶贫规划,分步骤逐年实施”的原则,结合帮扶县、乡、村的实际,制定了扶持规划,因地制宜,围绕扶贫开发开展工作,从而确保了扶贫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通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社会扶贫工作已从过去单一的项目帮扶向进村到户、解决温饱和整村推进同步,社会事业帮扶逐步从援建希望学校向教育、医疗、卫生、人才培训等全方位覆盖,经济合作也从单一的技术合作向资金、人才、市场等全方位、多领域拓展。

(三)落实建设责任,强化扶持效果是做好社会扶贫的关键。参与定点扶贫的单位,始终本着“重民

生,保稳定,促发展” 的扶持原则,动真情,扶真贫,办实事,讲实效,真金白银、真抓实干,加大投入。充分利用人才、信息、资源的优势,积极为挂钩县、乡、村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的民生工程,建设了一批希望小学,乡村卫生室、文化室等基础设施,有力推动了贫困地区公共事业发展。对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科技培训,提高了贫困地区人口素质,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各挂钩单位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帮助当地农民发展经济林果、庭院养殖、农产品加工业等一批能够带动千家万户致富的特色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沼气,推广节能灶,促进了帮扶地区的生态修复,有效保护和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

(四)选派干部挂钩扶贫,向贫困地区注入新理念是推进社会扶贫的动力。实施定点扶贫以来,各挂钩单位向贫困地区选送了大批优秀扶贫干部挂职锻炼。他们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与当地干部群众一道向贫困宣战,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各项扶贫工作,挂职干部心系基层,情洒山寨,足迹踏遍了红土高原的村村寨寨,与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赢得了我省各族人民的衷心爱戴,涌现了一批以招商银行藏金贵同志为代表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挂职干部的楷模。挂职干部不仅带来了挂钩单位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帮扶点群众的关怀,同时也带来了发达地区先进思想和发展理念,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沪滇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中央战略部署,1996年上海云南两省市建立了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关系,在两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推动下,沪滇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遵循有思路、有规划、有机制、有创新、有成效的“五有”机制,按照“民生为本、产业为重、发展为先”的原则,不断推进并取得长足发展。两省市对口帮扶合作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帮扶范围不断拓宽,在原确定上海14个区、2家大企业对口支援红河、文山、普洱、迪庆四州市26个贫困县的基础上,启动了上海对口帮扶云南人口较少民族的帮扶工作,双方组织、工业、民委、农业、卫生、科技、教育、人事、建设、环保、文化、民政、旅游、工商联、团委、妇联和科协等近20个部门建立了对口合作关系。对口帮扶15年来,上海在滇投入无偿帮扶资金16.85亿元,实施以整村推进为主的帮扶项目3517项,实施教育、卫生、文化等各类社会事业帮扶项目3363项,使云南省40余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50余万群众受益,双方企事业单位实施科技、经贸合作项目1000余项。

一、对口扶贫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一)整乡规划、整村推进,产业连片开发试点有效地增强了当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群众主体、协调服务”的原则,结合帮扶地区实际,以实施温饱试点村为抓手,共同探索并实现了贫困地区对口帮扶从单一的进村入户、解决温饱向整乡规划、整村推进全面发展,成功实施一批“递进式温饱型试点村”帮扶项目,初步实现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的局面。15年来,共投入帮扶资金11.15亿元,实施整村推进项目2180项,援建“白玉兰”卫生室985所,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等培训800余期,受训人数近20万人次。

结合云南省“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和“整乡规划”试点,坚持“乡有主导产业、村有特色产品、户有增收项目”发展思路和“市场引导、项目带动、效益优先”原则,逐步探索并形成了产业帮扶发展模式。15年来,共投入种养殖业产业帮扶资金1.29亿元,实施产业项目305项,发展香蕉、核桃、辣椒、咖啡等种植基地和生猪、牛羊等养殖基地,形成一批特色村,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信心,为增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奠定了基础。

(二)如期完成“三个确保”整村推进重点帮扶项目。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推进以“三个确保”为龙头促进大扶贫的总体要求,2009年,上海市主动认领“三个确保”帮扶项目,两年来,上海市投入“三个确保”重点帮扶项目资金9930万元,完成以绿春县、金平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澜沧县、西

盟县和江城县等8个边境县和人口较少民族及革命老区等“三个确保”为重点的整村推进项目237项。

(三)特困群体帮扶不断取得新突破。两省市始终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帮扶工作作为新时期新阶段的重要实践内容,上海市率先实施了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帮扶工作,并取得新突破。先后投入帮扶资金6538. 3万元,对德昂族、莽人、僰人和苦聪人等特殊贫困人口实施对口帮扶。沪滇率先对口帮扶德昂族贫困地区典型案例被国家民委誉为新时期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新典型。经过沪滇双方对独龙江乡的深入调研,2 009年12月上海方正式将独龙族增列为上海帮扶对象,计划三年内投入5000万元帮扶独龙江乡实施民生工程。

二、社会事业合作在巩固中不断拓展

(一)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不断拓展。双方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干部交流挂职工作,形成了组织部门牵头、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三方互动式”管理机制,加强对挂职干部的激励与服务。15来,共同完成了八批共130名援滇挂职干部到云南省级综合部门和对口帮扶州市挂职的轮换工作。各对口区县积极衔接,共选派585名县处、乡科级干部赴上海挂职和跟班学习。先后选派州市、部门和县区4399名干部及技术人员到上海接受培训。通过专家巡讲、远程教育等方式为我省教育、医疗、农业、经济等各领域培训40余万人次,为各条战线干部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劳务输出拓宽贫困农户创收的新渠道。15年来,两省市始终坚持产业帮扶和劳动力输出双轨促进贫困农户增收的思路,不断完善用工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在重点帮扶四州市搭建了劳务输出培训中心,充分利用当地各类教学资源,探索出了一条联合学校搞培训,实行订单保输出的劳务培训与转移新路子,引导和带动了我省富余劳动力赴沪务工11万多人次,进沪务工人均收入已超过千元,有效地促进了剩余劳动力输出并向二、三产业的转移,取得了“培训输出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村,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教育、卫生对口帮扶及合作进一步深化。双方教育系统实现交流互访,15年来,上海市在滇援建希望小学、光彩小学和其他助学项目427项,有效实施沪滇“百校帮百校”,“10所高校帮10所高校”、“15所职校帮9所职校”的结对帮扶任务。上海市选派了9批共960名上海骨干教师赴滇开展支教工作,并利用“白玉兰远程教育”网点开设中小学课程3691课时,帮助培训教师9万多人次。双方卫生部门援建白玉兰乡村卫生室522个,除组织实施“双百工程”外,上海市政府投入970万元,云南省配套843万元,利用“白玉兰”远程教育网实施“云南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全科医学知识培训项目”,培训各类医务工作者16444名。利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医疗技术优势,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我省582名医疗工作者赴沪接受培训,有效提高我省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和服务能力。上海市19所三级综合医院与云南省19所医院签定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对口支援合作实现两个“全覆盖”,目前上海市派驻的95名医务人员已赴受援医院开展工作。在上海19家医院的对口支援下,云南受援医院将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水平。

(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15年来,上海市向我省地震、冰冻、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共援助资金4950万元、救灾衣被4350.3万件(床),救济灾民、贫困群众3641多万人(次),及时缓解了我省救灾工作的压力。两省市共青团、妇联、总工会、科协等部门积极动员上海各界参与云南的扶贫开发。两省市共青团完成了675名青年志愿者的接力扶贫计划和西部服务计划;上海各界在滇援助

1.1亿余元,援建、修缮176所希望小学,资助贫困学生22922人次完成了学业。

三、经济合作向纵深发展,两地优势不断发挥

沪滇两地大企业强强联手,提升云南产业能级和市场辐射力。自1996年以来,双方企事业单位共实施各类经济合作项目千余项,双方企业共同投入合作资金近百亿元。上海锦江集团、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上海光明集团等一批大企业先后进入云南,以“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较好地带动了当地农户对特色产业的发展。两省市科技部门投入帮扶资金近亿元,建成云南省技术转移中心暨上海—云南技术转移基地并投入使用,先后与上海高等院校在重点帮扶地区实施野生稻遗传资源保护与研究、柑橘种植示范园等科技农业项目及科技合作项目127项,带动了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

四、主要经验及体会

(一)建立双方高层对话交流机制是推进沪滇帮扶合作的保证。自1996年中央确定上海对口帮扶云南

以来,双方党政领导坚持不定期互访交流,共商帮扶合作大计,从高位入手推进帮扶合作的深入开展,建立了双方高层领导的互访对话机制。双方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州市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沪滇帮扶合作。双方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帮扶合作情况,研究帮扶合作重大事宜,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为全面推进沪滇对口帮扶合作提供了保证。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是帮扶合作工作有序开展的组织保障。上海14个区、2家大企业与云南的红河、文山、普洱、迪庆四州市的26个贫困县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双方组织、人事、卫生、工业、教育、科技、劳动、农业、环保、旅游、民政、民委、侨办、工商联、共青团等20多个部门建立了对口合作关系。通过不断探索总结,建立健全了帮扶合作工作定期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口区县帮扶机制及帮扶项目跟踪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全面开展沪滇帮扶合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规划先行是实施好援建项目的重要抓手。1996年,沪滇两省市在中央确定的全国10个对口帮扶省区、市中率先编制了《上海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九五”规划纲要》,确定了对口帮扶、社会事业合作、经济合作三大目标和扶贫开发、教育卫生及人才培训等六大任务,明确了该时期内对口帮扶合作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方针原则和主要任务,成为推进沪滇帮扶合作的重要抓手。至今,双方先后组织编制实施了“九五”、“十五”及“十一五”沪滇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规划,确保了帮扶合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实施对特殊类型贫困群体帮扶是沪滇帮扶的创新实践。坚持以民生为重,上海率先实施对德昂族、苦聪人、莽人、僰人等边远少数民族的帮扶,改善了边远少数民族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教育、医疗条件,增强了边远少数民族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沪滇合作帮扶德昂族的成功尝试,为实施帮扶边远少数民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被国家民委树为新时期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典型,受到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

(五)不断探索是发挥好沪滇帮扶引领性和先导性的重要基础。成功探索出了帮扶项目进村到户解决温饱的帮扶模式,走出了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扶贫新路,得到了中央的肯定及国际社会的关注。探索整乡规划、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发,为对口地区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示范和带动效应。探索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为增强贫困地区内生能力提供支撑。探索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在农村扶贫开发中的能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产业的培植发展。

(六)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是帮助贫困地区提高内生增长力的重要保障。通过教育对口帮扶和干部双向挂职交流、教师支教、青年志愿者接力扶贫,以及专业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培训输出等,形成了双方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为帮扶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特殊困难群体帮扶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

深度贫困群体脱贫进程的决定

云发〔2010〕6号

(2010年9月3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加大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力度,尽快帮助深度贫困群体摆脱贫困,省委、省政府决定打一场解决深度贫困问题扶贫攻坚战,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进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新时期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

央、国务院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积极组织实施《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0年—2010年)》和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一体两翼”战略,着力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着力加大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力度,扎实开展了兴边富民工程、易地开发扶贫、扶贫安居工程、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0个边境和民族特困乡综合扶贫开发、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广大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不断加快,社会事业明显进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0221万人下降到2009年末的540万人,深度贫困人口从3375万人下降到160.2万人,基诺族、拉祜族(苦聪人)、布朗族(莽人、克木人)、彝族(僰人)基本实现整体脱贫,为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特殊贫困区域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特别是在新形势下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问题日愈凸显。2009年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85元以下的深度贫困人口有153.4万人,占全省540万贫困人口的28.4%,占全省160.2万深度贫困人口的95.8%,涉及16个州(市)105个县(市、区)的1025个乡(镇)、5204个建制村、137万个自然村,其中有22.16万人基本丧失生存条件,有492 2个自然村不通公路,有2418个自然村的7.51万户农户不通电,有32.87万户农户住房困难。这些特殊困难区域主要分布在边境一线、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深山区、石山区、干热河谷地区、高寒冷凉地区,大多远离集镇,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基础设施脆弱,公共服务水平低,生产力发展滞后,致贫因素复杂多样,条件型、素质型贫困叠加凸现,具有扶贫开发成本高、脱贫难度大的特点,是全省扶贫攻坚的硬骨头。

(三)打一场解决深度贫困问题扶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中央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开发质量和水平的要求,在全面推进全省面上扶贫开发的同时,把解决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问题作为重点,瞄准最困难群体,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集中力量打一场攻坚战,帮助深度贫困群体尽快摆脱贫困势在必行。这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选择,也是边疆各族群众早日过上幸福生活愿望的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尽快解决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的战略位置,锁定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打好这场攻坚战。二、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四)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以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深度贫困群体和部分热点难点地区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统筹城乡发展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为工作重点,以深度贫困自然村为单元,瞄准对象、锁定目标,统一规划、明确责任,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千方百计加大投入,着力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基本素质、基本保障和基本队伍建设,稳定解决深度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末,稳定解决全省160.2万深度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总体上与全国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五)基本原则。坚持瞄准对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把最贫困地区和群体作为对象,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帮扶责任;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解决好当前温饱问题,又为谋求长远发展夯实基础;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抓好深度贫困人口这个重点,又全面推进面上扶贫开发;坚持一次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规划一步到位,分年度组织实施;坚持开发式扶贫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扶贫开发的造血功能,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发中保护生态,在保护中更好地开发;坚持各类扶贫开发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全省总体规划与兴边富民、藏区规划、独龙江扶贫开发规划有效衔接,相互补充又不重复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多举措并举、多层次推进、多方力量参与、合力攻坚的大扶贫格局。

(六)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到“十二五”末,实施一批与解决深度贫困群体温饱密切相关的最迫切最急需的扶贫项目,实现深度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明显加强,社会事业明显进步,

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特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9年翻一番以上,达到当年国定扶贫标准,基本实现深度贫困人口有饭吃、有水喝、有房住、有学上、有低保、有医疗、有产业。再用4至5年时间,巩固提升扶贫成果,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稳定解决温饱问题。人均拥有1亩基本口粮田、1亩经济林果和经济作物,有条件的贫困农户有1人实现劳动力转移,户均年出栏1头大牲畜或1头生猪,人均年有粮300公斤,特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整体上达到当年国定扶贫标准。

——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发展壮大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县(市、区)有支柱产业、乡(镇)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构建近期增收有保障、远期发展有潜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深度贫困群体人人能喝上基本符合饮用标准的清洁卫生水,户均有1口生产性小水窖或小水池、有1项清洁能源项目,基本上实现户户通电,20户以上自然村通简易公路,村内道路硬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断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户均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术。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建制村有达标卫生室和综合活动室,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水平。逐步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计划生育户给予优先补助。

——形成良好人居环境。户均有1栋人畜分离、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抗震安居房,村庄绿化和当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整洁,初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道德风尚。

——健全乡村治理结构。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能力初步形成,建立起以乡(镇)、村、社区“三级联治”为基本框架的乡村管理新模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开发和建设重点

(七)实施安居温饱工程。将改善深度贫困群体居住条件纳入危房改造、地震安居建设、农牧民定居工程等农村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和移民搬迁等建设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整合资金、分类补助的要求,切实解决32.87万户农户住房困难,实施22.16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贫困农户种养业良种良法推广、厩舍建设等增收项目进行补助,大力发展品种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积极发展园艺、休闲观光等特色效益农业,充分挖掘贫困地区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增加贫困农户家庭经营收入;加大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力度,认真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不折不扣地贯彻好中央和我省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盘活农村土地、林地资源,积极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林地流转和抵押贷款制度,规范土地征用的方式,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八)实施产业发展工程。充分发挥土地、气候等资源优势,支持贫困地区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调整优化种养业结构,开展粮油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稳步发展生猪产业,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奶牛等草食畜和特色家禽,加大林产业发展力度。加大良种良法的推广力度,重点抓好当地主要种养业良种和粮烟、粮油、粮菜、粮蔗、粮果等为主的间套种技术推广,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积极发展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村等多种形式的规模养殖。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乡村旅游业,扶持产品有市场、带动力强的加工业发展,提高农业附加值;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进程,大力实施产业化扶贫,发展公司、基地、园区、合作组织、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等带动型产业化扶贫模式。加大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力度,推进集中连片开发,培植区域主导产业,实现农产品向最适宜区集中,逐步形成具有贫困地区特色的主导产业带和产业集群。

(九)实施基础设施工程。从群众最迫切、最急需、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搞好中低产田(地)改造,建设基本口粮田149.41万亩;加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开展灌溉沟渠、坝塘、小水窖等“五小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提升贫困地区供水保障能力;解决2418个自然村7.51万户农户的通电问题;建设4922个村组通建制村简易道路;普及农村清洁能源。特殊困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行业专项规划落实项目和责任,把任务分解到部门,确保不留“死角”,并分步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调动群众投工投劳积极性,

支持村内户外农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村中小水利等产权制度改革,广泛动员群众和通过市场手段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切实维护好农村公共和个人基础设施,确保建设成果能长期发挥作用。

(十)实施素质提高工程。优先发展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着力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保障机制,改扩建寄宿制中小学校舍1916万平方米;优化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实行集中办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全部给予生活费,并逐步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落实好“双语”教育有关扶持政策,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将学前教育建设和发展纳入建设规划,力争每个乡(镇)建设一所标准化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建立家庭贫困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将家庭贫困普通高中学生纳入职业教育资助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普及职业技术教育,开展初、高中毕业进入社会的学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力争贫困地区每户有1名青壮年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增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实施班班通建设工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差距,充分发挥学校远程教育设备的辐射作用。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力度,广泛开展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扶持发展一批带动强、辐射广的科技扶贫示范乡(镇)、农技推广示范户;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做到户有科技明白人、村有农科员、乡有科技队伍。

(十一)实施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大公共服务资源向特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建立健全产业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缺失乡(镇)新设营业网点,2年内集中解决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发展“两社一会”,建设“乡村流通”示范点,提升贫困地区流通网络。实施“村村通工程”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加快适农信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贫困地区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困群体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纳费用由财政全额承担,逐步提高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和参合率及大病住院补助标准,加强贫困地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水平,采取更有效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建立贫困地区文化体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困难人群纳入低保范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十二)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筹集专项扶贫资金,实施10000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由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及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其他部门项目规划覆盖不到与解决深度贫困人口温饱直接相关的入户产业扶贫、村内入户饮水通电、与安居工程和庭园经济配套的改灶改厩改厕及青贮饲料设施、村内道路硬化、实用技术推广培训等项目的补助。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和州市筹集专项扶贫资金,实施2216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要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适当增加安排退耕还林任务,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继续开展石漠化、小流域和坡耕地综合整治,建设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和生态文明村;开展以改路、改房、改水、改厕、改灶以及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整治活动,绿化、美化、靓化村庄,改善人居环境,逐步提高广大农民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

四、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三)制定实施脱贫发展规划。根据我省深度贫困群体的贫困现状、分布特征、资源条件、致贫因素,围绕以上“六大工程”,锁定对象范围,突出工作重点,细化保障措施,明确帮扶责任,制定《扶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发展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对集中连片困难地区、人口集聚的特困群体由州(市)制定综合扶贫开发规划,按片区开发的方式组织实施。由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能制定行业扶持专项规划,连片组织实施;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能制定行业扶持专项规划,给予重点支持。以深度贫困群体为对象、以特困村为单元,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由县(市、区)制定村级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集中村落,对规模较小的村进行有计划撤并,以自然村为单元组织实施。规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调整,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确需调整的要按程序审定和报批,确保规划的严肃性。

(十四)整合资源、多渠道筹措扶持资金。为确保完成“六大工程”建设任务,各级必须千方百计加大扶贫开发财政投入。省财政要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每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都有所增加,确保专项资金足额到位。要把行业扶贫与专项扶贫、行业规划与专项扶贫规划有机结合起来。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支持,筹措资金,集中力量,优先实施10000个自然村和易地搬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建立支持州(市)、县(市、区)整合资金的机制。州(市)、县(市、区)也要加大财政投入资金,积极整合资金。未纳入规划范围内还需要建设的项目,由州(市)、县(市、区)自筹资金解决。充分发挥金融信贷资金对扶贫开发的支持作用,鼓励支持金融部门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增加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入,切实形成多部门协作、多渠道投入的新格局。

(十五)加快整乡推进、集中连片扶贫开发。抓好整乡推进试点,形成群众大发动、社会大参与、资源大整合、连片大开发的“大扶贫”格局。按照“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思路,打破区域界限,突出规模效应,对集中连片困难地区进行综合扶贫开发。组织一批全省跨区域的重大扶贫项目,加大对集中连片困难地区扶持力度,把集中连片困难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纳入全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基础设施、水利、生态保护、社会事业等公益性项目,支持连片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农业。通过全面的经济增长为贫困地区提供就业机会、发展条件,促进稳定脱贫。建立连片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对各级各部门下派负责连片开发且成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广泛调动各级干部参与连片开发的积极性。支持科技人员在身份、编制、经费供给不变的前提下,在连片开发村领办或创办经济实体,并提供税收、证照办理、资源配置等方面优惠政策。

(十六)发挥大项目带动当地群众脱贫的作用。贫困地区引进和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要兼顾群众受益与经济发展,处理好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分配关系,以资源开发带动当地群众脱贫。建立资源开发反哺机制,给予当地群众一定的资源开发补偿。设立重大工程移民发展基金,为移民提供长期而有效的资金支持,切实保障工程移民的生产生活。在土地征用中,可采用农民土地参股、效益提成等补偿形式,使失地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并长期受益。工程项目实施和建成后,用工要优先考虑深度贫困群体,尤其是失地深度贫困群体。加大企业对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反哺力度,确保项目建成后当地农民群众的生产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有提高。发挥项目建设中形成的生产要素集聚作用,加快发展项目区小城镇建设。

(十七)拓宽扶贫开发途径。分类指导,完善和拓展扶贫开发方式。对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地区,采取就地整体推进的扶持方式,帮助当地贫困人口解决温饱并奠定坚实的可持续脱贫致富基础;对基本丧失生存条件、资源负载过重、发展空间狭小等就地难以可持续解决温饱的地区,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和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小规模集中、插花安置方式就近安置一部分,在城镇安置一部分;对有一定转移能力的劳动力,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幅度增加转移输出规模,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减少贫困地区人口,增加特困农户收入;对土地等要素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要积极探索推进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扶贫开发,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采取承包、租赁、转包、参股等方式,加大土地集约化经营力度,推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的质量和效益,增加农民农业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十八)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创新工作机制,以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连片大开发为主要方式,以规划为龙头,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各级锁定目标、限期解决深度贫困群体脱贫问题。建立对象瞄准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特困村、特困村贫困户档案,瞄准贫困群体进行项目规划、组织实施,确保最贫困的地方、最贫困的群众优先得到扶持。创新扶持机制,对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专业大户从信贷、用地、税收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特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探索以产业为支撑的互助资金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有效联结模式。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本级扶贫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扶贫办每季度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扶贫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半年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省扶贫办汇总各级各部门情况后再上报省委、省政府。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资金报账制、项目验收考核绩效评估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贫困群众廉政评议员制、工作交叉检查和交流制度,

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拖欠、挤占、改变资金用途和项目点,注重提高工程质量。

五、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发展的组织领导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解决深度贫困群体扶贫开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贫困地区党政主要领导扶贫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对省级部门的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的绩效、廉政情况和州县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州(市)负总责、县乡抓落实、项目到村、帮扶到户”的要求,明确各级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省级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筹措专项资金,督促检查考核。州(市)党委、政府要依据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筹措资金、验收考核,对辖区内深度贫困人口限期解决温饱、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级实施方案,整合资金,协调属地社会资源参与扶贫开发,发动群众,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和活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运行、廉政情况负全责。坚持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定点挂钩帮扶制度,省级领导挂钩到县,州(市)级领导挂钩到乡,县(市、区)级领导挂钩到村,做到不脱贫不脱钩。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要把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持发展工作列为重要的督查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的实施管理要跟踪问效,全程监督。严格执行问责制,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十)明确部门责任。省级各部门要把深度贫困人口帮扶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要承担建设项目的牵头职责。安居工程由省委农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中低产田地改造由省中低产田办、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劳动力转移培训由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负责;水利设施、水源工程、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电网改造由省能源局负责;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科技推广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生物办、省花产办、省科协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新能源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由省卫生厅负责;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由省广电局负责;文明村创建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乡村流通工程”建设由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金融网点建设及信贷支持由省金融办负责;基层组织建设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负责;深度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由云南调查总队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必须做到领导优先重视、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措施优先落实,确保10年内建设项目对特困自然村实现全覆盖。

(二十一)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继续在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开展“云岭先锋”工程、三级联创活动和边疆党建长廊建设,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向贫困地区倾斜。以实施“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和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为抓手,重点抓好乡村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队伍,力争贫困地区“双带”党员达到60%以上。建立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训教育长效机制,提高班子整体素质。对长期在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担任乡(镇)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适当提高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村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每年乡(镇)考录公务员优先从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任职的优秀村干部中录用。建立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积极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加大从转业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致富能手等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提高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加强农村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环境污染、移民安置、扶贫项目资金使用、集体资金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群体扶贫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

把群众作为扶贫开发的决策主体、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和监督主体,认真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参与权,在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掀起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的热潮。鼓励农村致富能人、外出务工人员及其他业主到农村投资兴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和公共公益事业建设。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定点帮扶制度,逐步向深度贫困群体深入。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对贫困户进行重点帮扶。积极探索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驻滇部队参与扶贫开发的有效方式,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资金、技术和智力支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各类企事业单位按规定捐赠用于扶贫济困的资金可税前列支。加大沪滇对口帮扶力度,加强扶贫开发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外来扶贫项目和资金。各级宣传部门要牢牢把握新闻宣传的正确导向,引导主流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充分展示扶贫开发的成就和经验,全面反映贫困地区群众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加强对深度贫困群体扶贫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

苦聪人帮扶基本情况

2005年11月2日,温家宝总理对镇沅苦聪人作出“要贯彻人数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使苦聪人早日摆脱贫困”的重要批示。五年来,在国务院扶贫办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县两级,以重点帮扶苦聪人项目为平台,明晰帮扶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以超常规的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苦聪人综合扶贫开发工作。五年共投入各类资金达25750万元,其中扶贫专项资金9080万元(包括:中央资金2000万元,省级资金2060万元,市级资金1560万元,国债资金500万元,上海对口帮扶资金1856万元,宝钢挂钩帮扶资金3 4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4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25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4150万元。扶贫系统共组织实施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131个,建成易地扶贫安置点9个、转移安置特困苦聪人610户3000人,基本解决了3664户13365人的温饱。

一、苦聪人重点扶持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苦聪山寨村容村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围绕安居、农田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苦聪人生产生活条件。一是突出抓好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居住环境。五年来,共完成民房改造3568户32.11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厕所1552户5432平方米,沼气池1658口,猪厩改造3426户6.8万平方米。二是围绕实现人均一亩以上基本农田地的目标,大力建设“五小”水利工程,提高山区水利化程度。累计建成基本农田地3000亩,开工建设小(一)型水库1座,库容324万立方米,建成沟渠54条61.8公里,建成人畜饮水工程13件,架设引水管道34.2公里,建水池125个1409立方米,增加灌溉面积1600亩、改善灌溉面积2000亩,解决了2800人、420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三是加快交通、电力建设。修复乡村公路93.2公里、村组公道路224.5 公里,村内道路硬

化108.1公里;架设 10千伏输电线路10条55.4公里,400伏输电线路30条122.6公里,安装变压器62台,一户一表3284户。

(二)加大产业培植力度,为苦聪群众稳定解决温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解决苦聪人温饱问题,核心是增加苦聪人贫困群众的收入。在实施苦聪人综合扶贫开发工作中,五年累计投入科技及产业扶贫资金749万元、信贷贴息资金1250万元,在苦聪人聚居区发展蚕桑3000亩、新植、改造茶园8615亩、烤烟8000亩、核桃3300亩,引进良种2570头(只)。为解决苦聪人吃饭问题,专门安排资金,帮助贫困群众购买种子、化肥、薄膜,推广种植山区良种水稻、杂交玉米,并派出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培训,指导科学种植。苦聪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苦聪群众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有效缓解了苦聪人吃饭难的问题。

(三)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苦聪人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五年来,围绕提高苦聪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技能,实施“百万民工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绿色证书”、“雨露计划”、“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五年共举办培训545期、21900人次参训,使苦聪人学会了洗脸、漱口、叠被等生活技能,掌握了科学养猪,种植杂交水稻、茶、桔子等实用技术。

(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苦聪人聚居地区全面协调发展。五年来,围绕提高苦聪贫困群众素质,切实加大对苦聪人教育经费的投入,完成校舍建设7所,“两免一补”政策在苦聪人聚居区全面落实, 1600余名苦聪学生享受到了国家的惠民政策,苦聪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7%以上。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村级卫生室12个,投入资金10万元免费为苦聪群众开展“妇女病”普查,苦聪人“参合”率达85.7%,解决了苦聪人看病难问题。结合“边疆文化长廊”、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建设,共建成科技文化室33个、广播电视中频分配网32座,安装有线电视910户。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和“三下乡”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社会风尚,努力改变苦聪群众落后的生活习惯和方式。通过加快教育、卫生和文化为主的社会事业发展,引导苦聪人改变落后的生活习俗,学会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力促进苦聪人聚居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温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心。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民委,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上海市,宝钢集团,云南省委、省政府等各级领导多次深入苦聪山寨调研,根据苦聪人的贫困状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从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帮助苦聪人早日脱贫,提高到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富裕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高度来认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委白恩培书记、省长秦光荣和省委副书记李纪恒都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多次深入实地,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孔垂柱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并召集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主要领导,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向国务院上报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镇沅县苦聪人贫困问题的报告》,并深入苦聪山寨检查指导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省扶贫办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镇沅县苦聪人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服务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持措施,先后7次由办领导带队,到实地进行检查指导,落实实施方案。思茅市和镇沅县党委政府也以贯彻落实温总理的重要批示为契机,把苦聪人扶贫开发作为头等政治任务,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苦聪人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召开了3次现场办公会专题研究苦聪人脱贫问题。同时切实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考核办法,切实加强目标管理,把解决苦聪人温饱的进程、帮扶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镇沅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四机关分管联系扶贫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哀牢山中部镇沅苦聪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和若干个项目实施指挥部。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哀牢山中部苦聪人脱贫规划(2006-2010年)》,并针对不同的村,实行“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实施整村推进,主要围绕基本农田、水电路、广播电视、科技文化室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住房、沼气、畜圈、厕所等配套实施,尽快改变苦聪人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其达到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适龄儿童能上学、有病能就医。对居住环境恶劣、丧失基本生产生活条

件的,立足县内资源,按照“就地、就近、小规模集中安置”的原则,采取县内、乡内、村内转移安置61 0户3000人,切实落实好搬迁农户土地、户籍、子女上学等方面的政策,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目标。坚持把发展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与构建扶贫产业带相结合,大力发展烤烟、茶叶、蚕桑、核桃、畜牧业,把茶叶、蚕桑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予以扶持,走基地生产与农户小生产相结合的路子,推进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村至少发展了1至2项地方特色小产业,人均实现了1亩基本农田地,户均拥有经济林果面积1亩、经济作物面积3亩、大牲畜1头。

(三)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在苦聪人的重点帮扶工作中,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帮扶格局,堪称扶贫开发的典范。一是根据规划内容,以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为平台,整合各类扶贫资源。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互配套、形成合力”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投入苦聪人扶贫开发。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除投入扶贫资金9080万元外,共整合其他资金125 20万元,其中:交通部门2296万元,水利部门1302万元,林业部门436万元,农业部门169万元,教育部门762万元,卫生部门422万元,国土部门2964万元,建设部门150万元,电力部门2874万元,烟草部门909万元,广电部门126万元,科技部门10万元,文化部门10万元,解放军90万元。二是围绕苦聪人扶贫开发,建立健全挂钩帮扶责任制。五年来共抽调县乡工作队员442名,其中22名县处级领导挂钩2 2个村民委员会,10名县处级领导挂钩9个易地安置点,69个部门定点挂钩131个自然村整村推进,县级55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对帮扶550户苦聪群众,并建立了“干部结对帮扶联系卡”。制定落实“县级领导挂村、科级单位包社、党员干部帮户”的工作目标责任制,镇沅县委、县人民政府分别与挂钩部门、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干部签订《苦聪人扶贫工作责任状》、《干部挂钩帮扶目标责任状》,做到具体任务、职责落实到单位、到个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三是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帮扶的良好氛围。由于思想统一、任务明确,全省掀起了关心支持苦聪人脱贫解困的热潮,各级各部门和干部职工都把苦聪群众视为自己的兄弟姊妹,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许多部门舍小家顾大局,让出自己的利益,为苦聪人扶贫开发工程“添砖加瓦”。如县财政局、农业局、水务局等单位将职工入股建设的700多亩林果基地无偿转包给易地安置点的苦聪群众生产经营。许多私营企业、建材老板急政府所急,想苦聪群众所想,在实施苦聪人扶贫项目中,各建材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号召配合政府统一物资采购,主动让利,甘愿把自己的产品低于市场价格,优先供应苦聪人扶贫项目,共为政府节约资金200多万元。易地扶贫安置区周边群众积极支持,将自己的部分承包土地和山林调整给苦聪群众,共调整土地5000多亩、调整山林10000多亩,搬迁农户实现人均耕地面积达到1.5亩以上、人均山林面积4亩以上。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广大苦聪群众充分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建设家园、勇战贫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四)加强管理,强化督促。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项目实施任务全部细化量化到人,选派精干人员驻扎在项目点上驻村帮扶,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确保了项目实施的扎实快速推进;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阳光操作”,实行公告公示制度,认真执行资金报账制度、项目验收制度,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做到实施内容、规模、地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一律实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要求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按照建设内容和标准,统一设计,统一管理,职能部门按各自的职能进行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四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对竣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审计和督查,结合工程项目的验收制定了后续管理办法,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把工程移交给项目村群众管护使用,确保工程长期发挥作用。五是全面引入绩效考核制度。制定苦聪人扶贫开发工作办法,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项目规划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对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实行政策上的鼓励、资金分配上的倾斜;对搞得不好的地方,进行通报批评。六是强化督促检查。牢固建立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防线。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省扶贫办领导多次到实地进行检查指导。思茅市和镇沅县政府分别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人大、政协组织部分代表和委员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检查视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莽人克木人帮扶基本情况

我国共有莽人126户681人,居住在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水河镇的南科村委会龙凤村、坪河中寨、坪河下寨的3个村寨和乌丫坪村委会雷公打牛村,位于中越边境线上。克木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地区,绝大部分生活在老挝北部、越南西北部、缅甸东北部、柬埔寨和泰国北部,大约有70多万人。我国的克木人共7 38户3291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和勐腊县的尚勇、勐满、勐腊、勐伴及勐捧等6个乡镇10个村民委员会19个村寨。

一、党的关怀,真情帮扶

解放前,克木人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阶段,长期过着游耕生活,莽人生活在深山老林里,靠野果草根树皮充肌度日,生活极度困难。解放初期,党和政府把莽人从原来深山老林里散居的12个散居点合并为4个村寨,帮助他们建盖安居房屋,教他们开田种地,发放给他们耕牛和生产生活用具,从此走出深山老林,定居定耕,开始了新的生活。但是,由于地理、环境等因素制约,聚居地山高坡陡,食盐、布匹等生活常用品全靠人背,每到雨季外人就无法进入村寨。莽人集聚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分缓慢,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20世纪70年代,克木人从山区迁到河谷平坝边缘,挖沟开田,开始种植水稻,固耕定居,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但与其他民族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2008年1月,胡总书记、温总理分别对云南莽人克木人生产生活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迅速行动,2月14日至19日由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王国良率国家7个部门的联合调研组对莽人克木人进行实地调研慰问,向当地群众转达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深切关怀,在省州县三级分别召开了座谈会,共同研究帮助莽人克木人脱贫和发展的政策措施。3月29日至4月4日国务院扶贫办范小建主任率领由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广播电视总局及上海市经合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再次到实地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规划提出了具有极强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意见和要求。充分体现了国家有关部委对云南的极大关心和支持,对边疆民族贫困人口的深厚感情。

2008年3月24日,由国务院扶贫办范小建主任主持,国家相关部门参加,在北京召开了云南省莽人克木人发展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对云南省请求事项认真研究,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交通部、水利部、卫生部、农业部、民政部、外交部、国家民委、国家林业局、国家广电总局、南方电网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在帮扶莽人克木人发展的项目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倾斜。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扶持安居房建设项目,2008—2009年给予每年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水利部在2008—2010年三年内,帮助解

决3892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所需资金水利部按80%标准给予解决。南方电网公司投资300万元,解决3个自然村的通电问题和改善1个自然村的通电条件。卫生部负责扶持3个行政村的卫生室建设。农业部在20 08—2009年两年内完成莽人50口、克木人300口沼气池建设。同时协调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争取落实水稻良种补贴和比照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标准给予农田建设补助。国家林业局安排约1000万元,支持莽人克木人适宜区用材林基地、茶叶和石斛等经济林和花卉项目建设。民政部将莽人克木人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1806人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国家民委将莽人克木人集居的金平县、景洪市和勐腊县纳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的重点县,给予每县每年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外交部进一步加大对金平县定点帮扶力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将资助150万元专项用于勐腊县希望小学建设。国家广电总局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待卫星传输条件具备即实施分户设备安装。上海市表态投入600万元资金帮扶莽人发展,云南电网公司表态投入295万元解决扶持莽人克木人的用电问题。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莽人克木人的重要批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委书记白恩培,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相继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2008年1月29日,刘平副省长、曹建方副省长分别率领省级13个部门领导深入莽人聚居区的金平县和克木人聚居区的景洪市、勐腊县,进村入户进行慰问和调研。2008年2月5日,秦光荣省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莽人克木人帮扶工作。云南省政府成立了扶持莽人和克木人脱贫发展工作协调小组,红河、版纳两州三县也分别成立了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

按照云南省政府莽人克木人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的安排部署,省扶贫办党组及时行动,切实加强对莽人克木人发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统筹工作,两州三县党委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在准确摸清底数、充分尊重民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省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总体规划(2008-2010年)》。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关于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建设任务、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用三年的时间筹集资金16602.36万元,其中:国家部门支持资金9442.25万元,省级部门筹措资金6312.81万元。通过实施交通、水利、农田、通电、安居、教育、卫生、广电、产业、生态、民生、整村推进12项工程。切实改善莽人克木人村寨的基础设施条件,使90%以上的农户能掌握l至2门实用技术,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人人享有医疗卫生保健,力争在三年内使绝大多数莽人克木人群众摆脱贫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为切实把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云南省政府刘平副省长先后3次组织召开省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和2次现场会议进行全面安排和周密部署,按照“省抓协调,部门配合,州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奖惩考核制,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同,步调一致,形成了纵向扎实推进,横向协同攻坚的工作态势。两州三县(市)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建立了目标责任奖惩机制,充分调动莽人克木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确保了各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成效显著,边寨巨变

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安居工程建设258户17940平方米,配套建设沼气池360口,畜厩改造218户6540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建成基本农田地建设5100亩,修建水库2座、库容82万立方米,修建拦河坝17座,沟渠31.58公里,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3400亩;架设引水管道16. 68公里,建水池10个218立方米,解决了当地群众的人畜饮水困难。新修建乡村公路169.8公里,桥梁 3座,架设 10千伏输电线路27.15公里,安装变压器2台,一户一表249户。产业发展,种植杉木2000亩、茶叶2043亩、橡胶164.5亩、草果1362亩,抚壮橡胶3757亩,种植蔬菜2353亩,发展大牲畜养殖2500余头。累计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164期、培训人数1.07万人次,推广杂交水稻2619.7亩、杂交玉米2154亩。教育发展,累计投入教育发展资金930.3万元,在莽人克木人聚居区完成校舍建设11所 1万平方米,593名在校学生全面享受“两免一补”政策,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7%以上。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改

扩建乡镇卫生院2所,建成村级卫生室5个,培训乡村医生24名,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问题。结合“边疆文化长廊”、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建设,建成科技文化场所13个,23个莽人克木人村寨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民生保障工程,切实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将莽人克木人贫困群众1806人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帮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

经过两年扶持,莽人克木人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09年3月中央办公厅督查室对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胡锦涛总书记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对帮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把帮扶工作列为重要督查事项,加强对扶持莽人克木人帮扶工作的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帮扶工作的有力开展。到2009年末,莽人克木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1413元和1887元,比2007年的489元和1198元,分别增加924元和689元,基本解决了莽人克木人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并为今后的稳定增收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充分征求莽人克木人、布朗族群众意见的基础上,20 09年2月2日,国家民委正式复函,同意将云南省莽人克木人归属为布朗族,结束了民族归属不确定的历史。在扶持莽人克木人发展中,我们有五点体会: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帮扶工作的重要前提;

二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是做好帮扶工作的关键环节;三是整合资源集中投放,是做好帮扶工作的根本办法;四是依靠基层发动群众,是做好帮扶工作的有效途径;五是强化管理抓好督查,是做好帮扶工作的有力保障。

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基本情况

独龙江乡位于我省贡山县西部,地处中缅边境滇藏结合部,国土面积1994平方公里,国境线97.3公里,全乡辖6个村民委员会、4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144人。独龙江乡是全国独龙族的主要聚居区。独龙族是我国22个和我省7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由于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等原因,独龙江乡仍是一个集边境、民族、山区、贫困、落后为一体的封闭半封闭特殊贫困区域。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发展十分落后,基础设施十分脆弱,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农民人均经济收入在绝对贫困线以下,独龙族仍处于整体贫困状态。

一、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基本情况

2009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快人口较少民族脱贫致富步伐”,温家宝总理就解决好独龙族出行难问题作了重要批示。根据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新时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要求,省委、省政府从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巩固边境安宁、社会稳定,加快扶贫攻坚进程,加快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出发,制定了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综合发展5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计划从2010年开始,共筹集86189.6万元,分年投入,实施以安居温饱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六大工程”。采取中央支持,省级各部门和上海对口帮扶、企业参与等方式,共同推进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工作。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稳定解决独龙族群众的温饱,实现独龙江乡和独龙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目前,帮扶工程建设分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六大工程”建设年度资金已经落实并逐步下拨到位,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帮扶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调研,科学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独龙江乡进行人文、地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全面调研,分析独龙江乡和独龙族致贫、落后原因、发展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形成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跨越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项目安排长中短相结合,特殊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帮扶思路,通过充分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科学制定“六大工程”建设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协同攻坚、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全面推进独龙江乡独龙族经济社会发展。

(二)以安居温饱工程为重点,着力改善独龙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独龙江乡地广人稀,独龙族群众居住高度分散,居住条件原始简陋,耕地面积少,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等实际情况,大力实施安居温饱工程,改善群众基本生活条件。投资3824万元,集中重建9个村478户,就地重建22个村537户,改善农户居住条件;投资3100万元,实施整村推进31个村,建设村间道路硬化、改厩、建卫生公厕、科技文化及党员活动室、篮球场等;投资1500万元,在全乡范围内建设基本农田5000亩,通过实施安居温饱工程,使独龙族群众居有定所,耕有其地,生活文明,实现独龙族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历史性转变,为脱贫致富打下良好基础。

(三)以加强基础设施为突破口,促进独龙江独龙族跨越式发展。针对交通制约独龙江发展瓶颈、水利设施十分薄弱、水利化程度低、灌溉条件差、人畜饮水困难、通电进村入户率低、无邮政所、通讯设施落后等实际,走强基固本科学发展之路。计划投资56317万元,改扩建公路96公里(其中新建59.4公里、隧道5.2公里),乡村公路90公里;投资2698万元,建设农田水利20件,农村人畜饮水29件、河道治理1件;投入3176万元架设10千伏输电线路120公里,低压线路80公里,建设50千瓦电站4座;投入邮政通讯建设资金1030万元,架设广电光缆80公里、移动基站扩容,架设固定及宽带网络、建设3G网络、新建邮政所400平方米、新建日供量400立方米水厂一座、新农村经营网点、集贸市场、瓣建垃圾处理厂、民族博物馆、污水处理厂一个。通过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根本改变长年大半时间大雪封山交通隔断,行人断绝,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困难,邮政通讯不畅、生活配套设施缺乏状况,基本实现独龙江乡和独龙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四)以发展旅游特色产业为重要手段,实现独龙江乡独龙族可持续发展。独龙江乡紧依高黎贡山,境内独龙江川流而过,生态原始,森林覆盖率高,动植物物种繁多,自然风光秀美,独龙族民族文化独具特色,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开发建设潜力具大。依据独龙江乡资源禀赋和优势,制定旅游发展战略,走生态旅游发展之路。按照基础先行、规划优先、突出保护、强化特色、T形发展,3年打基础,5年大发展思路,以“中国西南最后的秘境”为主题,打造我省新的旅游品牌,计划投入3750万元重点建设一个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小镇、4条旅游线路,投资1500万元建5个民族文化旅游特色村,引入市场开发管理机制,加快旅游景区(点)和经营设施建设,强化公共旅游设施配套,加强对村民的旅游培训,创新旅游扶贫机制,形成旅游开发带动经济循环发展态势,增强独龙江乡和独龙族发展后劲,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根据独龙江乡的自然条件,投入2157万元,大力发展种植养殖等特色经济产业,夯实群众增收致富基础。

(五)加强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基础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针对独龙江乡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生产生活方式落后,思想观念保守,群众科技文化素质低、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缺医少药现象突出等实际。按照提高教育质量,提高人口素质,传承民族文化要求,加大投入,完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计划投入1140万元,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青少年活动中心、多媒体教室、食堂、篮球场、洗澡堂,新建幼儿园一座、教师周转房1500平方米;结合旅游小镇建设,新建一个独龙族博物馆,完善设备配套。投资90万元,提升行政村文化设备配套,征集独龙族歌曲,编排独龙族舞蹈;投资190万元,加快形成以乡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新建乡卫生院一个,提升改造5个行政村卫生室;投入155万元,新建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村一级调频6套、高音喇叭5套;安排150万元,建乡政府所在地敬老院一所,安排200万元新建村委会用房;投入333万元,对独龙族农村劳动力实施技术培训和教师、医务人员,农业科技人员职业培训。通过加强社会事业基础建设,促进独龙江社会发育,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进步。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谐美好家园。独龙江乡地域广阔,风光秀丽,气候特殊,自然生态完好,有很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加强对独龙江乡的生态环境保护,对开发旅游特色产业、实现当地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在实施整乡推进整族帮扶工作中,注重生物多样性开发利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并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美好家园。按照保护先行、开发有序的原则,在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的同时,重点建设3项生态保护工程:投资210万元继续实施天保工程,全乡新增生态育林3万亩;计划投入157万元,建设薪炭林11000亩,补植补造50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投入70.6万元,先行示范建设一批招气池,节能灶。在环境保护中,注意解决好因工程建设对生态环

境的影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最终实现开发与保护并重的环境保护目标。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省级统筹补助、社会各界支持,州负总责、县乡落实、项目到村、扶持到户机制,形成纵向高位强势推进,横向部门协调同攻坚的态势。成立省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综合发展统筹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省级有关部门切实落实部门责任,确保资金投入到位,指导州县搞好项目实施。建立州县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责任考核奖惩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严格奖惩。成立州县帮扶工作队,进驻独龙江乡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好项目。

(二)整合资源,集中投放。按照职责明确,步调一致,齐抓共管要求,省级部门把整乡推进整族帮扶三年行动计划,列入“十二五”行业规划,纳入部门年度预算,做到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措施优先落实,领导优先关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强与上海市沟通协调,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整合部门资金和社会资源,形成各部门协作,多渠道投入,多措施并举,多层次推进,多方力量参与,合力推进整乡推进整族帮扶三年行动计划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三)统筹实施,强化管理。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做好各类项目的衔接工作,抓好各类专项规划,村级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各项目编制牵头单位,按时完成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建立多部门协同实施项目的机制,统筹实施,有序推进各类项目,避免“各自为政”。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建立社会帮扶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帮扶独龙族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创新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产业开发机制,项目成果维护机制,农村社区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发挥无偿资金的培增效益,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引入带动性强,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加快以旅游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四)加强督查,搞好宣传。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构建上级、部门、纪检监察、群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六道防线,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把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列为重要督查和综合考核事项。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察。严格执行问责制,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好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组织各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发展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帮扶工作成果和帮扶工作中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积极帮助特殊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良好氛围。

瑶族支系山瑶帮扶基本情况

2009年12月以来,文山富宁山瑶群众整体贫困问题,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以及省委白恩培书记、省政府秦光荣省长就山瑶群众的扶持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对扶持发展工作作出总体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省、州(市)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山瑶群众扶持发展工作。

一、富宁瑶族支系山瑶群众现状

文山州的瑶族支系山瑶群众,于清朝雍正年间从广西平果、田东、德保和越南等地迁入富宁,至今已有30 0多年的历史。主要分布在富宁县的归朝、洞波、那能、者桑、新华、花甲6个乡(镇)22个村委会,共有93个村小组1828户8429人。由于山瑶群众主要居住在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石山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极为滞后,至今仍处于整体贫困状态。贫困现状集中表现为“四低”、“五难”。一是耕地占有量低。人均耕地只有0.87亩陡坡石旮旯地,最少的仅有0.22亩。二是收入低。到2009年,人均产粮275公斤,人均纯收入670元,比富宁县人均少1663元、比全州人均少1702元。三是生活水平低。多数山瑶群众生活仍然处于温饱线以下,靠民政救济生活,其中有32户五保户和396户贫困农户长期靠民政救济。四是人口素质低。目前有初、高中毕业生170人,大中专以上文化9人,参加工作(含已退休)的仅有35人;许多山瑶群众不会讲汉话;能用瑶汉双语教学的老师很少,适龄儿童入学率只有97.64%,适龄少年毛入学率只到50%左右。同时,饮水难、出行难、住房难、用电难、就医难等“五难”问题十分突出。

二、富宁瑶族支系山瑶群众扶持发展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中央和省级均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山瑶扶持发展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文山州委、州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州委书记任组长,州长等领导任副组长的山瑶群众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搬家、种树、办教育”的扶持发展思路,研究制定山瑶群众扶持发展目标、扶持方式、措施和办法等,确保了山瑶群众扶持发展工作快速、有效进行。二是国家各有关部委和省级各有关部门先后多次深入富宁县山瑶群众聚居区实地调研,指导做好《云南富宁山瑶群众聚居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工作,州级山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州级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将山瑶扶持发展项目纳入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给予重点扶持。三是州、县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投身于山瑶群众扶持发展工作。抽派24人组成山瑶扶持发展工作队,进驻富宁县项目村寨加强督促、协调、指导工作力度。

(二)深入研究,精心谋划,科学编制扶持发展规划。州委、州政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山瑶村寨实地调研,并从扶贫、发改、民委等11个部门抽出精干力量组成州级工作组赴富宁县指导山瑶群众扶持发展规划的修改完善工作。工作组在深入实地逐村逐户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写规划,州委、州政府多次听取规划情况汇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并送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等部门征求意见,经省扶贫办牵头多次召开会议和书面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于今年2月25日上报国务院扶贫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有关部委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后,形成了《云南富宁瑶族支系山瑶群众聚居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总体规划》,于6月30日通过了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审查,为做好山瑶扶持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发展目标:从2010年至2014年,前3年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后两年完成产业发展和巩固提高项目建设。到2014年实现山瑶群众人均纯收入2000元以上,人均有粮350公斤以上,基本解决1828户8429人山瑶群众的温饱和脱贫致富问题,实现山瑶群众有饭吃、有房住、有水喝、有书读、有卫生室看病、有路走、有增收项目的“7有”目标,使山瑶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社会事业发展明显进步,特色增收支柱产业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有健全的农科服务体系、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体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可持续脱贫致富长效机制,实现山瑶群众整体脱贫和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主要任务:重点实施6大工程。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解决山瑶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打牢脱贫基础。二是安居温饱工程。解决山瑶群众的住房困难和吃饭问题。三是产业发展工程。结合文山州实施300万亩油茶和200万亩核桃基地建设规划,在山瑶地区大力发展油茶、核桃等经济林果。四是素质提高工程。让山瑶群众学有所教,户均掌握农村适用技术2门以上。五是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六是民生保障工程。着力解决山瑶群众老有所养、生病能就医问题。

政策措施:由于山瑶群众贫困问题的特殊性,拟在搬迁安置、退耕还林、民生保障、教育培养、产业发展资金和配套政策等方面采取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山瑶地区资源合理配置、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山瑶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主要采取3种扶持方式:一是县内跨乡易地搬迁。对基本丧失生存

条件,难以就地就近解决温饱的756户3508人,实施县内跨乡易地搬迁,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问题。二是纳入小城镇建设安置。拟对山瑶村寨中54个村的553户2506人,通过在小集镇建安居房转移安置。三是就近就地扶持发展。对土地、水源等资源有保障,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可就地解决温饱的21个村519户2415人,采取就近就地整体推进的扶持方式,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产业,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奔小康。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根据各行业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和当地价格水平测算,规划总投资42163.43万元,其中需申请中央补助27336.47万元、地方补助12188.4万元、上海援助465万元,群众自筹或以劳折资217 3.56万元。

(三)试点带动,规范操作,扎实有序推进扶持工作。为探索总结经验,规范操作程序,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山瑶群众扶持发展工作,采取边规划边建设的做法,对规划中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先行启动实施。于2010年5月30日,提前启动实施了“3点4村”试点项目建设,即3个易地安置试点和4个就地就近扶持村试点项目建设。3个安置试点计划安置山瑶群众190户950人。其中,县城安好安置点:规划总占地面积4.985亩,总投资493.7万元,户均8.2万元,人均1.6万元。计划安置60户300人,规划建设5个单元6层(楼)共60套住房,每套使用面积为50 m2;新建人饮工程1件,引水管总长2.599km,6m3蓄水池6个;架设1条10kv输电线路0.2km,低压0.4kv输电线路0.1km,安装变压器1台,进户表60只。目前,三通一平和基础打桩(7至8米)及地圈梁浇灌已全面完成,正在紧张有序施工支砌墙体。计划2011年2月底以前建设结束交付使用。归朝集镇那贡安置点:规划用地面积为17321.3 m2 (25.98亩),总投资607.4万元,户均投入10.1万元,人均投入2万元。规划建设5个单元6层(楼)共60套住房,每套使用面积为50 m2;修建公路1条,全长0.5km;新建人饮工程1件,引水管总长2.6k m,蓄水池1个100 m3,6 m3水池12个;架设 1条10kv输电线路0.42km,低压输电线路0.28km,安装变压器1台,进户表60只;新征菜地10.5亩。目前,已完成三通一平和1、2单元地圈梁浇灌,4、5单元及后挡墙正在实施支砌工程。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主体及附属工程,2011年2月底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金坝林场那岗林区安置点:规划用地面积为31073.27 m2 (46.61亩),总投入1321.34万元,户均投入18.9万元,人均投入3.8万元。建抗震砖木结构安居房(厨房、圈舍)70户,户均面积为152.32 m2;新建人饮工程1件,引水管总长1.1km,蓄水池1个30m3;架设1条10kv输电线路0.37km,低压输电线路1.1km,变压器1台,进户表70只;按照人均1亩可开垦农田地和人均2亩宜林地,规划新开发耕地350亩,林地700亩。目前,完成50户地基平整,施工用水、电、路已通。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30户安居房建设,2011年8月底以前全部完工并搬迁入住。4个就近就地扶持试点村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弄楼项目村。完成安居工程改造19户1140平方米,通水工程管引1.8公里,蓄水池一个30立方米,进村道路硬化2100平方米,挡土墙310立方米,公厕一座,活动场地280平方米,村民活动室一间90平方米。达马项目村。完成安居工程改造28户2240平方米,通水工程完成管引3.7公里,进村道路硬化3000平方米,进户路600平方米,挡土墙50立方米,沼气池20口,公厕一座,活动场地100平方米,村民活动室一间60平方米,标志牌一块。龙秋、那龙项目村。项目资金已下达,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建设中。

拉祜族扶持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对澜沧拉祜族的帮扶工作,切实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在项目、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了极大支持和倾斜。2006年至2010年,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累计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65410.12万元,其中:中央及省、市级财政扶贫资金20700.5万元、其它(市级和整合部门资金) 3536.79万元、上海对口援建资金1885万元、信贷扶贫资金8834.55万元、项目受益群众自筹30453.28

万元。实施了整村推进、安居工程、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易地扶贫、上海对口帮扶、信贷扶贫、以工代赈、“边四县三年扶贫行动计划”和人口较少数民族扶持等一系列扶贫开发项目,累计解决了21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通过持续的扶贫开发,农村贫困面逐步减少,贫困程度逐渐减轻,较好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存发展环境,扶贫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但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澜沧拉祜族聚居区贫困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一、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的现状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地处西双版纳、临沧、普洱三州(市)交汇处,全县总面积8807平方公里,山区、半山区占总面积的98.8%,辖20个乡(镇)、158个村(居)委会1922个自然村、2592

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50万人。澜沧的基本县情特征可概括为“少、老、边、低”。“少”,即少数民族地区。澜沧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境内居住着拉祜、佤、哈尼、彝、傣等20多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38.9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78.97%。“老”,即革命老区。历史上,澜沧各族人民曾多次抵御外来侵略和打击反动统治,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云南省47个革命老区县之一。“边”,即边境地区。澜沧与缅甸接壤,边境线长80.563公里,是云南省25个边境县之一,是祖国西南的重要门户,有2个边境乡、8个边境村和82个边境自然村,有3条边境通道直达缅甸。“低”,即收入低。澜沧属民族“直过区”,是从原始社会末期、封建领主制向地主制转化时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财政收入低,贫困人口多。2009年,全县生产总值23.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465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 24亿元,支出12.9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37元,农民人均有粮334公斤,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拉祜族聚居区1305个自然村中有贫困自然村1209个,其中特别贫困自然村356个14368户53641人。有5101户居住在茅草房、简易房中(其中:茅草房908户、挂墙房1176户、竹笆房1099户、杈杈房479户、简易木板房1439户)。特别贫困自然村356个中有318个实施整村推进就地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38个自然村1580户600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区356个自然村中有187个未解决农村人畜饮水,139个自然村未通电,275个自然村未通公路,356个自然村户间道路未硬化,343个自然村没有活动场所,182个自然村未能有效接收广播电视,326个自然村没有公共卫生厕所。

二、以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为强劲动力,切实采取特殊帮扶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对拉祜族聚居区扶贫开发工作十分关心和重视。2009年12月28日,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在每日汇报第9976期《关心群众生活—云南部分拉祜族群众生存状况堪忧》上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恩培书记、光荣省长、纪恒副书记、垂柱副省长对拉祜族聚居区的帮扶工作,相继作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采取了一系列帮扶措施。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在中央和省领导作出对澜沧拉祜族聚居区的帮扶重要批示之后的第一时间,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王智率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元旦之际,深入拉祜族山寨进行调研慰问拉祜族群众,将党的关怀及时送到拉祜族山寨。春节刚过,国务院扶贫办范小建主任率国家部委的同志,深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进行调研,对拉祜族帮扶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今年4月,由省扶贫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欧志明牵头,率10多个省级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澜沧拉祜族进行为期一周的深入调研,切实搞清拉祜族群众贫困现状、原因及对策,提出了以“生态立村、产业富村、基础强村”的建设思路,突出农民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重点,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了专题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参考。(二)统筹规划,综合扶贫。坚持瞄准对象,锁定目标,以稳定解决拉祜族聚居区贫困群众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提高素质和增加收入为重点,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着力点,以就近就地扶持发展为主要手段,以推广科技措施为重要途径,围绕安居温饱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发展工程、社会事业

发展工程、素质提高工程、生态能源工程等六大工程统筹规划,实施综合扶贫开发。规划目标。用三年时间,即2010年—2012年,对拉祜族聚居区1305个自然村中,特别贫困的356个自然村进行扶持,全县共涉及20个乡(镇)、122个村委会14368户53641人。实施整村推进和易地扶贫开发,通过建设“六大工程”,使拉祜族聚居区特别贫困自然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社会事业发展明显进步,特色增收产业初步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起可持续脱贫致富的长效机制。到2012年末,特别贫困自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00元以上,人均有粮达到350公斤以上,实现通路、通水、通电的目标,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2%,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人均有1亩基本农田(地),户均有1幢安居房、3

亩经济林果、出栏3头大牲畜(或生猪)、有1个科技明白人。建设规模。澜沧拉祜族聚居区综合扶贫开发规划项目总投资118259.16万元,其中,扶贫资金34030.79万元。建设项目。针对拉祜族聚居区贫困原因和现状,着力加强安居温饱、基础设施工程、产业发展工程、社会事业发展工程、素质提高工程、生态能源工程“六大工程”建设。其中,实施318个整村推进, 6000人易地扶贫搬迁,加大安居温饱工程、产业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三)加强领导,创新机制。按照“省级统筹指导、州(市)负总责、县乡抓落实、项目到村、帮扶到户”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职协同抓,扶贫部门具体抓,部门、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层层签订项目建设责任状,明确各级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形成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攻坚的态势。此外,建立协调机制。县扶贫项目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扶贫项目进行总结分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凡因部门项目资金整合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造成工作进展缓慢的,由领导小组向全县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建立定点挂钩贫困村制度。在原县级部门挂钩贫困村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实力雄厚、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宽的部门挂钩试点项目区贫困村,从人力、财力、物力、技术、信息等各方面支持项目区扶贫项目建设,实行“党政机关干部+科技人员+能人+农户”挂钩机制。建立企业帮扶责任制。动员县级龙头企业和项目区企业积极帮扶项目区开发建设,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机制。同时,县委、政府与企业签订帮扶目标责任制。创新发展模式。实行无偿资金滚动使用、无偿资金贴息拉动和小额信贷扶贫相结合制度,充分利用现行扶贫政策和“专业协会+农户”发展模式,创新机制,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信贷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可持续增收致富,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大投入,突出重点。2010年,扶贫开发项目总投资19369.6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及市级财政扶贫资金4265万元、其它(市级和整合部门资金) 581.1万元、上海对口援建资金470万元、信贷扶贫资金2300万元、群众自筹4141.74万元。一是突出抓好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投资1862.4万元,实施贫困农户安居房改造600户。二是实施县为单位连片开发试点项目。在南岭乡和竹塘乡拉祜族聚居深度贫困的6个村委会实施,项目建设总投资13673.5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资金1200万元,其他(市级和整合部门资金)9825万元,群众自筹2648.5万元。一次规划,两年实施。按每个自然村50万元补助标准实施87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和按每个自然村15万元补助标准实施10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项目,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劳动力转移培训。下达培训计划3500人,其中:引导性培训2000人、示范基地培训1500人(含拉祜族学历班400人);计划组织种植技术、养殖技术、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茶艺师、摩托车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保健按摩师等8个工种和400人拉祜族职业教育中专班培训。不断打牢拉祜族聚居区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基础。目前,各建设项目正有序组织实施。

(五)强化管理,精心组织。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回补报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严格对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将试点工作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列为政务、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严格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和招投标制,切实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痕迹管理,对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都实行文字、影像、数据、图片的收集管理;县、乡、村组均制定了《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管理主体、管护人员和管理责任,确保项目发挥持久效益,巩固项目建设成果。在项目建设中,我们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县、乡、村各级加大宣传力度,以广播、电视、召开支部会、党小组会、群众会、户长会等形

式,向项目区广大群众宣传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基本政策。通过宣传发动,掀起了“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的热潮。

上海对口帮扶云南德昂族基本情况

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重大决策,上海市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将帮扶云南德昂族列为“十一五”沪滇合作的重要内容,在全国率先实施对口帮扶人口较少民族发展。2005年1 2月,上海市与云南省共同签署了《上海—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社会合作“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通过上海五年的帮扶,使德昂族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同时,云南省民委与上海市民宗委签订了《关于对口帮扶德昂族发展的合作协议》。2006年4月,两省市在德宏州潞西市三台山德昂族乡隆重举行对口帮扶德昂族发展项目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帮扶工作。帮扶工作开展五年来,在国家民委的精心指导、两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海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两省市民委、合作交流办公室,特别是德昂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的努力,帮扶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2009年12月,沪滇两省市在德宏州召开了上海对口帮扶德昂族发展经验总结座谈会,我省孔垂柱副省长和上海市胡延照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上海对口帮扶德昂族贫困地区典型案例被国家民委誉为新时期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新典型。

一、对口帮扶德昂族发展工作情况

云南有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总人口约23万人,民族数和人口数各占全国人口较少民族的三分之一,扶持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德昂族是云南7个人口较少民族之一,总人口1.78万人,解放后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主要聚居在云南省的德宏、临沧、保山3个州市的9个县(市、区)中22个乡镇的34个行政村,共80个自然村。由于地处偏远、社会发育程度低等原因,德昂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对落后,贫困问题比较突出。

根据德昂族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按照“分批扶持,整村推进,重点突破”的帮扶思路,着重围绕解决德昂族群众基本生活、基本生产、基本教育、基本医疗,2006—2010年,上海市共投入帮扶资金3688.76 4万元,比原计划帮扶资金2500万元增加1188.764万元,云南省民委相应配套1162万元,共安排457个项目,实施80个自然村整村推进和社会事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帮扶工作。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村内道路85.2公里、安居房659户、蓄水池24个,铺设水管94.42公里,修沟渠14.7公里,新建和改造1222口沼气池及配套圈厕,建农村文化活动室及场所27个等。使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进一步提高了德昂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二是培植群众增收产业。共扶持农户发展茶叶、橡胶、澳洲坚果、八角、竹子等种植业1.7万余亩,养殖大牲畜7342只(头)。截至2009年底,受帮扶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38元,比帮扶前的835元增加了1903元;人均有粮434公斤,比帮扶前的332公斤增加102公斤。三是着力提高群众素质。为全面提高德昂族劳动者素质,举办科技培训4158人次。并成立了“上海市对口帮扶德昂族农村人才培训学校”,培训教师301人次;成立“上海市对口帮扶德昂族青年就业培训基地”,完成二期87名德昂族青年的就业技能培训等。

经过两省市的共同努力,受帮扶德昂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群众自我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各种劳动技能得到普遍提高,群众精神面貌也有了较大的改观,增强了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德昂族群众为表达对上海人民的感激,亲切地称上海人为“上海亲戚”,把帮扶修建的路称为“上海路”,把帮扶的村改名为“上帮村”。为沪滇合作增添了新亮点。

二、主要做法

回顾这几年来的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形成帮扶长效机制。为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的领导,两省市民(宗)委把对口帮扶作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新时期新阶段贯

彻“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的重要实践内容,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帮扶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州市各级政府及民委也把帮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帮扶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形成了良好的帮扶机制。

(二)抓住根本,促进德昂族全面发展。德昂族是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直过”民族,社会发育程度低,劳动者素质低。为此,按照“改变一代人,培养一代人”的思路,坚持把帮扶重点放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为全面提高德昂族劳动者素质。在“十一五”开展帮扶德昂族发展工作期间,举办科技培训4158人次。并在三台山德昂族乡成立了“上海市对口帮扶德昂族农村人才培训学校”,购置多媒体教学设备开展远程教育,培训教师301人次;在潞西市职业学校成立“上海市对口帮扶德昂族青年就业培训基地”,完成了第一期30名德昂族青年的就业技能培训并全部实现就业,第二期招收57名德昂族青年参加三年制中专班培训;协调上海老凤祥公司捐赠30万元培养15名德昂族工艺人才等,立足于增强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德昂族全面发展进步。

(三)深入调研,精心选择帮扶项目。为使帮扶资金真正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困难问题,提高帮扶资金的效益,两省市民(宗)委把项目选择作为帮扶工作的关键环节。两年来,上海市民宗委、云南省民委和相关州市民族工作部门密切合作,对拟帮扶的村寨一个村一个村进行深入调查,对拟帮扶的项目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进行调研论证,优先扶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着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和激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精神。

(四)拓宽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广泛动员上海市各区县民宗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帮扶活动。如动员上海市五大宗教团体援助上帮村、沪东娜村等;协调有关区县民宗办深入德昂族地区考察并开展援助工作;协调上海华翔羊毛衫厂在德宏州招用72名德昂族青年;联系解放军411医院派出1 6名专家到德宏州深入村寨开展义诊活动,就诊1000余人次,并投入30万元用于三台山德昂族乡卫生院购买医疗设备;动员上海老凤祥公司捐赠30万元培养15名德昂族工艺人才;协调安排5名上海志愿者到潞西市三台山乡开展支教和支医工作;协调卢湾区政府追加潞西市沪东娜村20万元帮扶资金;协调卢湾区企业招收5名德昂族工人等。极大地丰富了对口帮扶内容,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德昂族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共同奋斗,积极参与建设美好家园。对口帮扶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民委始终把对口帮扶德昂族发展作为云南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刻认识对口帮扶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协调。相关州、市及县(市、区)、乡党委、政府和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发动群众,组织实施项目。德昂族群众也把上海帮扶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积极投工投劳参与帮扶项目建设,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使帮扶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帮扶工作深得民心。

(六)制定措施,加强帮扶资金管理。2006年,两省市民委制订了《上海对口帮扶德昂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对口帮独龙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帮扶资金的性质、用途和使用范围、程序等。在有关州(市)设立上海帮扶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实行报账制、公示制和定期审计检查。工作任务较重、资金量大的地方,还签订了责任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充分发挥效益。

(七)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帮扶德昂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07年4月在德宏州召开的“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上海市交流了帮扶德昂族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省区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民族报》、《云南日报》和上海市的有关新闻媒体对帮扶德昂族发展分别进行了报道,引起了良好反响。

三、特殊困难区域扶贫

兴边富民扶贫工作情况

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兴边富民扶贫工作,先后实施了2005年至2007年兴边富民扶贫工程和2008年至2010年新三年兴边富民扶贫开发工程,有力地促

进了边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边疆稳固、民族团结。

一、兴边富民扶贫开发基本情况

我省25个边境县市是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地区,有16个国家和1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口数占全省的14.2%,农村贫困人口占全省的24%。省扶贫办始终把边境地区的扶贫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

(一)第一轮兴边富民工程扶贫开发基本情况。2005年至2007年,省委省政府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睦邻强省,实施了第一轮“兴边富民工程”。扶贫开发作为“兴边富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年来共投入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7.92亿元,以及上海帮扶资金等其它社会帮扶资金3653.61万元,占第一轮“兴边富民工程”总资金54亿元的15%。在25个边境县,实施了2453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和101 609户的扶贫安居工程项目,分别投入资金4.16亿元和3.76亿元,超额完成了《“兴边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分解到省扶贫办的建设任务(分解到省扶贫办的建设任务一是实施1800个村整村推进,投入扶贫资金3.1亿元;二是实施101573户安居工程,投入扶贫资金3.6亿元)。同时,省扶贫办在产业扶持、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搬迁、信贷贴息等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的安排上,尽最大努力向边境地区倾斜。极大地改善了边境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边境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25个边境县贫困人口由2004年底的166.47万人下降到2007年底的125.44万人,贫困人口比重由33.3%下降到24. 7%。

(二)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扶贫开发基本情况。200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决定》和《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新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启动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安排部署,省扶贫办计划三年(2008—20 10)安排财政扶贫资金4.3亿元,在边境25个县的沿边乡镇实施2864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

省扶贫办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一是于2008年对25个边境县的扶贫开发进行了专项调研,形成了兴边富民扶贫开发专项调研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兴边富民扶贫开发的思路、目标和任务。二是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向中央部委请示汇报。2008年底,国家财政部对我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给予了每年5亿元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扶持,其中每年投入近2亿元,专项用于边境县整村推进项目,边境县每个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补助资金增加到50万元(内地县仍然还是15万元)。

2008年,省扶贫办在25个边境县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8707万元,其中:整村推进专项资金34365万元,安排实施了1438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其他各类扶贫资金14342万元(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 195万元,易地搬迁项目资金364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资金4603万元,信贷贴息资金1220万元,连片开发试点资金1000万元,扶持莽人克木人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它扶贫资金684万元),通过整村推进、安居工程、易地搬迁、产业扶持、信贷贴息、连片开发试点等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加快了边境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2009年,省扶贫办在25个边境县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1260万元,其中:整村推进专项资金32850万元,安排实施了657个贫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项目;其他各类扶贫资金8410万元(安居工程资金1390.6万元,易地搬迁资金2919万元,产业扶贫资金403.8万元,信贷贴息资金304.6万元,劳动力培训转移资金442万元,定点挂钩扶贫资金729万元,扶持莽人克木人专项资金1000万元,其它项目资金1221万元),通过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边境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省扶贫办将在边境县继续实施663个兴边富民整村推进项目,每村投入资金50万元,共计投入资金33150万元。该计划待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到达省级财政后,立即下达启动。

二、兴边富民工程扶贫开发取得明显成效

2005年以来“兴边富民工程”扶贫开发共投入17.28亿元,项目覆盖了8个州市25个县,4548个贫困自然村直接受益,受益群众达18.2万户76.4万人。通过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边境贫困地区总体贫困程度得到有效缓解,贫困人口数量明显减少;贫困村脱贫产业得到有效培植,村容村貌有较大改善;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有效增强,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高,精神面貌明显变化;村级党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观。各级扶贫部门积极协调农业、交通、水利、电力、建设等相关部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在2008年和2009年兴边富民整村推进项目中,实施通乡公路326.97公里、通村公路955.27公里、村内道路硬化165.3万平方米;架设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88公里;新建改建扶贫安居房46.2万平方米,解决特困农户住房困难户6188户;建设沼气池1.28万口、节能灶3936口;架设引水管道122条590千米,建设各类水池(窖)等饮水工程624件1.1万立方,解决2.8万人和1.6万头(匹、只)家畜的饮水困难问题;完成基本农田地建设1.9万亩;建设各类沟渠总长1473千米;建设各类小水坝(塘)等蓄水工程510件总容积2.9万立方,实现新增灌溉面积2267亩,改善灌溉面积2418亩。通过兴修道路、架设输电线路、新建改建安居房、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基本农田等项目,项目区的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一派新农村建设的新景象。

(二)通过产业培植,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各地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贫困农村产业发展,按照发展现代农业要求,立足本地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充分结合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信贷贴息资金,切实加大对产业开发的扶持力度,在2008年和2009年兴边富民整村推进项目中,共发展种植经济林果28万亩、经济作物6.5万亩、生态林木1045亩;发展养殖大牲畜1.6万头(匹、只),为贫困群众可持续脱贫奠定了基础。

(三)通过发展社会事业,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得到显著提高。扶贫部门,一是协调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民政等部门,通过新建改建学校,兴建文化活动场所,兴建村级卫生室,解决群众看病难、入学难等方面入手,彻底改变项目区群众落后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二是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一方面广泛深入开展细致地思想宣传工作及各类培训工作,增强群众的脱贫意识,一方面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在2008年和2009年兴边富民整村推进项目中,完成改扩建学校21所;建村级卫生室51个;修建科技文化室250个;对15.5万贫困人口开展了各类培训。

(四)通过开展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和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边境贫困地区在实施整村推进中, 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有效提升,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把政治素质好、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拔担任党支部书记,打牢了带领致富的基础,二是通过把贫困村党员纳入重点培训对象,增强了党员带领脱贫致富的本领。三是通过扶贫贴息到户贷款等项目向贫困党员的倾斜,为党员脱贫致富提供了便利。四是通过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创造了带领致富的条件。自2009年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在边境县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中,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413个,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1909人;结合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共建设支部活动场所900个,建筑面积合计67346.7平方米;共有7 8668名党员在整村推进、安居工程、劳动力培训、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村级互助资金等各类扶贫开发项目中受益。

(五)“三个确保”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国务院扶贫办“三个确保”要求,我省在“十一五”期间需完成381个行政村的整村推进任务(每村投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重点县革命老区贫困行政村183个,人口较少民族贫困行政村54个(含12个新追加莽人克木人村),边境县沿边贫困行政村144个。2009年省扶贫办已经对“三个确保”范围往年实施情况开展认真筛查,并在2009年度计划中,把所有涉及的行政村明确下达到各州市,即我省2009年在圆满完成年度扶持任务的同时,就提前1年圆满完成“十一五”期间我省“三个确保”总体扶持任务。

三、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大边境县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省扶贫办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兴边富民扶贫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加强兴边富民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级扶贫部门把兴边富民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一是在上下级之间加强组织领导,将整村推进建设任务逐级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定期对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考核通报制,严把资金关、项目关和质量关。凡实施整村推进的村,必须有一名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联系一个村委会,每个实施村有一个部门定点帮扶,每个贫困农户有一名党员结对帮扶。二是在各部门之间强化部门协调。各部门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各负其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步调一致,齐抓共管,完成部门应承担的建设任务,

确保各类资金的顺利到位和项目的全面实施。通过强化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制,确保“民心工程”取得实效。

(二)统筹规划,突出整体。兴边富民整村推进要害在于整体性,关键在于整合资金,形成合力,重点在于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切忌在项目的规划和实施中出现“单打一”。各级扶贫部门首先整合各类扶贫项目资金,用整村推进统领和汇集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易地搬迁、科技扶贫、小额信贷、社会扶贫等各类扶贫项目。而后依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国家十部委关于共同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构建和谐文明新村工作意见的通知》(云贫开发〔2006〕2号)文件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以扶贫资金为“粘合剂”,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整合资金,通过落实部门责任,实现贫困村综合开发。

(三)强化督查,确保质量。在兴边富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各部门通过对责任制、参与制、报账制、集中采购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审计监察制、绩效考评制的严格落实,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具体体现在:一是各级扶贫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项目点检查指导,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建设保质保量。二是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大宗物资必须集中招标采购。三是所有扶贫项目和资金必须通过审计部门的全面审计。四是对完工项目必须组织全面验收,并建立完善的项目后续管理或移交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通过强化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保证项目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四)接受监督,筑牢防线。省扶贫办为进一步加强整村推进项目的管理,一是要求各州市在全省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设立扶贫项目永久性标志牌,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二是将全省整村推进扶持村名单在因特网上进行全面公告公示,使扶贫项目真正做到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监察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五道防线。

(五)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各级扶贫部门坚持把广大贫困群众的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作为搞好整村推进的内在动力。具体体现在:一是在编制村级规划工作中,让群众自始至终参与,分析致贫原因,寻找脱贫对策,让农户自主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脱贫项目,增强贫困群众在扶贫项目实施中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权,激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二是把上级项目资金的扶持与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贫困群众勤劳致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彻底改变了过去“等、靠、要”的思想,使群众真正成为扶贫项目的建设者、管理者和受益者,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作用。三是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有机地结合到扶贫项目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和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在创建带领致富党支部活动中,一是打牢带领致富的基础。全面推行“村设党总支、按需设支部、分类管党员”模式。把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拔担任党支部书记。二是创造带领致富的条件。以村委会为资金整合平台,整合部门资金,统筹各类政策,开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产业发展、文明新风、民主政治、基层组织等“六项”建设任务。在具备条件的贫困自然村,壮大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三是创新带领致富的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探索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在开展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中,一是增强党员脱贫致富本领。把贫困村党员纳入生产生活技能、农村实用人才、农村经纪人、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培训对象,将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纳入贫困地区干部培训规划,做到扶贫培训覆盖贫困村全部党员。把农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优秀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二是为贫困党员提供脱贫致富便利。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产业扶贫贷款、村级互助和产业扶贫资金、扶贫安居房补助向贫困党员倾斜。三是落实党员带领致富责任。以挂钩扶贫工作和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为主要载体,健全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党组织对口帮扶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把扶贫点村级党组织建设纳入挂钩帮扶内容,成效纳入挂钩扶贫年度考核。

迪庆藏区扶贫开发基本情况

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迪庆藏区扶贫开发工作,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大藏区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为巩固云南藏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大好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省委藏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中发〔2010〕5号)精神作了全面部署,对迪庆藏区实现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总体要求采取了重大举措。目前,正组织力量拟制《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编制《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建设项目规划》,为藏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迪庆藏区扶贫工作的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迪庆州委、州政府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和把迪庆建成全国最好藏区之一的总体目标,团结带领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旗帜鲜明抓稳定,全州实现了经济社会由快速发展向跨越式发展的转变,呈现了民族团结和睦、宗教有序和社会安定的大好局面,是全国最稳定的藏区。仅2009年,全州投入财政支农资金78500万元,增长22%。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在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位居首位,人均生产总值由第6位上升到了第3位。2009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62.26亿元、增长18.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599元、同比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936元、同比增长13.1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36亿元、同比增长36.1%。

一是农村贫困人口明显减少。2001年至2009年,累计投入中央、省级财政扶贫资金3.27亿元,上海帮扶资金1.79亿元,其他社会帮扶资金2010万元。切实落实了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安居工程、易地扶贫、社会扶贫、信贷扶贫等扶贫措施,贫困人口由2001年的19.1万人下降到2009年的9.74万人,减少了9.36万人。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增收能力。

二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九年来,完成扶贫安居工程改造18200 户,改善和实施了6970户游牧民居住条件和9730户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大力发展“五小”水利工程,继续实施了农村安全饮水、河道治理和沟渠防渗等项目建设,共完成各类水利工程8947件,建设高稳产农田10.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6930亩,改善灌溉面积20980亩;建成人畜饮水管道1580千米,解决了80720人145452头(匹、只)牲畜饮水困难问题;新建和维修通村通组公路92条942千米。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解决18530户用电问题。建设沼气池(节能灶)13156口,太阳能11586座。完成全州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5%。贫困村寨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为迪庆州贫困群众的可持续脱贫奠定了基础。

三是贫困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九年来,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改扩建学校135所,建村级卫生室78个,修建科技文化室106个,科技培训贫困群众14.7万人次,培训转移劳动力46250人,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加大高原农牧民子女入学救助投入力度,截止2009年,全州累计发放生活补贴37200万元,受益中小学生达1.8万人,有力地促进了全州“普九”教育目标的实现,促进了农村职业教育和贫困群众技能的培训,促进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全州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4.29%,贫困人口的身体素质、科技文化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四是农业产业稳步发展。产业扶贫促进了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到2009年底,建成核桃基地30多万亩、葡萄基地近1.025万亩、蚕桑基地1.5万亩、药材基地4.3万亩、红豆杉基地1万亩。突出发展具有迪庆特色的尼西鸡、牦牛及生猪等养殖业,畜牧业综合产值不断增加。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继续抓好饮品、药品、食品和观赏品工程建设,着力抓好“一酒”(葡萄青稞干酒)、“两油”(核桃油、菜籽油)、“三品”(畜产品、松茸、藏药品)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为贫困群众的可持续脱贫奠定了基础。

五是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迪庆州认真贯彻全省扶贫开发现场会议精神,出台了《中共迪庆州委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迪庆州扶贫开发行政村整村推进的实施意见》,实施了村委会五建、自然村五通、农户五有的

“三五”工程。截止2009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2334万元,实施了78个建制村整村推进,共覆盖10 20个村民小组,惠及28784户、135578人。通过扎实有效的扶贫开发,让各族群众得到一些实实在在的实惠,其思想觉悟明显提高,思想观念明显转变,和谐氛围不断形成,干群、党群关系更加紧密,群众对党委政府的致富思源、脱贫感恩情怀明显增强。“党政硬化责任、省给补助投入、上海对口帮扶、部门整合资金、机关挂钩扶贫、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的“大扶贫”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建制村整村推进扶贫为重点的思路,切实加强领导,整合扶贫资源,创新扶贫方式,落实扶贫责任,采取了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质、务农收入和非农收入、就地扶贫和易地扶贫、整村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生态保护和资源开发、政府引导和自力更生、近期扶贫和远期扶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0个“一起抓”。确保建制村整村推进“五通五建五有”目标的实现,做到扶持一个村、变化一个村、脱贫一个村、发展一个村。

二是坚持落实党政一把手扶贫工作责任制,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构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纳入议事日程,强化各级各部门扶贫职责,紧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可持续脱贫产业基础的夯实、素质的提高,切实贯彻“党政硬化责任、各级给予补助、上海对口帮扶、部门整合资金、机关挂钩扶贫、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自力更生”的“大扶贫”理念,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地汇集各方资源,以大开放促大发展,以大开发促大整合。

三是坚持村党组织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提高贫困群众在扶贫项目决策执行监督中的参与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参与扶贫开发的热情,使他们真正成为了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认真执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在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网上公示了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并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邀请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巡回检查,还适时委托财政、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确保了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坚持把重点放在开发式扶贫上,突出收入的增长,确保扶贫成效,变过去以“输血”为主为以“造血”为主,加大产业开发力度,切实把产业扶贫项目覆盖到户,结合迪庆州地域性、民族性和资源优势,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村循环经济,注重太阳能等生态能源的应用,加大科技扶贫和信息扶贫力度。培训了一大批农村经纪人队伍,完善农村各类专业协会组织,重点扶持了一批扶贫龙头企业,引导培育了一批有品牌、有市场、有效益、可循环的脱贫致富支柱产业,努力做到近期增收有保障,远期发展有潜力,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不断筑牢贫困群众彻底摆脱贫困的基础。

五是坚持把扶贫开发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广播电视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了贫困群众看病难、孩子上学难、看电视和听广播难等民生问题。根据白恩培书记对迪庆工作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列”的要求,把扶贫开发与贫困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全州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三建三带三创”的工作意见,注重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创建脱贫致富党支部”、“培养脱贫致富带头人”活动,为迪庆州扶贫工作提供智力和组织保障。

云南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基本情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快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抓住机遇,埋头苦干,打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攻坚战,通过各革命老区州(市)县及省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老区开发建设迈出了新步伐。领导力度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工作机制逐步得到建立和健全;投入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大;职能部门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革命老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云南革命老区的形成和现状

云南是我国革命老区形成较早的省份之一。1929年,邓小平、张云逸等组织发动百色起义后,1931年11月,右江特委和红军右江独立师派出干部和战士到滇黔桂边区开展工作,建立了以富宁、广南为中心的滇黔桂边区革命根据地;1935年2月,中央红军长征进入威信县,政治局在扎西等地召开了一系列会议,成立了川南特委和川南游击纵队,在川滇黔边区建立了根据地;1936年,川滇黔边区纵队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川滇黔边区游击纵队云南支队,建立了以威信县郭家坟为中心的革命根据地,云南境内有威信、彝良、镇雄3个县,由此形成了土地革命时期2个重要的革命根据地。1948年2月,党领导的武装力量组建了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第一纵队,并先后建立了弥(勒)泸(西)根据地、开(开化,现文山)广(南)根据地、罗(平)盘(县)根据地;1948年5月,中共滇南工委在元江发动起义,组建了云南人民讨蒋自卫军第二纵队,建立了滇南根据地和思(茅)普(洱)根据地;1948年8月,宣威宝山中学、沾益播乐中学举行武装起义,成立了云南人民讨蒋自救军永焜支队,建立了滇东北根据地;1948年11月,中共滇中地下党发动峨山起义,组建了峨山游击大队,建立了滇中根据地;1949年4月,中共滇西工委发动了剑川暴动,接着又领导了宾川、保山、牛街、通兰、洱源和维西等地的暴动,组建了滇西北人民自卫军,建立了滇西北根据地;同年4月,中共滇西工委祥云分委,在祥云等地组建了滇西人民自卫团,建立了滇西根据地;5月,滇北地下党组织开辟了滇北根据地,至此,解放战争时期我省境内共创建了10个革命根据地。

建国后,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界定革命老区的条件,云南省于1999年8月批准确定了涉及46个县(市、区)革命老区(原丽江市于2002年区划调整为古城区和玉龙县,云南现有47个革命老区)。云南革命老区县(市、区)国土面积约为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6.0%。总人口2200多万,占全省总人口的49%。革命老区涉及全省13个州(市)661个乡镇,占全省乡镇的47%。在47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中,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个;30个老区县(市、区)属于民族自治地区。

二、云南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的成效

从2007年11月,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意见》以来,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贫困成效显著。据不完全统计,云南革命老区县生产总值1702.3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31%。地方财政收入103.77亿元,占全省的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36.67亿元,占全省的30%。粮食总产量618.2万吨,占全省的40%;烤烟产量42.06万吨,占全省烤烟总产量的55%;油料产量20.20万吨,占全省油料总产量的55%;肉类产量160.88万吨,占全省肉类产量的53%。

云南革命老区县(市)基本上实现了通沥青(水泥)路。24个老区县(市、区)通了高等级公路。老区5850个建制村中,通公路的5369个,占建制村总数的92%;已通电的5749个,占建制村总数的98.3%;通电话的5588个,占建制村总数的96%;通电视的4578个,占建制村总数的78.3%。有效灌溉面积988.2 8万亩,已解决饮水安全2905个建制村,占建制村总数的50%。

革命老区农民人均收入已经达到3022元,人均占有粮食340千克。贫困人口由2007年的270.08万人下降到2009年底的243.03万人,贫困人口比重由16.1%下降到14.1%。

三、云南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解放以来,革命老区建设和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历代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的问题。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我们一定要满腔热情地关心革命老区,要让老区人民尽快过上小康生活”。为尽快改变革命老区贫困落后面貌。云南省委省政府2007年召开了全省老区开发建设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意见》,我省革命老区的建设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深入革命老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老区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给老区人民以很大的鼓舞。各老区州(市)县领导把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山区开发建设、新农村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切实推进了老区的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省扶贫办增设了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处,州(市)区(县)成立了革命老区工作机构。老区工作的机构初步形成,工作机制进一步得到建立和健全。

二是依托规划,整合力量。根据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出台的《意见》。由省发改委牵头,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等19个部门参与编制了《云南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发展规划》,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连片开

发”的总体要求,提出未来3年革命老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原则和开发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等。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产业发展、连片开发等进行了通盘考虑。目前《规划》已得到省政府的批准。《规划》将起到预测性、导向性、基础性作用。按照“老区优先”的原则,立足行业特点,发挥部门优势,主动加强联系和沟通,项目资金安排向老区重点倾斜;据统计,省级有关部门20 08年投入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资金达79.72亿元,比2007年有较大的增长。2009年,仅省科技厅、农业厅、电网公司、林业厅、交通厅、广电局等10多个相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就投入资金107亿元,比200 8年增加34.2%。

三是突出重点,扶贫先行。省扶贫办高度重视革命老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把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纳入全省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不断加大扶贫投入,仅2009年投入革命老区县(市、区)扶贫开发资金8.28亿元,比2008年增加了24.3%,实施了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易地搬迁、产业扶贫、信贷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等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同时,3年共安排专项资金4500万元,整合资金2.5亿元,充分坚持以“三为主、三延伸、三体现”的原则即坚持以革命老区的核心区和中心区为主,逐步向其他贫困区域延伸,以解决“三老人员”特殊困难为主,向其他贫困农户延伸,以解决安居为主向其他扶贫项目未能覆盖的项目延伸,重点解决了一批老区三老人员、贫困群众的安居房改造、科技培训、道路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历史遗址的修善等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问题。

四是加强调研,创新机制。为进一步突出重点,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扶贫办共同把关,从47个革命老区县和非老区县的38个乡镇中筛选出贡献相对较大的老区和核心区的乡镇,经征求涉及革命老区县的州市县党史部门意见,审核确定了145个乡镇为革命老区重点扶持乡镇,为下一步做好革命老区的开发建设明确了工作对象,突出了重点。各州、市加强领导,加强调研,创新机制,狠抓试点项目建设。如文山州委、州政府为抓好以富宁、广南革命老区中心区和核心区为主的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昭通市委、市政府把镇彝威作为连片开发的重点,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大理州利用两年时间筹资10亿元,大力开展祥云至宾川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山区、贫困地区综合开发实验园区建设。

五是加大宣传,弘扬精神。在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省委宣传部向各州市委宣传部、中央驻滇新闻单位、省级各新闻单位专题发出了《关于加大我省革命老区宣传力度的通知》,《通知》对革命老区宣传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省与《中国命老区建设》杂志社共同组织了6个版面的彩页宣传云南革命老区建设,编辑出版了《改革开放30年云南革命老区》、《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云南革命老区》等书籍。邀请中央电视台对曲靖、红河等地开展聚焦“三农”革命老区扶贫行重点采访、宣传活动。《春诚晚报》以《红色老区孕育幸福生活》为题进行专版报道。同时,利用现代网络资源,在新华网、人民网、国务院扶贫网、云南网上,多角度宣传了云南老区的建设和发展。省老促会也发挥了“搞调研、提建议、当参谋、办实事”重要作用,一批老领导继续在为革命老区献计出力,编辑出版《云南革命老区》,编发《调研内参》、《老区工作动态》和《简报》。通过广泛宣传,弘扬服从大局、不怕牺牲、敢于胜利、对党忠诚、民族团结、信念坚定的具有云南特色的革命老区精神,形成全社会热爱老区、关心老区、支持老区开发建设的良好氛围。

推荐访问:云南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 云南省 扶贫 情况

相关推荐

  • 【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 2022-01-07
  • [云南文化建设回顾与展望-1] 2022-01-07
  • “党员活动中心户”带来... 2022-01-07
  • 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 2022-01-07
  • 县委书记加强基层组织建... 2022-01-07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_中国农... 2022-01-07
  • 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汇报... 2022-01-07
  • 【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治... 2022-01-07
  • [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2022-01-07
  • 筑起边疆和谐安宁党建长... 2022-01-07
  • 疫情期间云南省《关于延... 2021-12-05
  • [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责任清... 2022-01-08
  • 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2020... 2022-01-08
  • [县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 2022-01-08
  • 两个责任清单_支部两个责... 2022-01-08
  • 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 2022-01-08
  •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两... 2022-01-08
  •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2022-01-08
  • 两个责任清单(办公室主任... 2022-01-08
  • [支部两个责任清单] 党... 2022-01-08
  • 乡村旅游扶贫年终工作总结 2021-11-05
  • 扶贫工作个人先进事迹材... 2021-11-05
  • 扶贫主要先进个人事迹 2021-11-05
  • 驻村扶贫个人先进事迹材... 2021-11-05
  • 扶贫先进个人事迹6篇 2021-11-05
  • 扶贫个人事迹材料6篇 2021-11-05
  • 《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2021-11-05
  • 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 2021-11-05
  • 医疗扶贫主题的个人事迹演讲 2021-11-05
  • 扶贫慰问调研活动总结精选4篇 2021-11-05
  • 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开展情... 2021-11-09
  • 2019年公司领导干部廉洁... 2021-11-13
  • 某年度水泥行业情况分析情况 2021-11-14
  • 某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 2021-11-14
  • 县(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021-11-15
  • 2020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汇... 2021-12-01
  • 2020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 2021-12-01
  • 双述双评制度开展情况报告 2021-12-01
  • 2021年以案促改工作开展... 2021-12-02
  • 以案促改专题学习教育开... 202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