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0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时间:2021-12-09 08:40:04 浏览量:

  2020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的全体员工。

  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用的企业邮箱,员工日常工作的沟通及公司相关的工作通知及要求等均应及时通过员工企业邮箱进行,相关邮件到达员工企业邮箱时即视为送达员工。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考勤的监督、收集汇总等工作。考勤记录员应如实记录各位员工的出勤情况,月末汇总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其中应记录员工出勤、迟到、早退、加班、缺勤(包括旷工等情况),并由员工本人签字后交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给人力资源部存档。

  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考勤管理工作,并应确保提交给人力资源部的工作成果真实准确。

  四、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周一到周五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2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状况需要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及休息日的安排,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否则属于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对个别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工作时间按经政府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执行。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应注意: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管理、信息传达及与员工的沟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仍应遵守主管工作安排并服从公司各项工作要求,不应以因执行不定时工时制而不服从公司的工作管理。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拒绝合理管理,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五、考勤制度

  1、公司对除公司总经理、客服人员外的所有员工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实因公或因私需要外出的,应按照外出审批流程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办理审批即外出的,按缺勤处理;

  (2)员工上班必须签到,签到方式为在上班到岗后到公司指定指纹考勤机处确认指纹至少一次,公司以员工最早确认指纹的时间作为考勤签到时间;

  (3)员工下班必须签退,签退方式为在下班前到公司指定指纹考勤机处确认指纹至少一次,公司将员工最晚确认指纹的时间作为考勤签退时间;

  (4)员工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的状态为出勤,员工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上的状态为缺勤,缺勤属于迟到、早退、旷工和请假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5)公司以考勤签到时间和考勤签退时间的记录为依据认定出勤/缺勤、迟到、早退和旷工,并根据考勤结果发放工资。

  2、公司总经理因工作性质无需签到考勤;

  3、公司员工当日未进行考勤或全天仅有一次考勤记录,且不属于因经审批外出或出差而未能签到或签退的情形的,应于2日内向其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确认考勤情况。如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且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不认可其理由的,按照缺勤处理。

  4、严禁公司员工代他人签到考勤或要求他人代为签到考勤,一经发现,对双方各处罚款100元,员工违反本条规定累计达到3次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公司也可依据经营需要变更所有员工的考勤制度,经邮件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员工后生效。

  六、外出/出差审批

  1、公司总经理外的员工因公在工作时间外出,外出时间跨度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须事先邮件请示主管领导并抄送考勤记录员,主管领导回复邮件同意并抄送考勤记录员的,员工方可外出;外出时间跨度在1个工作日以上(包含一个工作日)的,须事先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并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且员工将《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交考勤记录员备案的,员工方可外出;

  2、公司除总经理外的员工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累计超过半个小时的,应事先按照本制度规定走完请假审批流程并获同意后方可外出;

  3、公司除总经理外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已按照本条第1款办理审批并获得同意的,按正常出勤处理,视为进行了签到或签退,已经按照本条第2款办理审批并获得同意的,按请假处理;未按照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办理审批的,按缺勤处理,缺勤行为符合本制度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条件的,按照对应规定处理。

  4、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异地出差的,应按照出差管理制度办理审批并或通过后方可执行,执行期间按正常出勤处理。

  七、迟到/早退

  1、认定标准:员工当日至少有两次考勤记录且考勤签到时间晚于上班时间1小时内(含1小时)视为迟到;员工当日至少有两次考勤记录且考勤签退时间早于下班时间1小时内(含1小时)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处罚标准

  (1)、一个月内首次迟到、早退,且时间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口头提醒,不进行处罚;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每次扣除工资50元;

  (3)、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的,每次扣除半日工资;

  (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有权扣除员工当月绩效工资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因迟到或早退而缺勤的期间不发放工资。

  八、 旷工

  1、以下情形属于旷工:

  (1)公司员工当日未进行考勤或全天仅有一次考勤记录且不属于因经审批外出或出差而未能签到或签退的情形,未在2日内向其主管领导和公司人力资源部说明、或未提交相应材料证明考勤情况、或未考勤理由不被其主管领导和公司人力资源部认可的;

  (2)公司除总经理外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应办理审批但未办理审批的,或因私外出应办理请假但未办理请假的;

  (3)员工当日至少有两次考勤记录且考勤签到时间晚于上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或考勤签退时间早于下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的,均视为旷工1天。

  (4)员工请假但公司以合法合理的理由不予批准的;

  (5)员工被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的;

  (6)假期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7)除前述(1)-(6)条所述情形外当日缺勤累计超过2个小时(含2小时)的视为旷工1天。

  2、旷工1天(含不满1天者),扣除全天工资。

  3、旷工一个月内连续达到3天或累计达到5天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患病、非因公受伤医疗期、工伤等特殊时期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规定执行。

  九、加班

  1、公司倡导员工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后,为了完成单位安排的额外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申请、审批和执行。

  3、员工为完成单位安排的额外工作而客观上确实有必要加班的,应主动提前以邮件形式向公司提出加班申请,并详细说明加班时间、事由,发送至部门主管、部门总监、总经理,抄送人力资源部,并按相应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由审批人员邮件回复同意加班后方可实施,事后员工应在加班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内补填《员工加班申请表》并找相关审批领导签字,并将签署完毕的《员工加班申请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加班的,会提前通知员工,员工如无客观困难应予以配合,实施加班的情况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备案。

  5、员工实施加班的,应参照正常工作时间的考勤方法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门将结合该考勤记录及加班审批备案情况,作为确定员工加班时长和加班工资的依据。

  6、以下情形不属于加班:

  (1)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形;

  (2)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在工作场所逗留的情形;

  (3)公司在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组织的郊游及其它娱乐活动; •

  (4)公司在非节假日组织的下班后的娱乐活动。

  7、实施标准工时及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加班补偿办法:

  (1)工作日加班的,按照本人当月基本工资折算时薪的150%乘以加班时长计算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至凌晨12:00点前的,次日上班时间可推迟到上午10:00,工资按实际出勤时长计算,工作日加班到次日凌晨3点后,次日上班时间可推迟到下午13:00,工资按实际出勤时长计算(以上情况在次日为工作日时成立)。

  (2)休息日加班的,按照本制度调休的部分执行,如公司确实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本人当月基本工资折算时薪的200%乘以加班时长计算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本人当月基本工资折算时薪的300%乘以加班时长计算加班工资;

  8、如公司当地法规规章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另行作出规定的,按照该规定处理。

  十、调休

  1.员工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在休息日进行了加班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做了加班审批备案的,可以进行调休,调休需在加班审批备案后2个月内提出,调休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

  2.调休时间按照周末加班时长1比1进行调休,最小调休时间为1个工作日,对应加班时长为7小时。

  3.员工需调休的,在调休日前2天告知主管或总监并填写《调休申请单》报主管或总监审批,以便部门主管或总监安排工作,主管或总监审批同意的,员工应将经批准的《调休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人力资源部应做好调休审批备案,并更新该员工剩余的可调休时长信息。

  十一、休假类别

  1、事假

  (1)如员工确有私人事务需要在工作时间请假处理,经公司同意可以休事假。

  (2)事假以1个工作日为单位计算,员工试用期内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天,转正后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每月请假不得超过2次,1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员工如可以调休的,因优先使用调休处理私人事务,调休期间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3)事假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事假为无薪假期,公司在向员工支付工资时将扣除员工在事假期间的工资。

  2、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请假治疗的,经公司同意可以休病假,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规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的待遇,具体按如下标准处理:病假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病假以1个工作日为单位计算,病假结束后恢复工作的当天应完成休假申请手续的补办,休假一天以上需同时提交合法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

  (3)未能及时请假,或未能提供病历、病休证明或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或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病历、病休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或病休证明的,将按旷工处理;公司将扣除相应期间的工资,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员工提供的病历和病休证明进行核实,或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员工应当予以配合,否则公司将按照违纪处理。

  (4)如因疾病突发需要立即治疗的,员工应口头向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口头同意后方可休假,并在病假结束后补填《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及前述病假证明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制度“请假”部分的规定。

  3、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可申请丧假,直系亲属丧假假期为3天,丧假以1个工作日为单位计算;如在外地必须由本人前往料理丧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路程假。

  (2)员工丧假期间料理丧事的往返路费自理。

  4、婚假

  (1)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明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10天;婚假以1日历日为单位计算,婚假期间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均不另行增加天数;

  (2)员工向公司提出休婚假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结婚证书原件。

  (3)婚假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连续休完。

  (4)如结婚证记载的领证日期不在员工在本公司的服务期内,则不享受婚假待遇;如需请假,员工需向公司提供其在上家公司未休婚假的证明。

  5、产假和计划生育假

  (1)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期,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难产的,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以1个自然日为单位计算,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均包含在请假天数内。

  (2)男性员工在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后可享受五或七天的护理假(正常生育的五天,难产或多胞胎的七天),由员工出示生育证明。

  (3)有不满周岁哺乳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可给一小时哺乳时间,不可累计使用。

  (4)员工如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不享有下列待遇:

  1)产假及晚育奖励假;

  2)产前检查假;

  3)陪产假;

  4)报销员工生育之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 院费及药费)

  (5)员工怀孕期间,按照医院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可凭医院相关证明休产前检查假,产前检查假每次通常不应超过0.5天,员工休产前检查假需提交休假申请单并标注产检,同时提供医院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支持件,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履行手续的,可由员工或家属先行在事发当日口头通知公司,并由员工于上班后第一日补办审批手续。产前检查假为带薪假期。

  6、带薪年休假

  (1)年休假计算周期:员工年休假的休假周期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休假计算周期。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统一安排员工部分年假的休息日期。

  (2)员工转正后享有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工作时间确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年休假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但须转正后方可享用。

  (4)符合享有年假条件者,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开始工作之日至本年底剩余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确定,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员工要求在公司享受当年度在上家公司工作期间的对应比例的年假的,应提供本年度未在上家公司未享受年假的证明。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可自行安排休假日期;年假应在当年度休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年假以1个工作日为单位计算,年休假可视具体情况分段使用,但最多应分3次休完。

  (6)年休假时间计算不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申请年休假,需确保部门正常工作人员不低于本部门的80%。

  (7)员工在休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须提前返岗的,须奉命返岗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7.其他

  (1)、除本制度前述列明的内容外,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工伤医疗期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规定执行。

  十二、请假

  1、员工需要休假的,应提前向公司提出请假申请,即发送邮件至有批准权限的领导审批,并邮件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有相应审批权限的领导均邮件批准休假且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员工方可休假。

  2、公司领导的假期审批权限如下:

  3、员工应在休假期满后二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假手续,即补填《员工请假申请单》,找相关审批领导签字确认,并将签署完毕的《员工请假申请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4、员工按照本制度本条第1款要求请假的,应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如拟请假类型为事假、病假、丧假的,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2)如拟请假类型为婚假的,应提前2周提出,并于申请时将结婚证原件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3)如拟请假类型为产假的,应于申请时提交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并附医院相关收费单据及主治医生假条,如员工拟在预产期前一个月休产假的,还应在申请时提供准生证,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如拟请假类型为护理假的,应于申请时将出生证明原件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5、员工确因突发事件或突发疾病需要马上请假的,可以立即向有审批权限的领导电话请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但应在销假时在《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上注明相关情况并补交相关材料供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6、员工按照本制度本条第3款要求销假的,应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员工确因突发疾病电话请假的,应在提交《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时提交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并附医院相关收费单据及主治医生假条;

  (2)员工办理婚假销假时,应在提交《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时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3)员工办理产假销假时,应在提交《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时提交准生证复印件;

  (4)员工办理护理假销假时,应在提交《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时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

  (5)员工办理丧假销假时,应在提交《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时提交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

  7、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员工提交的请假材料的审核、《员工请假销假申请单》及请假材料的保管,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更新等工作。

  十三、日常考勤管理

  员工考勤必须使用《员工考勤表》 。

  考勤记录员每月1号下午14:00前将《员工考勤表》电子版发至人力资源经理,抄送总经理。遇到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延后到下一个工作日前发送至发送至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

  考勤员每月2号上午10:00前将《员工考勤表》员工签字版交给人力资源经理。

  十四、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此前凡有与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冲突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并负责解释。

文档下载《2020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推荐访问:管理制度 员工 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