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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度司法局工作计划

时间:2021-11-15 08:31:04 浏览量: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度司法局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将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及市司法局确定的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担当,树立严实作风,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着力建设一支“高、专、精、兼”相结合的普法队伍,继续开展以“弘扬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法治文艺巡演活动,积极筹备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继续推动“七五”普法宣传工作,精准把握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创新的举措、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积极破解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难题,力争在重点法治建设项目上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法治建设新亮点,努力开创法治×××建设的新局面,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为体现工作成效,在安排法律顾问服务各村时有所区别,侧重将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扎实的律师安排到经济发展较快、上访案件较多、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重点村(居、社区)和各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任法律顾问,重点突破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并收集服务工作中的个案和事例,打造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法治建设工作成果,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区发展。

  二、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

  认真做好“回归工程”,妥善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一是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激励机制,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三是积极争取安置帮教经费的落实,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的财政保障;四是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发现和培育典型经验,营造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扎实抓好社区矫正务实创新。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人员家属、村(居)单位、保证人等组成的社会矫正小组作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二是充分管好、用好社区矫正服务工作者,切实发挥其作用;三是认真抓好调查评估,实施警告,收监执行建议等重点执法环节的工作;四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整治工作,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三、狠抓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认真学习“枫桥经验”,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二是围绕重点节假日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大力推进“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格局建设。按照调解组织正规化、调解队伍专业化、工作机制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的“四化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调解委会规范化建设。

  四、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力度

  认真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建立健全“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值班、解答、咨询、登记值班管理等各项配套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应进则进、能进则进,进则能办,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五、狠抓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全县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项目工程的协调和处理,认真执行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积案;二是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做好涉及拆迁、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三是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活动,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妨碍司法公正、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执业秩序等不良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深化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持续开展“主题党日”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使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扎实、作风务实、执法规范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切实把广大党员、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二是持续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活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开展该项主题活动,着力解决政法干警在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和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党建工作,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民主生活制度、组织生活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等规章制定,通过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发展党员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党支部为单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引导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进一步完善党员发展、党员量化考核等制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和培养、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等工作,保证党员发展、党员培养、党员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五是积极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结合本单位2019年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岗位职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承诺;结合党组织和党员不同类型开展承诺,围绕创建金牌窗口、服务标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承诺。向群众承诺办实事,办好事,进行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履诺。

  七、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由于人事变动,×××县司法局调整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办公室同志为成员的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县司法局扫黑办主任,同时也要求县局各股室、公证处、矫正大队、及基层司法所全员参与,积极踊跃地参与到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并及时将典型案例报送县扫黑办、市局扫黑办。

  (二)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2021年起,要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要求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完善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立足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提前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担责”的原则,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不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的律师,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涉黑案件侵害弱势群体的要全员援助,引导群众运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合理的法律诉求,与一切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做斗争,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公证处在扫黑除恶活动中,要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对消极的证据,及时予以提存公证,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努力实现刑释和社区矫正解教两类人员衔接,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审核,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同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及时打击。

  (四)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中期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全县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八、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强化问责制度,加强教育、警告、惩戒“三道防线”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和作风建设“十不准”,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九、做好机构改革衔接工作。

  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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