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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村党组织建设制度:

时间:2022-01-07 11:08:43 浏览量:

党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任务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工作部署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为保证支部大会达到预期目的,会前要由支委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同时认真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凡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事项,支委会先研究,统一意见,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支部大会都应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紧急事项需要研究决定,可以随时召开。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实施情况;

3、组织过支部委员民主生活。

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能代替支部党员大会。

二是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

三是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四是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的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但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组织生活会制度

1、按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好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必须积极参加。

2、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七一”前后,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组的同意。

3、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风细雨、以理服人的方法,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和建议,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5、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6、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7、支部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党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及会议记录,党员组织生活会议情况要及时向广大党员和党外群众通报。

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听取各支部的工作汇报,小结上季度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并安排部署下季度党建

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达90%以上。

党支部选举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选举的原则。选举必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的选举权利,妨碍选举人体现自己意志的现象。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中,每一个正式党员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

选举的方式。就选举人而言,可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可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选举的程序:(1)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召开支部委员会,商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并经过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党支部委员会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其次,支部委员会将酝酿情况包括选举内容、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举时间等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党委汇报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准后,进行具体的准备工作,如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会场等。(2)将准备工作情况向上级党委汇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方可开会。(3)正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4)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5)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查。

坚持党支部选举制度,应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1)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会和必要的会议着重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教育、干部标准教育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使党员正确行使表决权、选举权。(2)正式选举前,大会主持人要宣布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

4/5;会议有效,方可进行选举。(3)监票、唱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的推选可由党员提名,也可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以建立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学习制度。

1、个人自学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时以上个人学习和讨论制度,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2、每年召开支部委员会学习不少于六次、支部大会学习不少于四次,上党课二次,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3、坚持每季度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考试,并列入综合量化考核,考试不及格的进行扣分。

4、坚持每年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

1、准确记载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等基本情况。

2、保存党员干部年度参加党支部集体学习的计划;保存党员干部各时期学习计划。

3、真实记录党员干部参加集体学习考勤情况;真实保存党员干部学习、讨论、参观和研究的重要问题及考试结果。

4、存放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存放党员干部学习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资料和实践成果。

学习激励制度

1、鼓励党员干部进修学习,并纳入人才库,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对人才培养、考核、选拔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分批次对党员干部进行考评,并与党员干部选拔挂钩。

3、对本行业、农场改革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的学习和调研成果,将对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4、用考核、表彰和奖励等激励措施,激励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营造崇尚学习、崇尚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气。

学习考勤制度

1、党支部建立《学习考勤表》,对每次集中学习、集中活动进行认真考勤,每季度对党员干部的学习记录进行通报。

2、严格请假制度,党员在集中学习时一般情况下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每月对党员学习的出勤情况进行通报。

3、党支部每次集中学习结束后要对参加学习的党员情况进行详细通报,学习情况列入年终党员考评。

4、党支部每月对本支部学习情况向农场党委书面汇报,每季度对小组成员的学习、实践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学习培训制度

1、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党支部中心理论学习由党支部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各业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的学习计划。

2、学习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总局党委、分局党委、农场党委(扩大)会议精神;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知识讲座。

3、每名大学生党员每年至少在报刊发表2篇以上与学习有关的新闻稿件;每名党员干部每月在红星信息港发表1篇与学习相关的稿件或与本行业相关的理论文章。

4、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读书会。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发展对象须经过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吸收为预备党员。

4、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做到选苗、培养、考察、审批、转正“五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党支部在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无计名投票决定。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相衔接。通过评议,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五好五带头”,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1、各党支部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工作。

2、评议内容: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突出“六看六做到”,即:看政治立场稳不稳,做到违反原则的事不在我身上发生;看宗旨观念牢不牢,做到群众在我这里办事不受冷遇;看党性觉悟高不高,做到党员的责任不在我这里丧失;看组织纪律严不严,做到违纪行为不在我身上存在;看业务素质精不精,做到工作差错不在我这里出现;看党员形象好不好,做到党的先进性不因我而损害。

3、评议方法: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对照党员标准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评议。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进行自评,然后进行互相评议,采取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票决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支委会综合评议后,报总支、党组审批,形成组织结论。

整改提高。每个党员都要针对民主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4、党总支对各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加强指导,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

5、党总支每年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一次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

争先创优制度

1、根据党组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争创”活动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争创”活动。

3、结合党支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争创”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4、每年对“争创”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党组。

党员廉洁自律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党员要认真遵守和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履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

2、党员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和他人的谋取私利。

3、党员一律不准收受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

4、党员不得到村内企业报销应由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5、党支部要把每个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之中,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和有关人员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查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级党的组织,要教育党员懂得交纳党费的意义,自觉地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党员要按照以下要求交纳党费:

1、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在一般情况下,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如生病、外出,方可允许他人转交。

2、必须按时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应按月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党费。如因为出差或因事出国、出境等,本人交纳党费有困难的,支部可以允许他提前交纳或回来后补交。预交和补交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交纳党费或集中交纳党费的,支部应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支部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中央关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根据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决定的,不可以少交,但自愿多交不限。

4、支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支部每半年向乡党委缴纳党费。时间为:上半年党费于6月25日前缴纳,下半年党费于12月25日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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