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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时间:2024-02-02 16:36:02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供大家参考。

关于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关于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10月8日至11月18日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6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求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对巡察工作要求,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纠错整改力度,抓好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工作,真正解决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全局D建和业务工作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努力实现科技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收集A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市党代会关于科技工作的要求整理成册,并列入党组学习计划。将“开展科技项目绩效评价改革”列为2023年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截至本月,XX市获批“2022年江苏省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与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进地区”已通过公示。引导鼓励企业开展产业技术联合攻关,3个镇江市级“揭榜挂帅”项目立项,1个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现场考察,4个省科技进步奖通过公示。

  二是组织行业企业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对接国内研发水平较高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组织了科技型企业赴长沙,与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和长沙理工大学开展技术交流活动。针对眼镜行业原材料、检验检测装备和大健康产业高端试剂等卡脖子难题开展深度产学研活动。

  三是积极引导行业领军企业,牵头建设瞄准全产业链的科技孵化载体,引导建设美乐智能制造技术产业园孵化器、万新光学海镜通视光学产业双创中心等科技孵化载体。加强本市各类孵化载体的行业交流,提升我市科技孵化载体在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服务能力。已组织我市美乐、万洋、国药集团等载体参加江苏省孵化载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下一步力争本年内布局2家以上镇江市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主动学习科技孵化载体建设的优秀成果,参与起草并认真学习《镇江市科技孵化载体“扩容强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总结经验,持续深入谋划我市科创载体建设新路径。目前,新一轮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镇江共有9家,我市备案企业数量4家,占镇江全市近二分之一。2022年镇江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入库数量近1800家,我市备案企业数量达597家,占镇江全市近三分之一。

  (二)关于“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整合优化现行科技政策,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存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联合会计事务所,初步搭建了XX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估体系,为出台《XX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绩效评估规范(试行)》奠定了基础。

  二是组织3名初级技术经理人参加了省资源统筹中心举办的中级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完成了培训班相关课程内容。已成立了XX本级技术合同登记审查点,负责XX技术合同登记相关管理工作,该登记点为镇江首批辖市区登记点。为优化创投基金管理,拟定了《XX市科创基金投资和管理办法》初稿,下一步将征求金融管理局意见进行调整。

  三是积极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进行交流对接。依托上海飞地孵化器项目,组织上海交大的专家学者与我市企业开展对接交流,取得了一定的合作意向。4月份在成都举行了招才引智“XX日”活动,积极促成四川的高校学生来我市就业,促成我市企业在交通与通信领域与川内高校的深度合作。

  (三)关于“科技体制改革攻坚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争创国家创新示范县(市)工作已进入公示阶段,利用创建国家创新示范县(市)这个契机,建立健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形成科技工作全市“一盘棋”的工作状态。按照2023年省市的高质量考核科技指标,进行了指标任务分解,明确各镇区的任务,压实考核责任

  二是根据《XX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与平台签订了年度工作责任状。下半年对各平台进行运行绩效评估。脑科学中心进行了中心装修方案的设计,开展了2023全国近红外脑功能成像前沿技术应用高峰论坛,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各项建设事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是开展了2023年度“揭榜挂帅”技术需求征集,组织申报第二批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组织3家企业申报2023年国际合作项目。

  (四)关于“科技支撑产业强市后劲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财政资助的6个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全部列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6个平台一季度分别为我市恒神、鱼跃、珠峰光电、堂皇等60多家企业提供研发、检测、人才团队等服务。协助各镇(区)政府开展与北理工、西南交通大学的产学研合作,并与武汉理工大学就共建汽车产业研究院可行性进行了讨论。轨道交流中心新增共享智能监测系统测试平台、铁路三维可视化供电培训中心。

  二是计划以创新园为示范标兵,通过专业孵化服务的输出,帮助XX更多孵化载体强化孵化专业水平,引导大型企业发展专业孵化器,共同加速XX创新要素的集聚,提高我市载体孵化成效的整体提升。今年2月完成上海飞地孵化器启用,维护了北京人才中心的空间环境。目前派专人长期在上海、北京挖掘创新资源,与我市企业开展深度合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孵化生态体系,横向与省内外各孵化器联盟和载体加强同行业交流互动,纵向与孵化链条上下游协同发展。目前创新园区已加入江苏省双创研究会,并加入镇江孵化载体联盟,作为副理事长单位参与成立大会筹备会议。

  三是调研企业近百家,参与研究并出台鼓励存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针对新兴战略产业,加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数字经济、5g通信等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拟于今年下半年启动市本级项目申报,在项目指南中将该内容列入支持方向。持续开展新兴战略产业“小升高”培育计划,加大对行业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2022年我市认定高企151家,通过率和认定数均创历史新高。新认企业奖励由10万提升至15万,走访调研新兴战略产业企业,引导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五)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每年2次的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召开了一次专题党组会,专题学习《A谈治国理政》中A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研讨如何更好开展局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规范局公共宣传阵地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内审制度,局公众号及网络信息发布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

  三是由局分管领导牵头,对局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力传导到位,严把外宣口径关。

  四是对接市大数据管理局和软件运维公司,将XX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并入XX市政务云资源平台,已完成系统迁移等工作,持续做好网站维护。

  (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能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

  已召开全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清单,在贯彻上级清单的要求下,明确局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明确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已开展一次季度自查自纠,对局内部人员工作纪律进行了抽查。

  计划在6月份,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条线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向党组报告“一岗双责”履责情况,谈话和报告情况都要求及时在记实平台登记。同时,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并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提升警示教育成效。

  (七)关于“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派驻纪检组对科技局新提拔中层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并督促要求科技局在各科会议和支部活动过程中开展廉政教育。并通过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排查了科技局廉政风险点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派驻纪检组正采用“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科技局下属单位开展作风专项督查活动。

  (八)关于“未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开展2023年度廉政风险排查,要求局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各业务科室结合本职特点,缜密自查廉政风险点,并将所有自查材料归档。

  二是针对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制度,已完成《XX市科技项目评审规范》初稿拟定,即将正式发文,之后将按照《XX市科技项目评审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规范专家随机遴选制度。

  三是针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按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时期的管理要求,根据国有企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局下属高创公司在2月就决策机制、组织架构及部门优化,形成调整方案和请示文件报科技局党组审核通过,3月初已完成调整。并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在孵科技企业孵化期限最长为60个月”的管理规定,结合省市各级政府及科技部门规定科技孵化器对在孵企业要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金融支撑等全方位降低创业成本的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公司就2020年至2022年疫情严峻期间租金减免事项,形成请示文件向市科技局报告,经科技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公司落实执行。

  四是局下属公司对近五年来工程发包、大额物资和服务采购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确保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不抵触、不缺失、不违反。并由公司负责人牵头,在公司范围内组织了集体学习,明确制度规定,确保今后工程发包、大额物资和服务采购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程序合规。

  (九)关于“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于产学研活动中涉及差旅费报销的,进一步从严把关,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分管领导加强审核,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要求审核后进入审批程序。

  二是已修改完善财务相关管理规定,强化内部监管。对报销单据、凭证、附件材料的审核,明确所有支出的报销材料应经财务、行政及领导层层把关审核的流程,附件不齐全,一律不予报销。

  三是邀请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下属公司财务状况开展独立严格的审计,尤其对公司报销情况进行审计梳理,查摆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公司内审常态化,督促财务人员、审核层加强对报销的审核把关,对费用报销管理涉及的关键环节进行互相监督,并接受局财务部门督导。

  (十)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了《关于鼓励存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鼓励镇(区)引进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在我市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按照机构所在镇(区)、园区实际奖补该机构建设经费的20%,给予该机构最高10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新备案的镇江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40万元、20万元建设经费资助;
对新获批的省级科技产业园、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40万元奖励。

  二是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行动,2023年已孵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1家,辅导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余家,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212家。下一步将以XX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窗口载体,为全市科技型企业提供创业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资源统筹等公共服务,培育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三是优化局下属园区决策管理机制,经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已调整了运营公司组织架构,园区管委会职能现由科创中心战略发展委员会、创业导师顾问委员会和经理办公会分别承担。

  (十一)关于“D建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发布《2023年D建工作要点》,统筹全局D建工作。加强党课教育,全体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目前党课讲稿已撰写完毕,将于每月“五事联动”统一授课。另外,经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将于2023年5月完成局党支部换届工作。

  二是增强创新园党的建设。局下属创新园区已形成由党员领导干部牵头定期上门走访企业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五事联动”活动,加强与企业党员的互动和粘性,引导企业员工向党组织靠拢。同时,今年向高新区组织部门争取了增加2名入党名额,向园区企业倾斜。目前已上报3名企业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

  三是突出D建特色。紧密结合科技中心任务,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今年内在飞地孵化等创新工作方面形成D建特色项目。积极与省科技情报研究所、XX市农商银行等签订支部共建协议,联合开展D建活动。下一步,将开展外出参观、培训等沉浸式教育,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成效。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缺乏规范与规划”问题的整改

  一是即知即改,局党组立即组织领导班子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开展专题学习,并做好记录。

  二是及时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相关人员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问答》《干部人事档案分级管理工作资料汇编》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规范程度。

  三是结合2023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严格对照“6+9”系列文件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从干部选拔的动议阶段开始,就请示市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再进行民主推荐、酝酿、考察、党组讨论、任前公示等一系列流程,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注重全过程留痕,要求干部选拔任用选票、谈话记录、通知、测评表、公示单等中间材料由办公室统一保存,各类记实表格和会议记录全部归档备查。

  五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认定不严谨问题,已主动对接组织部门,邀请干部档案管理负责人员协助指导,对“三龄两历”有问题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补齐相应材料。

  (十三)关于“落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局党组全员加强了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党组议事规则》相关内容的学习,提高局党组成员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理解和执行能力。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所有党组会议题全部都由局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后,再由党组书记最后发言表态。

  二是提高MZ生活H质量。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MZ生活H若干规定》,使各班子成员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MZ生活H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2022年度MZ生活H中,督促各班子成员严格对照会议主题进行自我剖析,认真查找自身存在不足,积极认领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部剖析材料都由局党组书记签阅把关,并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是严格双重组Z生活H制度。结合2022年度组Z生活H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并积极发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季度的集中攻坚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局党组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举一反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建章立制,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常性检查有无“反弹”现象,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举一反三,在党的领导、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各个方面,把制度立起来、把规矩挺起来,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制度,落实措施,确保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着重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执行,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科技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市委巡察成果在我局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科技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XX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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