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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鲜明价值取向范文【5篇】

时间:2022-02-17 10:52:04 浏览量:

  有什么样的想法就有什么样的未来,有什么样的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思想宣传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思想宣传范文】一

  纵观改革开放40年历程,我国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辉煌的发展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坚持科学价值取向,正确处理了一系列价值关系,为改革开放提供了价值引领和价值支撑。在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价值目标,正确处理了改革发展稳定的价值关系。

  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

  改革开放为了人民。4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发点,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改革开放不仅实现了国家综合国力的大幅提升,也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带来巨大改善,赢得了最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支持。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要了解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领域和最迫切期盼解决的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和期待,通过谋划新思路、制定新方案、出台新政策、采取新举措,让广大人民群众分享改革红利。

  改革开放依靠人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进改革开放的原动力。党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每一次重大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都来自人民群众的创造和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没有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这场伟大革命就失去了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把蕴藏于人民群众中的无穷智慧激发出来,凝聚起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磅礴力量。

  改革开放成效由人民来评价。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过去干革命、搞建设,还是今天抓改革、促发展,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但日子过得好不好,要由群众自己来感受、来品味、来评价。检验改革开放成效,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有所呼,改革开放就要有所应。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价值目标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中国共产党将生产力标准贯穿于改革开放始终,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推进改革开放的价值目标。邓小平同志从生产力角度深刻诠释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作为衡量党的先进性的试金石。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毫无疑问,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的主线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要义。

  生产力发展水平是衡量改革得失的重要标准。邓小平同志指出,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并把生产力标准作为判断工作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的首要标准。无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还是今天正在进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每一次生产关系领域的体制机制变革和重大政策调整,都是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始终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改革的主线,把生产力标准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标准。

  新时代改革开放就是要促进生产力的新解放新发展。经过40年改革开放,我们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今天,面对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出发,我们依然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按照“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等各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在解决新旧矛盾中实现生产力的新解放、新发展。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价值关系

  改革、发展、稳定,好比是我国现代化建设棋盘上的三着紧密关联的战略性棋子,如果有一着下不好,其他两着也会陷入困境,就可能全局受挫。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价值关系,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

  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的险滩、暗礁、潜流越来越多,风险也日益增大。改革开放越往纵深发展,发展中的问题和发展后的问题、一般矛盾和深层次矛盾、有待完成的任务和新提出的任务越交织叠加、错综复杂。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就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价值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必须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只有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只有改革发展不断推进,社会稳定才能具有坚实基础。要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我们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价值目标,破除阻碍发展的各种思想观念,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确保新时代改革开放顺利进行。

  【思想宣传范文】二

  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工作重心转移,中央和地方的组织体系和党的工作机制逐步恢复,巡视工作重新被提上中央工作日程,经历重新开启、试点探索、制度化推进和全面创新阶段,逐步确立为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和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重要作用。

  1983—1990年:巡视工作的重新开启

  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提出,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应挑选一批党性强、作风好、熟悉党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的同志,包括退出第一线工作的老同志,作为联络员或巡视员派往所属进行整党的单位,以高质量的指导帮助完成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四项整党任务。

  第一期整党中,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分四批向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21个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派出总共49个联络员小组。第二期整党中,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将联络员小组改名为巡视员小组,并提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的总体要求,向全国不同地区共派出7个巡视员小组。第三期整党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中央和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指示派出整党巡视员共63万余人,深入农村督促、检查、帮助整党。

  整党结束后,中央和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专门召开整党巡视员小组工作汇报会。1987年,中央在《关于整党的基本总结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中对巡视工作在整党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刻总结和高度认可。

  1990—2002年:巡视工作的试点探索

  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提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根据需要向各地、各部门派出巡视工作小组,授以必要的权力,对有关问题进行督促检查,直接向中央、省、市党委报告情况。这项工作可吸收有经验、有威望的老同志参加。

  1996年,十四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创建党内五项监督制度,第一项就是巡视制度。其后,制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对巡视干部选派、巡视任务、巡视职权、巡视纪律以及巡视人员管理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巡视工作进入试点阶段。1997年,十四届中央纪委八次全会提出,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纪委可实行巡视制度。据统计,1996年4月至1998年8月,中央纪委先后共派出7批巡视组,分赴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开展巡视工作。

  1998年11月,“三讲”教育活动正式启动。中央决定派出巡视组对所派驻单位开展思想、工作与政策指导以及对重要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活动期间,中央共派出两批巡视组,巡视组组长由省部级干部担任,成员由局处级干部组成。实践证明,各级党委派出得力的巡视组,是一个好形式。

  2000年,十五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决定,由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巡视组,重点对省(部)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办公室成立。2001年5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派出第一批两个巡视组对云南、辽宁两省开展巡视。200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要求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逐步建立巡视制度。2002年3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又联合派出第二批三个巡视组对河北、安徽等六省开展巡视。巡视作为一项正式工作逐步纳入党内监督范围并在党内得到认可和确立。

  2002—2012年:巡视工作的制度化推进

  巡视制度不断完善。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标志着巡视工作进入制度化推进阶段。2003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巡视工作的定位、任务、权责、工作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及2005年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都进行了具体部署。党的十七大再次提出“完善巡视制度”的目标与要求,并把巡视制度写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2009年,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人员管理、纪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全面具体规定。2002年至2012年,巡视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巡视机构的建立发展。2003年5月,中央正式成立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巡视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下设巡视工作办公室作为具体日常办事机构,中央巡视工作的独立机构已基本构建完备。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最初设立5个,2004年组建2个金融巡视组,2006年和2007年先后组建3个中央企业巡视组,2007年组建2个中央国家机关巡视组。党的十七大后,中央对巡视机构进行整合,一共设立10个巡视组,其中6个负责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4个负责中央企业与金融机构巡视。2009年11月,中央决定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并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中央统一领导,巡视上升为中央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2003年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设立巡视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地方巡视工作的开展进行宏观把握和具体规范。各地方党委按照中央的要求、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成立巡视工作组,组建专职巡视队伍,启动巡视工作。

  2012—2018年:巡视工作的创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下,巡视工作在定位、布局、方式、内容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与全面创新,这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在定位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利器”运用于反腐败斗争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过程中。在布局上,中央对全党的巡视工作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的新部署。在巡视组派遣形式上,中央开始实行“三个不固定”与“一次一授权”相结合的形式。在巡视内容上,巡视重点从“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到“六项纪律”,再到“三大问题”,一直到现在的“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始终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任务开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在诸多方面实现创新与突破,积累了丰富经验。与此同时,制约巡视深入开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也日益凸显,需要通过完善巡视相关制度来加以解决。2013年8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任务。2013年10月,《条例》修订组成立,修订工作正式启动,其间《条例》起草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修改。2015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修订稿。2015年8月,中央颁布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7年7月,中央根据十二轮巡视的最新成果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修改,深化和明确了中央对政治巡视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将巡视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制度单列为第十四条,为巡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根本遵循。

  在巡视制度不断完善的同时,巡视工作机制与机构渐趋完善。一是中央与地方巡视机构关系从“指导”转变为“领导”。2015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二是中央和地方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2014年1月,新一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其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规格相继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全国一盘棋的格局要求。三是组建巡视组组长库。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视组组长库,并要求巡视组与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巡视组组长一次一授权。各地方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均按照这一模式建立起巡视组组长库。四是完善权责机制。中央强调巡视工作要完善权责机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主要责任人。五是建立“五人小组”。从2014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相继建立“五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制度。党委书记在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这一制度强化了中央与地方巡视工作的权威性与统一性。

  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 23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巡视工作,审议6项专题报告。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 95次会议研究巡视工作、听取巡视汇报、部署巡视任务。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期间,中央巡视组完成了12轮巡视任务,巡视工作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上发挥了显著作用。中央巡视组共发现中管干部问题线索4179件,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发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8万余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对1326名厅局级、8957名县处级干部立案审查。共巡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地方巡视巡察工作任务也基本完成,如期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案、中央机关的“灯下黑”、基层治理中的“雁过拔毛”、全面深化改革领域的“中梗阻”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都由巡视首先发现。巡视监督利剑始终高悬头顶,产生了很强的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巡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其后,中央印发的《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成为今后5年巡视工作的“路线图”与“任务书”。党的十九大后的巡视工作更加突出政治性、彰显时代性、增强针对性: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定位更为清晰;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成为巡视的根本政治任务;副省级城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首次纳入中央巡视范围;常规巡视从两个月增加到三个月。党的十九大后,中央第一轮巡视已经结束,15个中央巡视组对14个省区、8个中央国家机关、8家央企和10个副省级城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视。2018年10月9日,十九届中央第二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已经开始。

  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巡视工作历史演进的考察,可以得到以下启示。启示一,巡视工作定位与党面临的任务要与时俱进。巡视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所处的时代和面临的主要任务。启示二,党内法规与制度是巡视工作开展的根本保证。巡视工作的理论突破与实践创新必须通过制度加以确定,如此才能稳定有效地发挥巡视的应有效用。启示三,自上而下的巡视应以充分的党内民主为前提。自上而下的巡视与自下而上的民主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巡视边际效用不递减,发挥出巡视最大最强的效果。启示四,巡视是重要且管用的党内监督方式之一。对权力的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巡视不能代替其他监督方式。

  【思想宣传范文】三

  改革开放是“一场革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梳理这个过程,可以看到有五个方面的转变引导着整个潮流的发展,推动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

  指导思想的转变:改革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的是原有体制的弊端,而不是把原来的体制推翻

  在改革开放的酝酿和准备阶段,最重要的事情是1978年春夏之交开始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和随后于当年夏秋之际召开的国务院务虚会、年底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这些都为党的路线转变做了重要的思想准备。

  在改革开放的起点,即1978年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提出新的政治路线,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转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重要的转变意味着党明确了其主要任务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尽快改变国家贫穷落后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在改革开放启动之际,一个重要方面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拨乱反正,而这是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密切相连的。1981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以往的教训主要总结了三条:第一,革命胜利后,党没有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经济建设上,仍然把开展阶级斗争作为主要任务,致使政治运动不断,党的民主集中制度和国家的法律制度遭到严重破坏;第二,在经济建设中急于求成,不重视经济规律,多次出现严重失误,导致经济发展大起大落;第三,国家长期处于封闭状态,没有跟上世界的发展步伐。这个决议的通过,标志着拨乱反正的完成。对历史经验的总结非常重要,中国的改革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的是原有体制的弊端,而不是把原来的体制推翻。

  1982年9月,我们党召开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邓小平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概念强调,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不能照搬外国的经验,而必须根据本国国情,走自己的路。会议决定全面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在经济方面,当时提出的目标是,到20世纪末国民经济总量“翻两番”,人均GDP达到800美元,使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此后又提出到21世纪中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样改革开放就有了一个基本的蓝图。

  政治环境的转变:国家的治理朝着民主法制的方向发展

  中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包括经济和政治两个方面,两者几乎是同时启动的。当时,人们首先感到的是政治氛围的变化。政治方面逐步推行的措施包括:1、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大规模调整党内关系和社会关系。如平反冤假错案、为地富反坏右“摘帽”等。2、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当时要解决的主要是权力过分集中、领导人兼职过多的问题,恢复党的民主作风,建立有活力、有效率的体制。3、取消“_”时期建立的革命委员会、恢复各级人民政府。4、取消“大跃进”时期建立的人民公社制度,恢复乡、镇设置,逐步实行基层自治。进入21世纪后,基层自治制度正式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5、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四条标准启用大批年轻人,形成新老干部有序交替。6、改进和健全各级人大和政协制度,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大的立法权。7、加快制定各项法律。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民商法等,行政法、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出台则比较晚。

  上述这一系列变化使得国家的治理朝着民主法制的方向发展。事实上,政治方面的改革内容广泛,并起到为经济方面的改革清扫道路、创造条件的作用。后来,由于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更引人注目,当初政治方面的改革所起的重要作用往往为人所忽视。

  经济体制的转变:采取渐进方式,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并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调整思路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最突出的特点是采取渐进方式,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并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调整思路。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是,这方面的改革从一开始时就有明确的对象,但并没有设定明确的目标。对象是当时的计划体制,但最终要将其改造成什么样,谁也不是很清楚。

  改革并不是一下就全面展开的。事实上,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首先从城市着手,但出人意料地率先从农村取得突破。这是因为城市的计划体制很严密,不易改变;而计划对农村的控制不那么有效。农村改革的主要方法是给农民自主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突破使得整个经济开始活跃起来。

  改革开放的另一个重要措施是在沿海建立经济特区,这是对外开放的第一步。最成功的特区是深圳,其意义不单是开辟了对外开放的窗口,更重要的是在一个特定的区域探索了从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的路径,从而具有示范作用。以后,对外开放逐步扩大,从沿海到沿江,再到内陆边界口岸。

  中国的实践表明,内部的改革与对外开放是难以分开的。稍加留意即可发现,农村改革是纯粹的中国特色,而城市改革则更多地与对外开放联系在一起。一系列改革的结果使中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企业的所有制状况已不同以往,原来只存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情况被打破,出现了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大集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等,计划体制也因此受到冲击,被削弱了。此后几年,中国的改革实际采取了体制外先行的战略,即让那些不受国家计划约束的企业优先发展。

  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改革探讨的两个主要问题是,如何与世界经济接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应以什么为目标。在几经争执之后,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世纪末,中国基本完成了经济体制的转轨。2001年,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考察这一过程,可以看到经济政策的调整和体制转变,与中国经济的增长和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是互相促进的。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纪前十年,中国经济上了三个台阶,都与中国经济体制的变化、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关联度的提高分不开。

  对外政策的转变: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关系格局

  中国的改革开放能够顺利展开,一个重要条件是有利的外部环境。而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是分不开的。在改革开放启动之后,邓小平确立的对外战略和政策主要有四点:1、明确了外交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改革开放前夕,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外交事件是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完成中美建交。2、对国际形势作出新判断,认为和平与发展是世界面临的两大问题。事实上,这一新判断是逐步形成的。从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经过几年观察,至1985年做出定论。3、放弃“一条线”战略,向“全方位”发展。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仍延续了毛泽东提出的联合美欧日等国反对苏联扩张主义的“一条线”战略;但着眼点已不限于国家安全,而更多考虑有利于国家现代化。由于中美建交后,美国国会通过“与台湾关系法”,80年代初中国即有意识地拉开与美国的距离,有步骤地使对外关系格局朝“全方位”发展。4、重新阐释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其实,早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上,周恩来就将中国的基本外交政策概括为“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_”结束之后,中国外交经过一系列调整,于1987年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归纳为十个方面。这意味着与改革开放相配合的外交政策形成体系。

  总体来看,这个阶段的中国外交不仅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营造了十分有利的外部环境,而且经住了国内风波和国际格局大变动的严峻考验,取得巨大成功。世纪之交,中国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外关系格局。

  中国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城市居民不再附属于单位,思想不再简单一致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中国出现了许多新的阶层,城乡人口可以自由流动,城市居民也不再附属于单位。与此同时,与世界的联系日趋紧密,在利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明显改变,思想不再简单一致。这两方面的变化十分复杂,不是预先设定的,也难以简单评价;但它们是伴随着经济增长和现代化进程必然会发生的,影响也更深刻更长远。

  现已年过半百的人们,在中国发生大转变的这个阶段,不仅是亲历者,也是参与者。当然,有人参与的少些,有人参与的多些。但不管怎样,改革开放为中国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创造力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空间。无论在中央、地方,还是基层,人们的一个共同感受是中国发展速度之快,变化之大,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思想宣传范文】四

  内容提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们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立足国情,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成为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党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宪法为统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改革开放40年是法治中国建设走过不平凡历程的40年。伴随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步,为实现法治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一系列宝贵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科学立法保证良法善治,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公正司法确保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提升社会文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推进。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历程,系统总结其成就和经验,对于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对于这条道路,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集中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本质特征和制度优势,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性质和根本要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领导核心,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系。必须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穿于依法治国实践。

  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

  习近平同志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使改革因法治而得到有效推进,使法治因改革而得到不断完善,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做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以法治引领改革方向、以法治规范改革行为、以法治化解改革风险、以法治巩固改革成果。同时,把法治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立法主动适应改革的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同步推进立法体制、执法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以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在法治改革领域,坚持顶层设计、科学布局与试点探索、先行先试相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法治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和顶层设计,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密联系起来,为法治建设注入强大动力。法治改革方案由党中央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委员会)统一审议决策,重大改革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决定,确保党中央对法治改革、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和顶层设计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地方、行业先行先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又为党中央顶层设计提供了实践基础和现实依据。

  坚持以宪法为统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历程和重要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依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因而,宪法对于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具有统领和引领作用。

  党的十九大以前,1982年宪法曾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进行过4次修改。2018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背景下,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改。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都为法律的立改废释提供了宪法依据,既加快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如今,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党的十六大报告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确定为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之一。我们党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大创新,突破了以往法治理论中关于法治与德治不相容的僵化思维,阐明了一种现代法治和新型德治相结合的治国理政新思路。按照这种新思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强调“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同时,更加深入地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为此,要注意把一些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多体现道德理念和人文关怀,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强化道德作用、确保道德底线,推动全社会道德素质提升。同时,发挥好道德的教化作用,必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遵循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思路和决策部署,我国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呈现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我们党注重统筹推进、协调发展。例如,坚持国家、地方、社会三个层面的法治建设一起抓,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立法体制、执法体制、司法体制改革,法治建设呈现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了党和国家战略布局的新高度,赋予全面依法治国新的战略地位和战略使命。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从法治上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制度化方案,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我们党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注重抓住关键环节、突破紧要瓶颈。例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眼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着力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完善审级制度、司法组织体系和案件管辖制度,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强化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等,办成了一批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办成的大事难事。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新的顶层设计和任务安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我国实际出发,发挥政治优势,遵循法治规律,与时俱进提升理念观念、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开创依法治国事业新局面。

  【思想宣传范文】五

  1978年,全国上下开展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这场大讨论长达半年之久,广大的干部、知识分子都参加了这场史无前例的大讨论,从这次大讨论开始,我们不再以“本本”作为唯一的指导,在这样的氛围中,1978年12月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

  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改革的取向,即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安徽、四川等省份陆续开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自愿的前提下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实现了粮食的增产,解决了温饱问题。城市居民也因此得到了方便。许多城镇出现了农民个体合作办起的农贸市场,从蔬菜、瓜果到猪肉、牛羊肉等都有出售。后来,一些城市原有的凭证购买粮食和肉食的情况消失了,棉花、布匹也取消了凭证购买。人们可以在农贸市场上买到布匹和成衣,大量农民参与经营布料和服装购销,福建、浙江、广东、武汉、上海等地的街头挂满了待出售的衣裤,沿海城镇的街头一片繁荣景象。

  20世纪80年代,在城乡各地还出现了一种新现象,这就是乡镇企业的兴起。

  农贸市场的出现,最初是为了方便农民推销自己家庭中的农副产品,如蔬菜、水果、粮食、肉类等。当时,对生产资料的需求量很大。到处在盖房子,包括农民的住宅,但砖瓦不敷需要,水泥、石灰、木料、油漆等都是市场上的紧缺物资,常常通过“后门”才能买到,否则有钱也买不到生产资料。这种情形促使农民走上了自己生产和销售生产资料之路。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成为新的生产资料生产者,从而扩大了农村生产资料的产供销范围。这些农民生产出来的建筑材料和产品,很快就改善了市场上建筑用生产资料供不应求的状况。这一模式推广开来,便在生产要素(尤其是建筑材料)的供给方面打开了一条新路子。比如在煤炭供给方面,在计划规定的煤炭供给以外,又形成了农民经营的小煤窑,有了这部分增加的供给,才使煤的供应能够满足国内生产生活对燃料的需求。计划体制在建筑材料领域、煤炭领域被打破了。生活用品方面的情况与此相似,不少中小企业应运而生,与国营企业共同竞争,日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这就是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状况,一批又一批的生活用品和生产用品,既依靠国有企业提供,更依靠新涌现的民营企业提供。

  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情况,我们可以得出什么样的经验和反思呢?我个人认为有三个问题值得经济学界思考。

  第一,20世纪80年代初实行承包制的改革是有成效的,农业的生产效率有了显著的增加,但当时没有提出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进入21世纪才发生的。准确地说,是21世纪第二个十年才开始推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民的承包地是属于国家的,农民拥有承包经营权,可以出租自己的承包经营权,但不得改变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有了宪法的这一规定,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农民的相关权利不受侵犯。在承包经营权的框架下,农民能够扩大经营,把自己的家庭农场转变成规模更大的农场。从小规模的家庭经营演变成为有一定规模、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化农场,农业的生产效率得以提高。这些都是在土地确权以后出现的新变化。

  第二,中国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据了大多数,就业问题始终影响到农村的兴衰。特别是农村人口进城谋生之后,进城的农民工如何安心地工作,他们的子女如何入学、在将来如何能够在城镇中谋得一个好职业,等等,都是广大新市民特别关心的问题。从宏观角度来看,虽然可以吸纳一部分有技术有专长的农民工落户,但特大型城市可以容纳的农民工及其家属仍是有限的,只要政策适当,能够较多地吸收农民工的应当是中小城镇。无论是特大型城市还是中小城镇,吸纳农民工并安置农民工家属都是重要的大事,涉及农民工幼孩的照顾、学龄儿童上学、老人的就医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些农民工进城后必须面临的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现在各地方政府都在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当然还要看到,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的不断推进,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城市当中服务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并提供了大量新的就业岗位,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吸纳了农民工及其家属就业。除了留在城市,有些外出打工的农民,先外出学艺,积累一定的经验和技术以后,便回家创业

  第三,20世纪80年代甚至90年代存在的粗放式生产方式造成的环境污染,全国上下都对此深有体会,现在不少地区都在认真对待环境问题。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发展经济而造成污染,这是不可忘掉的教训,今后开发农村尤其要把这个教训牢记在心。

  四

  当前,新的供给与新的需求,都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然而,形成新的供给或新的消费并不容易,甚至非常困难,原因何在?这主要同发展方式落后有关。

  改革开放前及改革开放后很多年,我国的经济发展当中只重速度不重质量、只重数量不重结构的情况非常普遍,人们对旧的发展方式形成了“路径依赖”,转变发展方式很难从口号变为行动。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是要从过去的追求速度转变为追求质量,如果只讲速度不讲质量,只讲数量多少却忽视对经济结构的调整,发展方式只会重复旧的形式,从而缺少活力和效率。

  发展方式的转变既有赖于企业家精神的培养,也有赖于经济主管部门及时地指导和监督企业,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依靠法律法规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处于受保护的环境之中。在法律面前,各种所有制经济是一律平等的。当前,公有财产不得侵犯,民间投资所形成的财产同样不应受到损害。对民营企业来说,投资人在受法律保护方面是一律平等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公平竞争环境”。这是对民营经济的保护,也是对企业家精神的激励。

  综上,在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的经验时,我认为可以归纳为三句话: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鼓励民间投资者大胆投资;第三,应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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