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社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2018年度社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工作项目
具体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一、统筹
谋划部署
1.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
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各级从严管党治党要求。
2018年3月底前
2.围绕都江堰市“全面落实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系统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工作不少于1次。
2018年3月、6月、9月、11月底前
二、健全
工作机制
3. 层层签订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党组织。
2018年4底前
4. 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按照要求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述责述廉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12月底前
三、强化
宣传教育
5.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2018年3月、6月、9月、11月底前
6. 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和集体约谈,全年不少于2次;结合谈话提醒“十种情形”,适时开展谈话提醒工作。
2018年6月、11月底前
四、深化
作风建设
7. 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018年12月底前
8. 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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