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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逻岗保安员职责|巡逻岗每日工作职责

时间:2022-01-07 11:36:17 浏览量:

巡逻岗保安员职责

1.负责按规定巡逻路线和规定时间巡查所辖物业,留意治安消防情况,并作好记录。2.负责查询可疑人员,及时将推销及闲杂人员劝离辖区内。

3.监督检查业主(住户)装修现场的治安消防情况,及时处理违章装修。重大违章装修及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4.负责巡查辖区内设备房、电梯机房及公共设备设施和清洁绿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服务中心。

5.负责顶替需要短时离开岗位的保安员。

6.负责巡查停车场治安、消防情况。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停车场保安员职责

1.维护停车场的治安交通秩序,疏导车场的流量,保证交通畅顺,协调和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2.提醒业主(住户)或客人离车前关好门窗,带走车上贵重物品,作好巡检工作,保证车辆安全。

3.严禁装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劝阻超高、超长车辆进入车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4.车场内出现治安纠纷或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疏导和处理。

5.认真按规定巡查车场车辆、消防设施及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一级汇报。6.认真、如实作好值班记录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律规定

第一条服从命令,听众指挥,接到上级命令应立即行动。

第二条遵纪守法,文明办事。

第三条严禁打骂、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四条不准擅自处理他人物品。

第五条不准贪赃枉法,不准私放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六条接受监督,不准敲诈勒索。

第七条不能行使公安人员职权,但在辖区内发现可疑人员可查验物证。

第八条办事公道,不准公报私仇,诬告陷害他人。

第九条机智勇敢、团结战斗,决不怕苦怕累,贪生怕死。

第十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决不放松警惕、泄露机密、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查物验证(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赃物除外)。

第十二条执勤时必须穿统一的制服(特殊情况例外)、配带装备、着装整齐。非工作时间,禁止穿制服。

第十三条执勤时禁止喝酒、吃零食、抽烟、不准会客、看书、看报、不准抄手、或将手放在口袋里,不准闲聊、嬉戏和做与执勤无关的事。

第十四条值勤时禁止携带私人通信器材(手机、BB机等)。

第十五条必须遵守先礼后言的程序处理事情,与住户打交道时尽量使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人、不罚款。

第十六条讲究个人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十七条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队员必须按级别请假,按时

销假。>第十八条保安员值班时间分为三班,具体时间为:早班(早上6:30—

12:30,18:30—21:30)、中班(12:30—18:30,21:30—0:30)、晚班(0:30—

6:30),上班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交接班。

第十九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规定起床、休息。由队长负责以班为单位制定具体作息

时间。

第二十条无特殊原因,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保安宿舍内留宿,如有特殊原因需留宿者

(限男性),必须经保安队长签字批准。未经领导批准,保安队长和队员均必须在指定的

所辖小区宿舍内住宿。

第二十一条交接班手续完毕后一小时内,必须回宿舍就寝(上白班必须在晚上11时就寝)。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物,遗失或损坏公共财物者,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应遵守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

仪容仪表规定

第一条保安队全体人员要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精神抖擞;要有站如松、座如钟、动如

风的气势;要善于动脑筋,沉着机智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二条保安队在集体活动时要穿统一制服,整队集合,要求动作整齐、迅速;集合完毕,队长要检查队容仪表情况,下达整理服装及检查装备口令。

第三条;保安员在岗值勤时,即进入工作状态,应随时准备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清醒头脑、饱满精神、晏扬的斗志;流动值勤要二人成行,三人成列。

第四条保安员上岗值勤前,必须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袜子、武装带及

装备是否穿戴齐备、规范和统一,必须佩戴管理处工作证,凡不齐备者,不准上岗值勤。

领班应在场检查纠正,并要求全体队员养成习惯、形成规律。

第五条不准留长发、胡子、长指甲;要勤于换洗衣服,勤擦皮鞋,保持帽子平整干净,

养成干净卫生的好习惯。

第六条对业主(住户)及同事要友善、和气、礼貌、热诚,面带微笑,首长和领导前来

检查工作,要立即立正迎接,不能无动于衷;要坚守各自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第七条保安员在队伍行进中,队员不准东张希望,步伐必须整齐一致,喊口令必须清楚,宏亮有力

请销假规定

第一条保安员上班时间请假,按公司请假手续办理。

第二条非上班时间要请假,须按时请假、按时销假。值勤时无特殊情况严禁请假。请假外出必须先写好请假单,向队长提出请假,并在批准的时间内返回,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第三条非当班人员请假外出,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个人请假每月不得超过4次。请假必须注明所需时间和到达地点,严禁不请假外出。

第四条新队员半年内不能请假,半年后一次请假不能超过四天。

培训规定

第一条保安队必须以军事化、正规化、规范化的标准严格要求,保安队员的招聘必须按以下条件择优录用。

1.复员军人中优先武警复员军人。

2.党员和团员中优先党员。

3.班长和士兵中优先班长。

4.文化层次上优先高中以上。

第二条保安队员必须经常接受培训:

1.新招聘保安员除接受公司新员工培训外,还上岗前必须接受十五天强化培训。做到五个不:思想不纯不录、军事动作不熟不录、业务不熟不上岗、认识不统一不上岗、一般情况不会处理不上岗。

2.保安员要按培训计划进行定期轮训。

3.保安员每周必须开展不少于三次的日常培训(包括学习和训练),由保安队长负责组织并实施。

第三条培训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

2.文化知识学习:提高个人修养及文化素质。

3.物业管理知识:懂得物业管理基础知识,掌握协助物业管理的基础技能。

4.学习法规:治安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法规、消防管理法规、心理学、职业道德规范、文明礼貌、会话能力。

5.学习业务:擒拿格斗、军体拳、擒敌拳、消防、交通指挥等知识。

6.学习制度:规章制度、相关工作手册、房屋装修规定及有关规定、岗位职责、纪律规定、奖惩规定。

7.学习技术: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水电维修与安装。

学习目标是要达到一人多艺、一专多能。既适应物业管理的需要,又培养了技术人员,同时使保安员安心工作,把保安队伍培养成公正、廉洁、高效的值勤队伍。

奖惩规定

第一条本奖惩条例如与人事奖惩制度有冲突,以此奖惩规定为准。本条例适用于全体保安员、领班、队长。

第二条A级处罚规定细则(严重)

1.对待客户态度粗暴、言行举止差,引起业主(住户)有效投诉,情节严重者一律给予除名。

2.未经领导书面批准,擅自带外人在宿舍留宿的,第一次罚款100员,并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除名。

3.未经领导书面批准,擅自不在所辖区内宿舍内住宿的,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除名。

4.发现在辖区内有参与赌博者,一律给予除名。

5.偷盗公私财物或掩护他人偷盗公私财物者,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给予罚款和除名或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不良情况不及时报告、反映情况不准确、有意向上级说谎,或处理问题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律予以除名或其它处分

7.责任区内发案一宗,当班保安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予以除名。

8.当班时间睡觉或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一律予以除名。

9.殴打、体罚或虐待违反犯罪嫌疑人者罚款2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医疗费用,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以查物验证或其它借口为由敲诈勒索的,或私放嫌疑人的,予以除名,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私自处理押扣物品者,一次罚款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在协助拘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嫌疑人伤害到群众、治安员或其它人员,或致使嫌疑人脱逃者,罚款20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12.未坚持履行保安队长、保安领班、保安队员职责,或因工作疏忽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罚款100—3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予以除名。

13.收费员未按章收费,贪污、挪用公款、涂改和伪造发票、收费不给发票或不按票额开发票者按贪污论处,一律除名,并处其面值10倍的罚款。

14.利用职务之便拉关系、收受贿赂、玩弄及损坏或丢失车辆、搞非法活动,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纪律处分或开除出队。

第三条B级处罚规定细则(一般)

1.发现不良情况不及时报告、反映情况不准确、有意向上级说谎,或处理问题不及,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有三次予以除名。

2.当班时间睡觉、脱岗、串岗或在岗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闲谈、打盹、抽烟、看报纸、吃东西等),或执勤时有抄手、手插口袋、半蹲等情况,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3.凡违反“队容仪表规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条规定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4.凡违反“内务规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规定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5.有事未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上岗迟到早退,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6.无故旷工不上岗,按《人事奖惩制度》执行。

7.在规定的睡觉时间(早班23:30、中班2:30)未回宿舍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8.有下列行为者:在宿舍内吵闹、或开展娱乐活动影响他人休息、不按时睡觉,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9.不按先礼后言的程序处理事情,有打人、骂人、罚款等行为,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0.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故意推诿,敷衍塞责,对当事人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1.非工作时间,穿制服私自外出行动者,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一个月内有三次予以除名。

12.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视情节予以罚款或其他处分。

第四条C级处罚规定细则(轻微)

1.不按规定范围巡逻,不按规定程序规定记录,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2.对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良现象的任何一项一次罚款20元。3.不熟悉责任区内情况者、不熟悉个人岗位职责者或公司相关规定者,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

注:每月超过两次罚款予以除名

第五条奖励办法:

1.公司对保安员处罚所收的罚款一律作为全体保安员的奖励基金,由公司统一支配。各管理处对保安员处罚所收的罚款一律作为各管理处保安队员的奖励基金,由管理处统一支配。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保安队值勤或非值勤时间的好人好事,抓获或协抓疑犯,及时制止治安事件或补救抢险等工作突出人员。

2.奖励程序按照《人事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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