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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协机关党组学习制度

时间:2021-12-06 08:30:45 浏览量:
  2021年政协机关党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班子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各委室副主任,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增加有关人员参加。

  二、学习要求

  机关党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科学决策紧密结合,与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及解决办公室工作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与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锻炼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学习主要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3.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哲学、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

  4.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政协党组安排的其他内容。

  四、责任机制

  建立机关党组学习责任制,党组书记任学习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讨论专题,主持集体学习和研讨。机关党组学习活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做好学习内容选定、学习签到、学习计划安排和学习记录等各项服务工作;监察干事做好会议纪律、到会情况统计工作,每月通报一次。

  五、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主要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专家辅导相结合。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8小时,半年研讨1次;集体学习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结合年度中心工作,划分学习专题,确定学习主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每月至少举行一次(特殊情况顺延),以讨论、交流发言、专人辅导、观看视频等;每季度至少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六、其他要求

  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须向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请假,事后进行补学。机关党组成员和各委室副主任要带头参加学习,做出表率,自觉遵守学习制度。

  政协机关干部工作周报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机关干部的工作责任感,确保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应范围

  政协机关干部

  三、周报要求

  (一)周点评。严格按照周报表各项内容如实填写,对于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要求具体、详实填报,经委室负责人和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每周五前交由办公室收集、汇总,上报办公室领导,由办公室领导在第二周周三例会上逐一进行周报点评。

  (二)月小结。根据周报情况,每月一小结,形成月报汇总表。

  (三)半年考核。每年六月份,办公室将当年1-6月的月报表进行汇总,将汇总情况纳入机关干部个人半年考核,并评选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年终总评。每年年底,根据半年考核情况,进行全年工作情况汇总,与考勤考绩一并纳入机关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并评选出年度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政协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凝聚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防腐拒变的能力,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内容如下:

  一、谈心谈话范围

  1.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与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政协机关党组成员、乡科级以上领导;

  2.政协机关党组书记、副书记与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人员;

  二、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应坚持平等尊重、坦诚相见、客观求实的原则,立足思想工作实际,讲真话、说实话、谈心里话,增强谈心谈话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因人因事而定。

  1.应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部工作、生活困难的反映,及时谈心谈话提醒,防微杜渐;

  2.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政协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出现思想作风方面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指出,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对思想深处的问题,要敢于直言,明确观点,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对方认识问题、改进提高;

  3.政协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及时谈心谈话鼓励,肯定干部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干部奋发进取,提高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与勇气;

  4.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干部某一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尽快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5.征求干部对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建设和上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谈心谈话方式

  一般以个别谈心谈话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方式进行。采取个别谈心谈话的,谈话人和谈话对象都要做好记录,以备查考。采取集体谈话的,要指定专人做好谈话记录。

  四、谈心谈话纪律

  1.领导干部对谈心谈话对象向自己提出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2.领导干部在谈心谈话中了解到的干部个人需要组织解决的困难或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对于合理的请求党组织应及时研究,予以解决,体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3.谈心谈话内容要注意保密,敏感内容不得泄露。

  政协机关干部绩效考评办法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激励后进”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内容和办法

  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年度考评、单项考核奖励。

  (一)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7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等三部分组成。外借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7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无故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③出现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上班不注重仪表的(穿拖鞋、背心上班,男同志留长发、长胡子等)。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值班人员值班擅自离岗的;

  ③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

  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其他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参与赌博的;

  ②干部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经查实的;

  ③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安全事故的;

  ④违反规定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考评以检查组成员检查为主,领导班子和各委室协助检查;采取经常性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与抽检相结合。考评结果在下一个月5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

  2.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

  (1)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委室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办公室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的(以周报表为准);B、受到市有关部门批评的;C、受机关主要领导批评的;D、未完成委室半年度、年度有关工作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各委室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2)不服从委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安排工作的,每次扣5分。

  ⑶无故没有按时参加例会的,每次扣5分;

  3.临时性工作考评

  (1)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2)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二)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基础考评、满意度考评两部分组成。

  1.基础考评(基本分70分)

  基础考评以月度考评为基础,由月度考评平均分×70%计算。

  2.满意度测评(基本分30分)

  分别由主要领导对干部一年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考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分别按30分、24分、16分和10分标准,根据得票情况取平均值最终得考评分。

  (三)单项考核奖励

  个人当年获得单项奖励的,每次加10分,计入年度考评。

  三、考核奖励及其他

  (一)考核成绩评定

  1.评分等级

  (1)考核评分以100分为满分,等级分为四等,即A、B、C、D四等。

  A等(85分及以上)——优秀: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工作绩效优于大多数同职级的人员;

  B等(75分-84分)——称职:能达到所有工作要求,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C等(60分-74分)——基本称职:能达到多数工作要求,整体而言是可胜任的;

  D等(60分以下)——不称职:知识与能力不足以胜任工作。

  2.考核成绩不能评为A等以上者

  (1)曾受过惩戒处分者;

  (2)迟到、早退达3次以上者;

  (3)请假、病假超过3天以上者;

  (4)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者。

  3.考核成绩不能评为B等以上者

  (1)在考核期间受过记过处分仍未撤销者;

  (2)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

  (3)请假、病假超过5天以上者。

  4.新进人员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得高于B等。

  (二)年度考评奖励

  考核成绩与年终考评和奖励挂钩,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和先进评选。

  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调研报告质量,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撰写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带有前瞻性、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调研视察报告,可以委室或各学习活动联络组为单位,也可以机关领导、委员个人为单位参加评比。

  二、评选标准

  (一)围绕中心。调研视察报告必须服务大局,着眼于领导决策的需要,着眼于实际问题的解决(10分)。

  (二)观点明确。调研视察报告的观点鲜明,针对性强,对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把握准确,分析透彻,语言规范、简练,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理顺畅、篇幅适当。(10分)

  (三)内容详实。调研视察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所得出的结论有理有据,所列举的事例、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20分)

  (四)建议可行。调研视察报告所提建议合法、合理、合情,措施具体、管用、到位,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和可操作性。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示;转化为市委、市政府或党政工作部门的决策、工作部署;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60分)

  三、评选方式

  (一)年终由委室、各学习活动联络组或机关领导、委员个人申报参选作品。

  (二)由办公室领导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优秀公文评选小组,具体负责评比工作。

  四、表彰奖励

  优秀调研报告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选结果由办公室进行发文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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