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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章党规方面存在的差距问题分析

时间:2021-11-05 17:27:15 浏览量:

  对照党章党规方面存在的差距问题分析



  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779.3万名。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来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十分必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更是保证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举措。

  一、当前党内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执行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踏实。部分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执行缺乏必要的重视,认为党纪不是法律,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映在工作上就是作风不扎实,作风飘浮。上级发布一个法规、文件,就依葫芦画瓢转发一下了事,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把制度制定好,习惯于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

  (二)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学习不到位,缺乏学习主动性。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不断通过学习,加强个人素质。但在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不愿意挤时间学习,部分党员干部学习缺乏自觉性、主动性,认为学习党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本人只要坚持大方向不错,政治上不出问题就没问题,或者学习党纪条规,不求甚解、浅尝辄止。

  (三) 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执行缺乏监管,纪律观念不强。党规党纪执行中,缺乏监管机制,表现出来的一是监督领导机制不顺,主要反映在党内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权责不对等,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难以监督,形成“虚监”;二是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反映党务公开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两个方面;三是惩处机制不完善,导致党员干部纪律、法制观念淡漠。四是处理标准不统一。例如在作风建设检查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各地处理的方式不一样,处理的结果相差较远,导致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各地时紧时松,各单位之间也相关甚远。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缺乏重视,在教育的形式上单一、缺乏创新,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培训、轻长期性的教育。思想政治建设的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抓得不紧,使少数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精神缺乏,宗旨观念淡化,纪律观念松弛。

  二是相关制度亟需完善。目前我国相关制度还不完善,一是表现在权力过分集中少数人的手里,在一些重大项目或决策上有的不公开、不透明,搞“暗箱操作”,制度设计不够科学、严密和规范;二是党纪建设还不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党加大党纪建设的力度,但我们还是能看到在有些地方存在党纪漏洞、有纪难依的情况。

  三是监督机制存在缺陷。一是党内监督机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权责不对等,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难以监督,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同级太软”现象;二是预防监督机制运作不灵。事前、事中监督制度上可操作性差,防范和约束效能不强。有些制度从理论上看可行,但实行起来却不容易具体落实;三是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大大影响了监督渠道的通畅和有效运行。

  四是惩罚力度亟待加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往往突击式集中刹风整纪,虽一时见效,但由于长期起作用的制度体系和监控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使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纠而复生,老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又出现新的问题。其次目前一些违法违纪的成本较低,一些贪腐大案的主犯量刑过低,本该判重刑的判了轻刑,本该判实刑的判了缓刑,助长了一部分人的嚣张气焰,出现了腐败之风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党纪党规执行的对策及建议

  党内法规都制定出来,把规范权力的制度之笼扎紧扎实,把制度蓝图转变成为制度的强大约束力。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党内法规执行力度,把每项制度都真正落到地上、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实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广大党员应当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不只是一种学习材料,更是一种硬约束,它同自己的精神生活、日常行为息息相关,必须严格遵守,绝不能让党内法规束之高阁、成为摆设。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让出台的每一项党内法规尽量公之于众。凡是能公开的就不要保密,能解密的就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文件的公开透明性,以便于党员群众广为知晓,避免党内法规被锁在“保险柜”。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做到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真正做到把规矩挺在前面。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强化督促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党内法规制定出来后,更重要的是加强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应当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每项法规都能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切实形成提升执行效果的倒逼机制,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不愿、不会、不敢执行党内法规的问题。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完善惩处追责机制。每次党内新法规出台以后,上级纪委要及时进行该法规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那些凌驾于法规之上或者超越于法规之外的违规行为,一定要处理到位,并且对当在的主责单位领导进行追责,特别是具有警示效果的典型案例,应当在一定范围内严肃通报查处情况,以儆效尤,确保党内法规执行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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